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凋零

从这星期开始哈特将比从前晚一个小时回家,因为在学校的乐团要在放学后排练,下学期开学的时候要参加一个世界级的重要比赛,学校对此非常重视。哈特从不会抱怨排练的辛苦,或是回家晚,恰恰相反,她热爱小提琴,排练对她来说是一种享受,就算每日重复那单调的几首乐曲会时而令人感到索然无味,但每当她感受到手指按在琴弦,感觉到琴尾架在脖颈上,聆听到耳畔不远处传来优雅的音律时,她就会发自内心的感到喜悦和惬意。她有的时候会忽然在心里惊叹,此时这高雅而醉人的旋竟是由自己的双手演奏出来的。在这个世界上,甚至在学校,在班里,哈特恐怕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了,学习成绩并不突出,家境一般,姣好的相貌在这个美女满大街的时代也并不稀罕,不热情不阳光,甚至没有一点这个年龄的女孩惯有的可爱。她觉得自己唯一与众不同的一点就是对小提琴的钟爱,这是她在任何人身上从未看到过的特性。

她很喜欢现在放学回家的时间点,因为每天都能在放学的路上遇见两样她喜欢的事物,一是夕阳,二是一位在路边弹琴唱歌的青年。此时已是秋高气爽的季节,每次走到路口哈特都会渐渐放慢脚步,然后停下来,望着黄昏渐渐消散,享受着歌声伴着秋风阵阵袭来。

日日如此,她感到他们彼此已经成为了熟悉的陌生人,因为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感到每次她走到街口时,青年就会远远的望向她,注视着她跑到面前——自己的舞台前。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哈特发现自己不再是渐渐放慢脚步,而是走到路口时就会加快脚步走到他面前,然后站定。

直到有一天,海特站在街边望着青年,他闭着双眼沉浸的歌唱。哈特在夕阳的背光中隐约看到这位青年也抬眼望向她,她感到自己与青年对视了好久,就好像这首歌是唱给她听的。海特不知道的是,青年眼睛中的画面:有一个小姑娘站在街边,背着一只黑色的小提琴匣子,绒软的长发散落在肩头,在微风中伏动着,柔和的太阳光洒在她的脸上,勾勒出一副姣好的面庞,阳光刺的她眯着眼睛,发丝的轮廓泛着金黄衬着她脸上不自觉流露出的笑意。青年唱着唱着,忽然说到:“你会唱这首吗?”,旁边围观的人也转头看向海特,海特愣了一下,却没有收起脸上的笑意,腼腆的点点头。“你来唱。”青年朗声说到。他向后退了几步,把话筒让给海特,继续弹着吉他。海特走上前,踮起脚凑到话筒边,可能是出于紧张,她双手攥着书包带。声音却是甜美的,因为此时心中的喜悦一经流露就一发不可收拾,在眼神里,歌声里,笑容里,心田里荡漾着。曲终,青年走上前来问到:“我叫布洛克,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哈特回答:“我叫哈特,我很喜欢听你唱歌。”海特在布洛克的眼睛里看到了与自己一模一样的神情,那种溢于言表的喜悦。“那真的太好了。”,哈特扫视一下周围观望的人群,“你可以继续啦。”,布洛克旁若无人的问到,“你喜欢什么歌?”“我最喜欢康妮的歌。”,“好,那我为你唱一首!”哈特退到一旁,这一次她不是站在街边远远的观望,而是站在他身旁,心里不自觉地念叨着一个可爱的名字布洛克,布洛克,口中喃喃地哼唱着熟悉的旋律。哈特惬意的听了几首后,回过神来低头看看表,现在比平时停留的时间多了将近二十分钟,她离开时回头看看布洛克,布洛克抬眼望向她,朝气蓬勃的眼神在向她说:“走啦?”,哈特连忙向他挥挥手,“我回家啦。”,“明天还来听我唱歌吗?”歌声停止了但是琴声没有,身后传来了热情的询问,哈特一边蹦蹦跳跳的跑远一边喊道:“一定来!”

