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者和恨狗者之间的矛盾,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就在前天下午,北京朝阳区的一起恶狗伤人事件,再次将二者之间的矛盾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5月7日下午,北京朝阳的一个小区附近,一条60厘米左右的黄狗竟接连咬伤8人,其中一小孩面部被严重咬伤,正在住院接受治疗,后续仍有被感染的风险。
爱狗的人视狗如命,经常用“儿子/女儿”来称呼自己的爱宠。看到有人伤害猫狗就忍不住群体而攻之。
而恨狗的人面对那些到处乱窜乱叫、随地大小便的狗,常常眉头紧锁,避而远之,恨不得一脚将其踢死。
于是,狗把人分成了两个派系——爱狗族和恨狗族。这两大派系在网络上或是现实中“打群架”已成家常便饭。
那么,狗及爱狗人士为什么总是能引起另一部分人的愤慨呢?
我认为以下几种场景可能会说明一些问题:
不用怕,我家的狗不咬人
在社区里、在楼道内,经常会看到有狗跑到小孩或是大人的身边,在裤腿旁边闻来闻去,在小孩表现出极为害怕,或是大人表现出百般厌恶的时候,狗的主人会慢慢地走过来,对人说:“没事儿,我家的狗不咬人”。接着就在一旁笑呵呵地看着自己的狗和别人亲密接触。
狗的主人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你喜欢狗,不等于别人都喜欢狗。
狗毕竟是动物,是畜生,它们的情绪怎么样,或者要做什么,不是人可以预知和掌控的。以前不咬人,并不能说明以后也不会咬人。
即使不咬人,吓到别的孩子,或是在别人裤子上蹭来蹭去、舔来舔去的,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件无法忍受的事情。这时,狗的主人要在第一时间拉开自己的狗,而不是在一旁看笑话。
说句不好听的,这种情况下,对方没有一脚把狗踢开,我认为已经算是很给狗主人面子了。
小狗那么可爱,你们怎么能吃狗肉呢?
这种人实际上有点爱心泛滥。
只要不违法,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何况吃狗肉也并没有违反道德。
你喜欢狗,你可以不吃。人家吃的又不是你的狗。还有些人或者组织,看到有人把狗啊什么的运到饭店餐馆,就去劫车,号称拯救小动物。我们也要清楚,别人其实也有吃狗肉的权利。只要别人没有违法,你有什么权利去干预或是指责别人呢?
如果别人喜欢猪、鸡、鸭、鱼呢?那你是不是也要一辈子吃素了?
爱狗可以,请看好自己的狗,好好照顾它,爱护它。但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做一些过分的事情。别人也有别人的权利。
遛狗不栓狗链,随地大小便不清理
遛狗栓狗链、及时清理狗的粪便、五环内禁养大型犬,这是北京对于养狗的明文规定。
然而实际上,很多养狗的人却都选择漠视它。
遛狗不栓狗链的,可能是嫌麻烦,也可能是因为太过宠爱,或是太过信任自己的狗,要给它完全的自由。
大街上、小区内,甚至电梯里,经常可以看到狗的粪便,这说明不是每个养狗的人都能自觉清除狗的排泄物。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在众目睽睽下或许能够清理一下,但如果周围没有旁人,可能就懒得动手了。
爱狗、养狗,不能只享受和狗玩耍时的乐趣,更要承担养狗的责任,尽自己应尽的义务。养狗前,不妨仔细考虑清楚,是否可以做到文明养狗。
只有养狗的人更文明,更懂得去在意别人的感受,才能得到不养狗的人的理解和尊重。万事都是相互的!
这次发生在北京朝阳的狗咬人事件,虽然肇事者是条流浪狗,但宠物狗咬人的事情其实也并不少见。
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看,如何治理,确实是一个难题。
全面禁养是不可能的,毕竟人有养狗的权利,也有权享受养狗的乐趣。那么就只能在监管层面,多下一些工夫了。
其实,对于养宠物犬的引导和监管还是有一定提升空间的:
比如,可以对养狗人实行狗资格管理制度,养狗者在初次养狗前,除登记详细信息外,还要考试获得养狗资格证。就像学车一样,养狗前先弄明白哪些是自己的权利,哪些是自己的义务,这样从思想上,起码狗主人可以有更为深刻的认识。
其次是养狗前,要缴纳较大数额的养狗担保金,以便在狗伤人、随地大小便不清理,或是其它意外发生时,可以更快捷、更有效地进行罚款或赔付。而由于支付了高额的担保金,狗主人也会更加注重自己的行为,看管好自己的爱犬。
三是明确相关问题的主管部门及其责任。比如可由城管对养狗问题进行监管,对用户举报进行跟进和处理。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
四是积极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安排人手在社区内定期巡查,发现不文明的行为积极劝阻,或是进行取证,以更好地进行监管。
最后,是完善大众举报和监督机制。通过社区内摄像头、居民拍照或录像等方式进行取证,积极监督,让不文明的行为无处藏身。
真心希望被养狗问题划分的两大派别,能早日和谐相处,也希望以后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出现。
你是爱狗派还是恨狗派?欢迎在下面发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