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妖怪来也
前言
有圆圆的东西在我青春的天空中飞来又飞去。是肥皂泡么?不是,它没那么脆弱。是氢气球么?也不是,它没那么飘摇。它会旋转、会跳跃,辗转腾挪,上下翻飞,拥有令人侧目的玲珑曲线、绰约风姿、绝代风华、万种风骚,让人难以抑制心中冲动想要扑将过去,据其为己有。
然而,哪怕它就近在眼前,不过就是在脚旁、在腿侧,或在胸前、在头顶,那一般二般的人,却是不好明目张胆拿手去碰去抓、去搂去抱的,不为别的,如果谁真敢那么做了,被揣着令牌的老大发现的话,一准儿会受罚,客气气、眼睁睁的把它奉送给幸灾乐祸的另一拨人。道理很简单,因为坏了规矩,就要付出代价。
是的,这圆圆的东西,便是圆圆的足球——正是足球,飞扬了我的青春,并使我置身于丰富绚烂的情感世界,对它的热恋和颂扬,必将终我之一生。
不得不提及的是,在拉扯几位大牌参与演出时让我很费思量。不过他们也没什么意见可提,因为虽然拿不着一分钱的出场费,但我可以向他们保证:我负责吐露芳华,他们负责貌美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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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谈起足球,我都能想起几块粉身碎骨的玻璃。若是比谁跟足球亲,我觉得不是我们,而是玻璃。
第一块杀身成仁的,是教学楼大厅的落地玻璃,遭到一颗被我凌空踢出的无胆足球的猛烈撞击,那球气打得贼拉足,硬的像炮弹,擦着地皮,带着风声,卷起黄沙,直接把厚厚的落地玻璃凿出一个窟窿,一个规规矩矩的圆洞。等到炮弹似的足球滚回到我生疼的脚边,我们讪讪地面面相觑,感叹完玻璃质量真好,然后警戒地扫了扫,确认没人看见、没人听见、没人来管,便趁着将晚的天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桃之夭夭。
第二块舍身取义的,是实验楼三楼的玻璃,为抽象艺术献了身。那是玉军的杰作,说是艺术,是因为那窗玻璃破碎得像极了一个倒挂金钩的人形。可玉军这次运气差,目击者众多,虽然因为那诙谐的人形而狂笑不止,可左思右想,还是得找老师主动承认错误,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一块玻璃不便宜,他不想赔,本来当天穿了件小资西服,脚蹬一双皮鞋,为了给老师造成一家庭经济条件贫苦的印象, 寻摸来寻摸去,发现金波穿了件褪了色的绿军棉和一双胶鞋,好说歹说换穿过来去找老师求情。
第三块为球捐躯的,是走廊里一面被值日生擦得锃亮的玻璃,分裂任务由金波具体执行完成。金波那时候因为眼神儿不灵光,还处在踢不踢球的彷徨阶段,他酷爱打游戏,街机打的特别好,好得游戏厅老板都求他,说生意难做,请手下留情,别一个币打一天。所以金波眼神好不了,近视七八百度,那眼镜一圈一圈厚的像瓶子底。这一次他的头槌建功也是我亲眼目睹,他听到球场上的一声叫好,本想向窗外张望,结果一头就把玻璃撞碎了。后来我们安慰他说,不是你的错儿,是那玻璃擦得太干净,接着又感动地说,你冒着绳命危险练头球,不踢球真是天理难容。他摸着金刚不坏的脑门儿二话不说就决定了。不过话说回来,把这么一位连咫尺间的玻璃都看不见的兄台放到球场上,按理说对手会觉得以多打少,乐得蹦高。
事实证明,上述三人上辈子跟玻璃都有仇。