……

有一天哈特走到街角,看到布洛克坐在街边,身边没有吉他,没有音响,不过他还是像从前一样注视着哈特走到身边,哈特欠身问到,“今天没有演出?”,“布莱克今天放假了,我可以请我的VIP听众去喝一杯吗?”,“我不喝酒的。”,“那茶,咖啡……”说着站起来,“走走呗。”,“好。”青年和少女走在街上,同一条街,已经不知走过多少回,他们从未发现,这条普普通通的小街是如此可爱。“你背后是小提琴吗?”,“是的。”,“好酷。”,“你想听吗?”“想。”,他们在公园的长椅停下来,哈特取出小提琴,开始演奏。她闭着眼睛陶醉着,沉浸在美妙的音符中,身体随着旋律轻轻摇摆,熟悉的声音从颈边倾泻而出,悠扬婉转,时而轻快却不失典雅。布洛克恍然间感到面前站着的是一位贵族公主,如此高贵优雅,自然大方,好像散发着令人迷恋的柔光。布洛克出神的望着发光的少女。

“嘿,怎么愣神呢,你觉得怎么样。”哈特举着琴弓的手在布洛克面前晃了晃。布洛克终于回过神来,原来哈特已经拉完了一首曲子。

“你一定……一定很喜欢小提琴吧。”

“是啊,”哈特脸上浮现出幸福的笑容,“这可能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真好,人生中有值得珍惜的事物。”布洛克出神的说。

哈特收起小提琴,两人继续边走边聊,有那么一瞬间哈特忽然希望他们可以永远永远这样走下去。

之后的日子里,布洛克给自己放假的次数越来越频繁。

哈特发现她总是能在家附近公园或者小路的长椅上找到布洛克,他有的时候攥着笔在小本子上写东西,一次哈特趁他不注意凑到他身旁,看到了当天的日期。布洛克猛然察觉到她,马上合上本子,耳根绯红的低下头,哈特没有看清楚他写的内容,惊喜的问到,“你写日记啊!”,布洛克没有抬头,但是从哈特的语气中听出她没有看见自己写的内容,一下子松了一口气,哈特并没有察觉到,布洛克说:“是写歌的本子,现在偶尔会记一些日记。”,“哦这样。”哈特觉得每个人的日记都是旁人不能看的于是就没有向他索要,虽然她十分好奇布洛克写的是什么。

不知不觉的冬天来了,两人像往常一样走到公园的长椅处坐下来聊天。现在的见面已成为两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要事了,哈特若是一天没有见到布洛克,心中就会莫名浮现怅惘之感,睡觉的时候躺在床上时会不自觉的回忆着两人上次见面时的场景,早晨起来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布洛克,想到他乱蓬蓬的卷发,高挺的鼻梁,古铜色的皮肤和迷人的嗓音,这一切都是在哈特的生命中从未出现过的现象,她惊奇,欣喜,惶恐,厌烦,她感到自己常常被百感交集包围着,更神奇的是当她与布洛克见面后,她会感到无比幸福,比拉小提琴时的幸福要强烈要疯狂,哈特感到原本平平淡淡按部就班灰色的平静的无感的生活忽然变得热烈起来,染上了一层色彩,甚至她对周遭的感知都与从前不同,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一个人——布洛克的出现。

“我是流浪歌手。”,“你的爸爸妈妈怎么让你出来唱歌的。”,“我没有父母。”他轻描淡写的说着,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叼在口中,手指在老式火机滚轮上摩挲了半天,打着了火苗,欠身靠近手中的火焰,哈特看到烟卷前头亮了一下明红色,布洛克狠狠地吸了一口,食指和中指轻轻夹住烟嘴,脑袋向后一仰,瘫倒在长椅上,哈特望着布洛克夹着烟的那只手,他将手腕搭在长椅低矮的扶手上,指间的香烟,纤细的灰青色的烟在无风的秋日里静静的升起。布洛克吐出口中的烟雾,直勾勾的望着天空。过了一会儿,他抬起攥着火机的手,伸到哈特面前,“你看这个火机,我特喜欢,现在有点不好使了。”哈特拿起他手中的火机,金属盒盖的边角已经生锈,火机盒身上的图案也磨得看不清了,她学着布洛克刚才的动作,打着火,然后合上盒盖,布洛克用余光看着哈特的动作,眼神又回到了天空,“没油啦。”

