本书没有离奇的情节,动人的故事,仅仅讲述了一个自杀未遂的女孩维罗妮卡被送进精神病院,而后在精神病院与其他病人相遇相识,以及后来在思想上发生转变的故事。
看标题我们就知道,本书一定与“死亡”有关,这是一个因死亡而开始的故事。如果要把本书归类,大概应该归为哲学类小说,因为死亡是哲学思考不可避免的一个重要问题。再者,故事主要发生在精神病院,而精神病院又是哪一类人生活的地方的呢?顾名思义,是精神不正常的人生活的地方,或者说是我们认为的不正常的人的聚集地。但正如进监狱的不一定都是罪犯,罪犯不一定都在监狱一样,进精神病院的也不一定都是病人,而病人也不一定都在精神病院。这就会牵扯到“何为正常何为不正常”之类的问题?还有书中提到的几个主要人物的入院原因,这都会关系到“自由”这一话题。所以,下面我将从“正常”“死亡”“自由”这三个方面来谈谈本书。
1、正常
要理解这个词,我们可以先从书中提到的一个有趣的小故事讲起。
“从前,有一个法力无边的巫师,想摧毁一个王国,就在井里下了魔药。那井是王国所有居民的水源。谁要是喝了这水,就会变成疯子。
“第二天一早,喝过这井里的水,所有的居民都变成了疯子,唯独国王没有,因为另有一口井专供他和王室饮用。他忧心忡忡,想控制住居民的行为,因此下达了一系列公共安全与卫生方面的指令。不过,警察和警察官也饮用了魔水,觉得国王的命令荒谬不堪,决定无论如何也不照此办理。”
“全国的居民都得知了指令的内容,他们坚信国王疯了,才写下这些无聊的文字。他们狂呼大喊来到城堡,要求国王退位。”
“国王绝望了,准备放弃王位,但王后阻止了他。她说:“我们现在就去那口井,也喝那儿的水,这样我们就和他们一样了。”
“国王和王后去了,饮下了魔水,马上开始胡说八道。这时,他的居民后悔了:既然国王如此睿智,为什么不让他继续治理国家呢?”
“国家一派祥和,尽管国民的言行和邻国大不一样。而国王一直统治者这个国家,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看完这个故事,相信我们对“正常”有了新的理解。所谓疯子,乃是相对而言,疯子就是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和社会上大多数人不同的人。
有言道,世上不存在两片一模一样的树叶。所以我们每个人也都是与众不同的,按理说都有着独有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那为什么会有了正常人与疯子之分呢?
就此问题,书中也给出了解释,社会必须是具有社会化和一体化的,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比如餐厅要在餐点左右营业,这也就决定了我们大多数人的就餐习惯和方式,而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是在自己想吃饭的时候才吃饭,那社会就会出现问题。
每个社会都会存在着某种普遍规则,其中大多数人的行为方式必定要符合这种规则,否者社会就无法正常运行。正如上述故事,即使你是国王,也不能改变大多数人都认同的生存方式。所以,若要在社会上生存下去,个人只能努力适应社会(这不是说我们就得被迫放弃其独特性,而是需要找到与之共存的方法,后面在“自由”章节会详细讨论),而社会是不会去适应个人的。或者说,不管你天生正常与否(这里我假设,每个人生来大概就具有其独特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自身无发控制),但你需要看起来正常(后天通过学习,我们可部分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思维方式,使之不被排斥),因为我们的社会大概还没有做好与疯子一起生活的准备。
2、死亡
本书由维罗妮卡决定去死开始,又因为死亡,维罗妮卡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同时也是因为死亡,院中的另外三个病人恢复到了我们所认为的正常状态。可以说死亡贯穿本书。
在社会主义的教育背景下,死亡和自杀都被视为禁忌。但就同性一样,尽管被传统教育视为禁忌,我们却不可能完全回避。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维罗妮卡决定自杀的原因,那就是:对一成不变的生活的恐惧和对荒谬世界的绝望。说白了,就是她觉得生活没有意义,自己活够了,所以她决定去死一死。
那为什么会觉得生活没有意义呢?意义又从何而来呢?
我的理解是意义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快乐、幸福。而快乐和幸福这两个词带有浓重的主观色彩,所以个人能体会的快乐、幸福程度是不相同的。当一个人的快乐、幸福程度达不到他的最低要求(具有弹性,通常来说,一个人的平均快乐程度越高,最低要求也越高,反之亦然)时,他可能就会变得极端或绝望,而那时候他做出一些非常人的举动也在情理之中。其实,仔细想想,我们每个人大概都有过绝望的经历,可能也想过以自杀解决问题,但为什么我们大多数人没有选择自杀呢?
