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部分:第一次危机,1958年——1960年苏联援华投资中断
由于当时中国坚决维护领土完整和主权独立,苏联提供的援华投资于1957年突然中断,国民经济连续快速回落。
为应对此种局面,中央提出“调动两个积极性”,向地方政府大规模下放了财权、计划管理权和企业管理权。地方政府积极动员人力,工业化“大干快上”,“大跃进”;中央政府财政占比骤降至20%,通过增发货币手段加快积累。
在中央地方合力下,以国内资源的集中运用来替代突然中断的国外资本投入,以劳动要素补充资金要素,勉强使偏重于重工业的国家工业维持了高积累局面。与此同时,政府赤字显著增加,终于在1960年爆发了赤字危机。同时,“高成本、高浪费”的发展方式,不只是造成了资源浪费,还对家庭多种经营的农村多元化生产造成很大破坏,继而发生了1960年至1962年“三年自然灾害”。
1961年,在刘少奇、陈云主持下,中国恢复了对国民经济的集中统一管理,收回了1958年下放的权利。此后直至1984年实施财政包干制后,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才降下来。
1962年至1963年,经济终于迎来了复苏,其主要原因在于“农民退出”——允许小农村社制传统经济从服务国家产业资本的高度集中化经济中部分地退出,放松了政府对农民的全面控制。由此,农业生产逐渐恢复,农产品供给连年增长,农业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例从50年代8%上升到22%,财政形势随之有所好转。
下一部分:第二次危机,1968-1970“三线建设”中的国家战略调整与经济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