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是很容易的事情。
读大四的时候我在学校的草坪上看书时遇到一个姑娘,她长裙款款皮肤白皙,我们坐在一起畅谈一下午,从文艺复兴聊到魔幻现实主义,直接聊到太阳下山都意犹未尽。
那一刻,我是喜欢她的。
不过第二天我就不喜欢她了,因为我无意中看到她的书包里有一些书,里面不乏色情、血腥甚至是娈童的图片,我觉得她的思想可能有点问题,好感顿无,那晚她请我吃饭我都不敢去,怕她下迷药然后把哥们分尸了。
毕业后我聚会时遇到一个姑娘,她妆容精致举止优雅,聊天是脸上有若有若无的红晕,煞是迷人,我们喝了一大瓶红酒,然后互相交换了号码。
那一刻,我是喜欢她的。
不过下一刻我就不喜欢她了,因为她对我吐槽门口的服务员,说那些男孩子低头弯腰的一个月才赚两千块,活得多累啊,就是我们所说的那种屌丝嘛,我觉得她的三观和我有冲突,我觉得一个人只要靠自己的劳动赚钱,哪种职业其实都是值得尊重的,所以我出门后就删了她的号码,此后再无交集。
还有一个女孩子,性格开朗特别风趣,你说什么梗她能接的上,而且绝不怯场,你要是敢在她面前开黄腔,她就会用一个更污的反击你,让你面红耳赤无地自容。
那一刻,我被她迷住了。
但过了几天我们一起吃饭时,服务员上菜时她突然跳起来,然后要服务员慢点上菜,我问她干嘛,她轻描淡写地说:我去拉个屎。
我被雷住了,周围的客人听到这句话都虎躯一震,扭过头来看热闹。
等她回来后我委婉地说了句:下次再有这种情况,你就说你要去洗手间,不然多尴尬啊。
她分贝加大来了这么一句:这有什么啊,我本来想说的是我去拉个稀呢。
她后桌吃饭的哥们一口饭喷了出来,我看到他的嘴角在抽搐,当然,我的也是。
喜欢一个人是特别容易的事情,因为人对一些真善美的东西有本能地追逐。
眼睛捕捉着美丽的东西,荷尔蒙会替我们做决定。
你看见白裙款款的清纯姑娘,会本能的喜欢。
你看见玩COS的少女,也会喜欢。
你玩游戏认识一个萝莉音,一口一个小哥哥,你会喜欢。
你在夜店遇到一个身材火辣的Girl,她妩媚地叫你一声帅哥,你也会喜欢。
但荷尔蒙消散后,你的心会告诉你最真实的答案。
你可能同时喜欢着很多人,实际上,你谁都没有喜欢,你的心是一个空房子,谁都可以住,谁都不会留。
那真正的喜欢是什么样的呢?
是你讨厌下雨,她是那把伞。
是你讨厌眼泪,她能逗你笑。
是你讨厌说话,她陪你沉默。
是你觉得孤独,想到她就会好很多。
是哪怕遇到比她优秀很多的人,心里觉得还是她最好。
是她的种种小缺点,在你这里都可以一笑而过。
是余生的漫长时光,最能感到幸福的事情,就是老了之后可以和她携手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感慨此生没有白活。
你能明白吗?
喜欢一个人是很容易的事,不喜欢也是。
爱一个人特别难,不爱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