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暖气烧得热乎乎的,窝在客厅阳台上晒太阳,眯着眼睛看着窗外的蓝天上飘着几丝白云,懒懒的不想动。听到大门钥匙转动的声响,知道是轩轩回来了。三四天没见面,非常想他,想一开门就扑到他怀里,正准备起身,想到最近他老出差,又把我丢在家里这么久,有点负气,决定还是不要跑去门口迎他。
“美美,我回来啦!想我没有啊?”听到轩轩亲切的声音,温温柔柔的真舒服,好想跑过去抱住他,不过还是忍住了。背包啪嗒落地之后,拖鞋趿拉趿拉的声音,有些急切的由远及近,我背对着他没搭理,装睡装高冷,反正不回应。“美美~”轩轩又唤我,哎呀,不小心耳朵动了一下,出卖了我的小心思。“小懒虫,醒醒,我回来了!”轩轩不由分说揉了揉我的脑袋,笑嘻嘻的声音跳出来,“这几天我不在家,我的小可爱都没吃好。看到市场刚上了新鲜的金枪鱼,马上给你做你最爱的芝士金枪鱼饭!”
嗯?芝士金枪鱼?!不等我反应过来,轩轩就转身去厨房开始忙活了。我最爱的芝士金枪鱼!什么国仇家恨都没了。“来啦来啦!”我赶紧大声回答,屁颠屁颠的跑去厨房抱大腿。新鲜的金枪鱼,带点粉嫩的红色,飘着淡淡的海水味,一旁刚拆封的芝士,透着浅黄的奶白色,暖暖的奶香味弥漫在整个厨房里。靠近轩轩,这个在我眼里全身放着光的男孩子,他身上我熟悉的气息,才是我喜欢的这个家的味道。
遇到轩轩是去年初秋的一个有点闷的下午,我在附近的公园里溜达,湖边小树林边的草地是最舒服的地方,阳光透过树叶斑斑驳驳的撒在我身上,我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不知不觉间睡着了。猝不及防一小片乌云经过,大颗的雨点掉下来,把来不及躲藏的我淋得湿漉漉的,这雨像是捉弄我似的,两三分钟便停了。我抖了抖身上的雨水,想在又露出脸来的太阳下晒晒干。刚走两步,跑过来几个小孩子,捡起石头就往我这边扔过来,叫嚷着:“看啊,她是瘸的,快扔她!”那时我的腿有伤,跑起来笨笨的。
我惊恐的躲避着空中飞舞的石块,拖着我的跛腿,连滚带爬,只想快些跑开。一不小心,撞到一个人身上,他倒是毫不客气,一只手拦腰拎起我,那些淘气鬼们便四散跑开了。“脏乎乎的小可怜,伤没好还淋了雨。跟我来吧,我给你上点药。”他看了看我的腿,也没有征求意见的意思。“放开我!放我下来!”我在他的臂弯里挣扎,张牙舞爪的表示抗议。他专横的手臂擒得我动弹不得,挣不脱的我气得直嚷嚷,却也只好无能为力的跟着他回家。嗯,这位霸道总裁便是轩轩本尊了。
轩轩一边给我检查伤腿,一边絮絮叨叨的讲解,好像我能听懂似的,然后喷了点云南白药,给我包扎了一番,总算放开我。新到这个家,一切都那么陌生,我有点害怕,急急的找地方躲起来,暗中观察。轩轩没有管我,拉开冰箱,拿了些食材,就去厨房捯饬。没多会儿就端出盘子放到地上,他就自顾自的去书房了。躲了一阵子,饿了几天的我生平头一次见到芝士金枪鱼饭,咕咕叫的肚子受不住美味的诱惑,我战战兢兢的从柜子底下爬出来,呼哧呼哧的吃起来。
后来,腿伤渐渐康复,我对轩轩的信任也逐渐多了起来。轩轩给我洗了澡,我恢复了漂亮的雪白毛色和活泼的天性,得了个美美的名字。于是,从小自由惯了的我,慢慢开始习惯了和他在一起的日子。
“嘿,小猫咪,想什么呢?”轩轩把那盘初识的味道放到我面前,我蹭了蹭他的手,喵喵两声表示感谢,蹲坐下来低头享用轩轩牌美餐。“美美,等下给你洗白白哦,你看你的白毛都成灰球球了……”哎呀,大事不妙,又要洗澡,一场战事在所难免,不说了,我得赶紧先找个地方避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