我有两种理解,其一是,每个人承受痛苦的能力是不同,我们大概永远不能想象一个决定自杀的人所经历的痛苦。其二是,绝望也可能有一个累积过程,当累计到一定程度,它就会冲破堤坝倾泻而出。
近年来,网上报道的自杀新闻铺天盖地,而究其原因,大概都属于第二类。
对于自杀这一行为,我不敢妄自评断,因为我可能一辈子也体会不到他们所经历的绝望,我也很难说自己在那种情况下就能比他们做得好。就像周浩晖的《死亡通知单》里所说,每个人都有过疯狂的想法,但只有少数人变成疯子,这并不是大多数人更加清醒,而是他们缺少去发疯的理由。如果说选择自杀的人都是疯子,那他们也有他们发疯的理由。而我们这些继续生存下去的人也有我们生存下去的理由。
维罗妮卡在等待死亡,同时又因为在精神病院可做自己想做的一切时,她终于重新找回了自我(这里所说的‘自我’,是弗洛伊德所说的‘本我’),找到了快乐和幸福的感觉,觉得人生有了意义。作者给与了主角特定的环境和基础,所以主角才能找到自我。但现实中的我们却没有这种条件,不过作者也提到了一种方法——怀疑(哲学的基本态度)。
比如书中提到的两个例子,其一是,键盘为什么是以QWERTY这种形式,而不是以遵循字母顺序的形式;另一个是,时钟为什么是顺时针旋转而不是逆时针旋转?
若想更加了解自己和我们所处的社会,这种方法是必不可少的。试问一句,你了解自己吗?
3、自由
我们生来便是不自由的,首先我们就受困于自己的肉体,我们只能看到自己眼睛所接受的一切,感受到自身快乐与痛苦。但我们却常常轻而易举的接受他人所感受到的一切,有人说,你成不了钢琴家,于是你放弃了弹钢琴;有人说,你应该考公务员,于是你便报了国考。这就如我上面说的,社会有它的一套规则,而那套规则的传递方式就是如此。但我们生来又是与众不同的,当社会规则与我们的意愿发生冲突时(若用弗洛伊德的话来说,那就是本我与超我之间冲突),我们便会犹豫、焦虑、难受,说白了就是我们感到了不自由。幸运的是,我们大多数人会与它达成某种程度的和解。而那些陷入这种冲突中不能自拔而变得极端的人,便会成为我们口中的异类。
以书中的一位病人马莉为例,她被诊断为恐惧综合症,病因是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能与他人一模一样的去生活。究其原因就是,她在做自己还是与他人一模一样时没有做出选择,陷入了极端。
还好院长的一句话成了她恢复正常的关键,当然这也是本书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你本就与众不同,却想与别人一模一样,在我看来,这就是一种疾病。
我们每个人都想与众不同,但身处社会,我们难免与他人做着相同的事,不过那难道就表示我们是一模一样的吗?比如马和驴驮着同样的东西,那我们能说马就是驴吗?有人告诉我们,你需要打破常规,需要超越自己,那样才能离成功更近,于是那些做到了的人敲锣打鼓、欢呼雀跃,而我们大多数没做到的便为自己没有打破常规、超越自己的勇气而恼怒、自责。试想一下,如果所有人都像前者,那社会还不乱成一团,拥有那样勇气的人注定是少数,我们不能因为自己不是天才就怨天尤人吧。有人说,成长便是接受,接受上帝赐予我们的一切,接受自己,接受自己的平凡和与众不同的心。学会接纳自己也是人生的重要一课。毕竟上帝没有给所有人实现其与众不同的能力。
人生来就是要受自由之苦的。可以说,除了上帝,没人是自由的。但作者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可供选择的选项:接纳自己,在社会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做自己,不是只有在行为上与众不同才叫与众不同。
4、总结
严格来说,这三节不应该分开来说,但如果混杂起来,我怕说得过于混乱。而现在也该简单地做个小结了。
本书告诉我们,社会要正常运作,是需要规范的,符合规范的才能正常的生活下去,不管你是否愿意,你都需要表现得正常。
在做自己和服从于社会之间徘徊的人,作者也给出了一剂处方,让我们尽可能地活出自我。那便是找到自我,接纳自我,尽可能的在正常的范围内做自己。
这毕竟只是一部小说,想仅仅通过一部小说就改变自己的生活那是不现实的。而且传达的理念同多数哲理一样,都是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最终也许我们不得不接受一个残酷的事实:即使看过再多的书籍电影,明白再多的道理,我们依然撼动不了这个世界。但如果在看过一本书之后,能让我们有所思考,能有那么哪怕一点点思维上的进步,那我们就离奇迹又近了一步。
最后,以书中一句话作为结束:
我们脆弱生命中的每一秒,都会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因此每一天都称得上奇迹。
《维罗妮卡决定去死》是2013年09月海南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保罗·柯艾略,译者闵雪飞。
歌德说过一句很凄美的话:"任何成熟的心都想死。"这本书用一个凄美而悬疑的故事对此作了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