两个人静静的并肩坐着,好像默契的选择以此时的沉默作为享受,此时他们拥有着彼此的时间,彼此的青春,彼此的陪伴,彼此的沉默。

过了好久,哈特打破了沉默,“这个冬天我的家人去滑雪度假,我要留在家练琴,学校还有排练。后天他们就走了,感恩节我一个人在家,你可以来陪我一起过吗?”,哈特不愿意承认,但是她心里清楚这件事她是最积极的,在餐桌上谈到时她开心的举双手赞成,拍着胸脯打一百个保证要父母放心。布洛克说,“好。”

感恩节那天下雪了,雪下的很大,哈特按照约定的时间站在门口等布洛克。门前的路上几乎没有人,大家都在家里温暖的炉火前与家人一起庆祝感恩节,偶尔一两个行人打着伞从面前匆匆经过。忽然哈特的眼睛一亮闪烁着自遇见布洛克一来那种惯有的欣喜。雪地里一个身影没有打伞,他身着黑大衣,雪花落在他蓬松的头发和肩头没有融化,昏暗的天色下,哈特看不清他的脸,但仅凭他精瘦的身材和异于常人那种活泼的步伐就认出了他。布洛克走向她,在门前的雪地里站定,哈特连忙招呼道:“进来吧。”,布洛克依旧直挺挺的咱在雪地里,方才融化的雪花使他的头发湿漉漉的,又有新的雪花落在了他头顶,布洛克卷发的栗色与他头顶雪花堆的白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不进去。”,哈特赶忙说,“没事,我相信你。”,布洛克依旧一动不动,“我不进去,我不能进去,我爱你,哈特。”,哈特笑了一下,“我也爱你,布洛克。那我们去哪里,”哈特说这话的时候毫不含糊,如此大方和自然的对答,令她自己都感到惊讶,就好像两人所谈的是家常闲话而非在互诉在心中陈藏已久的,已热烈到再也按不住的心意。“就在这里,这里好,你看下雪多美。”,“好。你上来,到屋檐下来,不要淋雪。”布洛克终于走上前来,两个人肩并肩,在家门口的台阶上坐下来,“我带来的好东西。”“什么呢?”哈特愉快地问,“你看,日本清酒很好”,“我家有清酒杯,你给我,我去热一下酒。”,布洛克把酒瓶递给她,哈特转身进屋,过了半天,她捧着一个大篮子走出来,“我准备了好多好吃的,不能浪费。”她紧挨着布洛克坐下来,把篮子摆在两人面前,两人开始吃锡纸包裹的烤肉,哈特取出两只温热的小酒杯,递给布洛克一只,“你看这个瓷色很好看,”她攥着小酒壶纤细的瓶颈将温热的清酒倒进两人的杯子里,“日本清酒都是用这种酒瓶装的。”,“你不喝酒这么懂啊。”布洛克一边小口抿着酒,一边打趣道,两人说说笑笑,他们感到两人之间的气氛从未像今天一样愉快的恰到好处,他们说可能是热酒的缘故,也可能是初雪的美景实在令人动容,但是真正的原因在彼此间是不言而喻的。