记得很清楚,我是初二开始接触的足球,玉军算是个领路人。玉军那时候个子高,脑子活,爱玩爱闹,在老师眼里,是个不折不扣的“捣乱份子”。班级制定了一对一的帮扶政策,稀里糊涂的他就成了我的帮扶对象。到最后,他学习成绩没咋地,我倒是从他身上学了不少“坏”。那一年,我们就是扎在他那间小得不能再小的屋子里看的世界杯,通过他夸张的讲解,我认识了一大帮球星,进入了魅力无限的足球世界,每一次比赛,都让人牵肠挂肚,每一声哨响,都令人热血沸腾。多少年以后,我甚至还能记得那届世界杯大多数国家队的10号球员名讳,经常当作从业履历一般,拿出来好一顿吹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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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搞足球比赛,我们四班让人家二班狂灌一气,比分几乎上了两位数,人二班有几个踢得好的,其中就有凯子,我们却一个也找不出来。输球的心情一度十分郁闷,经不起打击差点儿给放弃。还好有点儿不服输的劲头,化丢人为动力,经常潜心练习,用心观察,从球场上、电视上学动作,没有人一起玩的时候就弄一破球自己一个人练,课间放学有事没事地就苦练杀敌本领,自我感觉姿势潇洒,别人看了一定笑岔了气。哎,那时候踢球根本就没人点拨,都是野得不能再野、拐出了十八道弯的野路子,今我来思,仍然觉得这是个足球生涯开化阶段的一个巨大遗憾,根本无法弥补。
进步虽然慢,但随着身体的成长和熟能生巧,足球技术也慢慢提高,我开始专挑一些高难度动作进行尝试,诸如鱼跃冲顶、倒挂金钩什么的,不顾一切,摔了也不疼,因为看上去帅。开始喜欢留长发,穿宽大的球衣,因为跑起来飘。球衣、球鞋和球袜就是我的基本装束,膝盖上的擦伤有了没没了有让我习以为常,足球占满了我的课外生活,中国足球队的命运也一度牵动着我的心。
就是因为足球,才让我脱离了苦闷抑郁的自闭心理,得以正常发育,尤其是获得了宝贵的友情。正是足球,把我们几个朋友紧紧连到了一起,捏成了一块,让我懂得了不离不弃。多少年来,友情的故事我体会很深,现在听到Beyond和小虎队的歌,依然还是会心潮澎湃,看到了王杰和张雨生出演的《七匹狼》,听那首《永远不回头》的插曲,依然会感动万分。我深深记得一个场面,那就是初中毕业,玉军要去呼和浩特上中专,我们几个在火车站广场上忍不住抱头痛哭的情景。没错儿,脸上流淌的,是伤痛别离的婆娑眼泪,空中飘荡的,是牢不可破的足球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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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晃儿来到高中,除了玉军走人,我们几个还在一起上学,一起踢球,并且队伍逐渐有所壮大。经过精挑细选,诸如大尹、小丁、巍子几个也先后加入足球天团。我们几个常委的择人标准实在简单,就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者一概落选,踢得好与不好退至其次其其次——因为除了凯子,我们踢得也确实不咋地。
玉军不在,凯子这个矬矬里拔将军的家伙相当不低调,不说他技术花哨,还总是打扮得帅气逼人,披着一头甩一下迷无知少女倾倒、甩两下招各种老师管教的长发。姑且不论招来老师,这迷倒少女的确让人跪拜。也是因为凯子,我才知道,天下间除了一厢情愿痴傻呆蒙地妄想眼神交流,居然还有在球场上扮酷耍帅这么实用的招女生待见的好方法。
开窍也就是在那么一瞬间。有一天大课间休息,我和凯子正在操场踢球,似乎听到教学楼上有女生的盈盈笑语,下意识抬头望去,眼睛里便出现一抹艳红,三楼露台栏杆后,有个女生穿着一袭大红连衣裙,脸上洋溢着甜美的笑容,手倚栏杆向操场这边张望。那美丽的身姿、甜美的笑容,随风飘扬的秀发和飞舞的裙摆,在我脑中绘成了一幅纯美的画,霎那间将我的心征服,使我不忍移开视线。我认识那个女生,知道她是在给凯子秀美丽,心里那个嫉妒啊,就像掩埋了庞贝古城的火山灰,一层一层,又一层的落下。心里想,啥时候自己才能有凯子那样的魅力?
