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一位小伙因为家庭矛盾欲跳楼轻生。在这危急关头,现场一名围观者不但没有进行劝阻和安抚,反而大喊“不跳不是人”。最终,小伙从高楼跳下不治身亡。现场起哄者,因为发表怂恿跳楼等不当言论,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
在自杀现场冷漠围观,不伸出援手,只能是道德问题。在现场起哄,不仅仅要受到公众道德谴责,还是一种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
选择自杀者,都是心中心结无法解开。此时,如果有人愿意拉一把,说不定就会让自杀者改变轻生的想法。反之,会加速他的伤亡。在自杀现场起哄,往小了说是对救援行为产生负面影响,导致救援的时间延长救援难度增加,往大了说是违反社会主义价值观挑战公众底线的行为。这种行为,必定要受到处罚。本案的处理,应当给起哄者一个警示。
如果起哄行为造成现场秩序混乱或者对救援行动产生实质性的妨碍,则不仅仅要受到行政处罚,这种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起哄者与自杀者二人存在特定关系和先前行为,如夫妻吵架一方在另一方言语刺激或怂恿下自杀,根据起哄者主观状态和产生结果不同,很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以至故意杀人罪。搜索判例,因此被判刑的人不在少数。
法律一直保障包括言论自由在内的人的各项自由权利,但这种自由必须是以不侵害或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在自杀现场起哄的代价是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必然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希望苏州的事件能给那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看客敲响警钟:社会可以容许冷漠的旁观者,但法律不会放过做恶的起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