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枫桥经验”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由基层社会治理的范本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立足基层、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明特色。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展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一切举世瞩目成就的基石。社会治理的根基在基层、矛盾纠纷发生的场域在基层,“枫桥经验”发挥功能的基础也在基层。实践表明,“枫桥经验”是在社会基层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矛盾和问题的典范。无论是“枫桥经验”,还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其核心价值始终不变,都是以人民为中心,不仅重视加强基层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良好关系,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发挥聪明才智;也强调党政机关在政策制定与实施、纠纷预防与化解等方面,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与否作为检视治理成效的根本标尺,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和个人利益、集体利益的协调并重作为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考量。因此,新时代“枫桥经验”是紧贴实际、扎根基层的经验,它的制度关怀触及群众生活的细致末梢,它的治理成效成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来源。实际上,正是党正确贯彻群众路线,充分支持群众、信任群众,形成了党群联动、多方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才使得风险预防、矛盾化解、文化传承、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等具备了有温度、有效率的基层社会基础。
与时俱进、推陈出新是新时代“枫桥经验”保持生命力的关键所在。“枫桥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见证了我国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进程。“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够在不同历史时期作出持续性的贡献,除了贯彻群众路线,还在于基层干部群众对大政方针的深刻领会和对成功做法的总结坚持,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了制度层面的自觉探索。可以说,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了自律和他律、刚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人力和科技相统一。其中,既延续了以人为本、贵和尚中、追求和谐的传统智慧,也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维护合法利益及稳定生活秩序的需要,还探索出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新路径。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内涵,融合了马克思主义先进理论、中华民族治理智慧、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经验,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生动写照,也是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杰出成果。它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已经超越了单纯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经验,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也成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制度的经典样本。
实事求是、创新发展是新时代“枫桥经验”释放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治理制度的优越性得到了充分彰显:社会建设全面加强,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发展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续写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要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首先,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其次,要加强供给能力建设,及时梳理饶有特色、成效显著的社会治理经验和典型做法,提炼总结社会治理规律,鼓励各地在此基础上探索制定基层治理领域地方立法,重视村规民约、社区公约、行业章程等修订与实施,形成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重点领域有法可依、国家法与民间法衔接互洽的法治秩序。最后,发挥“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综合治理机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深厚历史底蕴的社会治理文化,让明是非、辨善恶、守诚信、知荣辱的文化观念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在遵守规范的同时,涵养法治意识,加深文化认同,提升道德风尚,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和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