言归正传,迷妹很重要,但如果没有迷妹,我们的足球梦就更加重要。我们兴奋地奔跑在成为球星的路上,乐此不疲。每天放学,我们便在学校的篮球场踢,直到天黑得球踢出界找不着。每到假期,玉军也回来,我们又放弃了睡懒觉,整天介起个大早去化纤厂门口空地踢,直到球一脚踢到马路上被汽车轱辘碾爆。我们还偶尔小试牛刀约场比赛,结果被元老队耍得团团转,被少年队干得翻了又翻。更有甚者,我们还在高考之前约好,提前交卷出去踢球,结果只有我一个人提前交了卷,出门抱着足球在空荡荡的操场上,回想着错题痛心疾首后悔莫及。见不得如此努力却得不到回报,于是在高考之后的那个夏天,我们相约去踢了当时圈内著名的七人制百队杯,挤着公共汽车去城里场地,精力充沛信心满满却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铩羽而归。
但是,跟足球在一起,我们都欢乐至极,无怨无悔。当上半场结束哨突然响起时,只是觉得过得太快,时间实在太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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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中场休息之际,我好好想了想下半场该怎么踢,尤其是排兵布阵,因为中学已经散场,发小们各奔东西。为了经历我的大学,后半截的青春,我不得不忍痛割爱,暂时将他们换下场。
因为不是我选择的志愿,所以我一直对所上大学有抵触,心情相当苦闷。我曾把自己比作波涛汹涌的大海中一叶孤舟,随着命运的浪飘浮不定。幸运的是,我飘到了一个小岛上,这个小岛就是足球场。只有踢球的时候,对于我才是暂时的解脱。我要对足球顶礼膜拜,如果不踢球,我恐怕就没朋友。在大学,我又靠它认识了几个球友。我超喜欢球友之间那种纯洁的人际关系,甚至超越了所谓的爱情。足球就像是我的恋爱对象,我爱它,它也爱我。中学,我们是酸涩的初恋,到大学,我们开始热恋,全心全意、不顾一切地相爱了。用漂亮的动作过了一个人、传出一脚好球、攻进了一次球门,甚至出了一身臭汗、摔了一身泥、破了一块皮,我都觉得怡然快乐。
和我有同感的同学们组成了一个球队,装备了一身阿根廷队的球衣,我们不经训练,参加了学校举办的足球联赛。我作为正选前锋,靠着20米的速度和青春的生猛,为球队奉献了数粒精彩进球,帮助球队杀进了决赛。印象最深的,就是天助我也进了匪夷所思的一记关键入球,大家把我生生压在下面庆祝,把我当英雄。那天还下雨,不长草的土场地满是泥水,我起来后浑身往下溚拉泥汤儿,可我高兴得直想掉泪,回想起来,那竟是我足球生涯中最辉煌的一天。队领导一看成绩还不错,便以官方名义鼓动大家去捧场,这一来,足球队便受到了相当的关注,带动了更多人参与,舆论也向有利于我的方向发展,我由此也变得小有名气。
我们大家都喜欢有球迷观战,最好是女球迷,尤其是漂亮的女球迷,那比打兴奋剂还带劲儿,平常不太看到的帅气动作比比皆是。和我一起上完高中、又伙同我一起上了大学的活泼可爱的李园同学,就是一个女生里边比较热衷的。当然,她热衷也有她的原因,不是平白无故的,正所谓“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球场上也有她心仪的小朋友。她又是一个非常好的义务宣传员,以她炒豆乱蹦的语速、眉飞色舞的表情,以及让人强迫接受的感染力,在那硕果仅存的女生群里为我们大力宣传造势,在那个严格军事化管理、人心含蓄内敛的环境里充当了一个可歌可泣的重要角色。借助她的宣传,让我遇到了那个她,填补了我心灵的空白,坚持上完了大学。
毋庸置疑,我爱情里的那个她,也是足球带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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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倒数第二年,我们去本市的一个单位见习,时间相对宽裕,条件也很不错,出了宿舍门就是个水泥小球场,我们就更加如鱼得水,随时聚上三五好友,就拉开架势开干。如果人多施展不开,我们就翻墙出去,到相邻的一所学校里去踢,只不过是块土场地,每次都弄的灰头土脸的回来收拾半天。
大学最后一年,我们又分去全国各地实习,在实习单位加入了球队参加联赛,我的表现也很不俗,信心也愈加饱满。也有生第一次离开了少年时尘土飞扬的土场、大学时坑洼不平的砂砾场,迈进了正规的真草体育赛场,并吃了几顿庆功大餐,心情无比激动。
等到大学最后一个寒假过去,散在各地或留守、或旅游,或镀金、或生锈的同学回学校重聚,聚齐儿了的第一件事,就是我们球队的原班人马,跟实习时候以留守二线球员为主力的学校冠军队踢了场比赛,让包括我在内的这一帮自诩为正选球员们潮湿的心灵吹吹风,并告慰即将逝去的大学时代。那场比赛真的是让人终生难忘啊!