“你可以和我谈恋爱吗?”,布洛克问,“我告诉你,我们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哈特问,“因为我们俩的名字凑在一起才有意义。”,哈特大笑起来,“broken heart great!”,“好吗?”“布洛克,布洛克。”哈特唤着这个天底下最美丽的名字,她双手揪住青年的围巾,我读过一首诗,我念给你听:’你不愿意种花,你说,我不愿意看见它一点点凋落,是的,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切开始。’”布洛克歪着头望着哈特,突然扯过哈特的双手,紧紧拥抱住她:“不要管,不要管,不要想那么多,现在,就现在,我爱你,你爱我,对吧?”,哈特感到胃中的酒,心跳,以及隔着两人厚厚的大衣她所感受到的对方身体的温度,此时此刻都在为她的生命而疯狂的燃烧着,此刻的情感前所未有的清晰强烈,她颤声答道,“对。”,“那就够了。”布洛克悄声说,哈特听到那声音与自己的回答一模一样的颤抖着。两人紧紧的相拥,听着对方的心跳与呼吸声仿佛在不停的重复道:“我爱你,我爱你……”此时,在这冰天雪地的城市里,有两只灵魂从此为彼此点亮,为彼此燃烧,为彼此温暖,为彼此热烈。

这天感恩节的晚上,可以看到两个快乐的身影,在雪地里奔跑听着彼此的呼唤与笑声——这个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


春天来了,一天哈特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布洛克了,她来到从前那个他弹琴的街角,捡到了一个小本,这是布洛克的小本,她翻开看,全是布洛克写的歌,她把小本带回家仔仔细细的一页一页的翻看,她找到了在曲词见夹杂的一两处日记的痕迹:


这两天有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天天来听我唱歌。


我现在天天盼着她来听我唱歌,她每次都听得好认真。


我好喜欢她。


今天听到她唱歌了,不跑调,好可爱。


我为你弹琴为你唱歌也不需要你理解天底下最卑微的快乐。


我没有资格爱她,不要再这样想了布洛克,两个月了改换地方了,明天就走吧。


只有在那时,我知道我置身时间当中,我忘乎所以,忘记痛苦,忘记身世,忘记高贵的公主与卑贱的乞丐之间注定是一场镜花水月。我的顽疾,在她身边时被她轻而易举的粉碎。我贪恋这时光,就像沙漠中的迷失者贪恋面前的一眼清泉,罪孽深重的囚犯贪恋上帝的救赎,毒入骨髓的罪人贪恋解药。


布洛克疯了,我们没有可能的。离开就会忘却她,一起都会恢复原样,继续去流浪,不奢望飘荡的灵魂有资格找到归宿。


感恩上帝,今天我是天下最幸福的人,我爱她,已经无药可救了,我不是修道士,我决定去爱,义无反顾。我知道这样的爱只是一时的热情,我知道一切总会过去,我清楚我们这样的爱情会如何收场,但是今天我只需要清楚我爱她,我义无反顾,以后回想起来也不会有遗憾。


这里竟然是我这么多年停留时间最长的地方了。我决定离开了。


哈特翻到了本子的最后一页,


哈特

我知道你会看到这里,这是我们的默契,我在第一次看你拉小提琴的时候就觉得你是一位公主,我喜欢你专注陶醉的样子。我曾经觉得我不配爱你,你单纯美好而且是那么耀眼,而我的过去,我的身份都时刻提醒着我要清楚我与你的距离,我对你的爱虚无脆弱不堪一击。你是我生命中的光,自从我决定去爱你那一刻起我的生命就你照亮了,无论这缕光明是在我眼前,在我心里,还是在我的记忆里,她会在我的生命中无可磨灭永存。我发现义无反顾是对的,你是上帝赐予我最宝贵的礼物,感谢上帝让我遇见你,我从未后悔爱上你,永远不会。谢谢你赐予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一个冬天,我永远不会忘记。我和你一样害怕看到种的花一点点凋落,我想了好久,想到一种办法,悄悄告诉你:那就是让花绽放到最美丽的时候,停下来,这样我们都可以记住它最动人的样子,这样花就可以永不凋谢,也会永不生长。

再见

布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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