另外,这一场大学的重聚盛宴,还让我懂得了一个真理:足球与啤酒,绝对不可分割!因为大家无论是白天黑夜,不择什么场地条件,不知碰杯对象是谁地频繁喝酒,不踢球喝,踢了球更喝。因为一个动作,一个战术,一个换人,我们就能从头掰扯到尾,兴致盎然,不透不休。啤酒,让我们对足球的热爱,只增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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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之后,庆幸我回到了家乡,与发小们的足球情得以延续。还是那几个人,归来仍是少年,我们几个在一起时,经常会怀念过去,畅想未来,调笑小时候踢球时的懵懂无知,回顾惨痛教训,梦想着能拥有一块自己的场地,居住在一个小区、一栋楼房、一个门洞,以便踢球时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但工作和生活打乱了我们的畅想,南南北北的散着,很难聚到一起,我们只好退而求其次,希望每周能租块场地一起踢踢球聚聚首。时间最能考验感情,现如今我们还能一如既往的投入着热情,委实不易。
因为踢球好歹还算是我那么一点点的特长,在工作单位同样参加了球队,参加了比赛,聚了几个球友。年轻时未曾想到过,这也是一生中最为漫长的一段时期。踢球仍是兴趣使然,不能放弃,所以一直在参与。踢球这件事,成了我一生中最执着的一件事。如果没有足球,我的工作将更加枯燥和无聊,又怎能有坚持下去的勇气。几个志同道合的同事也成了很多年的球友,好友,场上场下都共同经历了很多事,培养起了很深的感情,也是无法舍弃。
这段时间中,我曾充当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球队组织者,美其名曰队长,大权独揽,找场地、约对手、拉赞助,很费心费力,但是看到大家爽爽踢了场比赛,心里也蛮有成就感。当然,生活中琐事太多,年龄一长,该交班还是要给年轻人交班。这段时间印象深刻的,便是踢球与喝酒更是水乳交融的常态,尤其是到了世界杯,我会巴巴的跑回郊区跟玉军、凯子他们一起喝酒看球,谈天说地,你侃我煽,彻夜不眠。单位的球友一旦呼唤,我也排除万难去参加,自觉精力好过他们,世界杯一夜三场的球赛,把酒言欢的夜晚,十几个人东倒西歪,只有我一个人能坚持看完,而且天亮后仍能记得对决双方以及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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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比赛进入补时阶段,我想起了几年前的一次五人制小场的比赛经历。当时我转身射门,对方一个队员直接飞起一脚踢中了我的迎面骨,我跌落在地,看着那个队员满地打滚。我当时心里在想,刀兵相接时那一声脆响应该不属于我。我放心的摸了摸胫骨,却惊出一身冷汗,骨头已然错位,稍微动一动,接着就是钻心的疼痛,我判断是骨折无疑。朋友打电话叫来120把我送去医院手术,我记得我躺在茵茵的草地上,对他绝望地说了句:以后我真的要挂靴了。至今提起仍让当事者心酸不已。
没关系,我食了言。一年之后,我的伤痛完全愈合,再次回归足球场。我受伤的时候灰了心,觉得没机会了,可时过境迁,现在经过长时间的跑步训练,我在足球场上依然有爆发力、有弹跳力、有冲击力,谁也不输,甚至超越年轻时我的状态,所以我更加笃定的认为,我足球人生的加时赛,正在华丽上演。
后语
这是一部抚今追昔的岁月纪录电影,一趟说走就走的时光旅行札记,一场关于足球的青春饕餮盛宴。今我来思,如泉淙淙,溢满了我青春的潭,如雪纷纷,挂满了我青春的枝。那些难忘的事,动人的情,不论身在何处,都能在一刹那间涌上心头。
纸短情长。谨以此文,献给我热爱的足球,和一路上共同走来不离不弃的我的朋友们。18年世界杯今天就要开幕了,愿所有热爱足球的朋友们,都能欢乐开怀,共享人生的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