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痴迷读书的人,当然只限于小说、文学作品类型的。对于思想类型书籍,感觉枯燥,不喜欢读。老公曾送过一本《苏菲的世界》,我读不下去,搁在书柜上蒙灰。读过的书有《简爱》《盗墓笔记》《飘》《红楼梦》《平凡的世界》《白鹿原》《张爱玲全集》《池莉小说集》等等文学作品,看过很多,一下子要说全定会有遗漏。但绝大多数只读一遍,因为故事性比较强,读起来有兴趣。看完以后心里有种愉悦感,心情特别安宁,满足。这就是自己的一种兴趣爱好,就如同有人酷爱打麻将,有人喜欢旅行,有人陶醉于摄影。但是真要论起读书对自己的工作和写作到底有多少帮助,却又讷讷感觉说不出来个所以然了。毕竟自己现在连写个呈文,都要被批评词语偏口语化。所以心里特别苦恼。
通过朋友推荐,走近了简书。在简书这个平台认识了一些新的朋友,写得好的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文叨叨666为代表的积极入世,进行公众号运营的新锐作家,她们认为写作就必须是能提供给别人帮助的干货或者鸡汤;一类是以王小麦和梅拾璎为代表的在校园里教书育人的老师,认为写作必须是一场自嗨,自嗨成功了,再加上一些文学素养,嗨起别人也是容易的事儿。于我的功利心来说,我认为文叨叨说的是对的,现在社会竞争如此激烈,每个人生活本就压力非常大,如果文章不能给人以力量,打打鸡血,我为什么要点开读你的文章呢?你的生活与我何干?但以我目前能力水平来说,我写的文章只能让自己自嗨了,感觉帮不了别人。
这时通过其他的作者介绍,知道了《文心》这本书。说可以告诉读者怎么提高写作水平。我马上下单,拿了书以后,刚刚看完第一遍。以下是我看完第一遍时所作的一些感想。
读了《文心》这本书的前面100页,发现作者的见解和王小麦和梅拾璎们的见解如出一辙,写文章是先有了文章,再有题目的。就是把自己想说的话,要说给谁听,考虑清楚。言之要有物,要切合实际,可以给别人带来帮助,这样的准备作好了,才去提笔,下文。才去思考用什么样的题目可以归纳中心思想。另外还特别说明了记叙和描写的不同。记叙就是平铺直叙,而描写则带入了作者本人的感情色彩,要生动一些,富有感染力一些。我的写作,一直都只是采用的记叙,从未认真使用过描写。感觉有醍醐灌顶的感觉。难怪我的文章会不生动,有趣,别人不愿意多读。
在看了《文心》中间的100页,感受特别深的是触发那段文字。触发就是从一件事情感悟到其他的事,读书时对于书中的某一句话,觉到与平日所读过的书某处有关系;与自己的生活有交涉。我看书,光追求愉悦去了,哪里还会反思与自己的现实生活有什么交涉。所以没有进益。而且文中还举了例子。如从蝉声——韵律;雷阵雨—暴力的持久性;日影—明暗;雨后的清凉—革命的功用;鸡的啼叫—革命者的呼号。自己之前读书,很少会反思。感觉自己之前几十年读书,确实是在读傻书啊。
现在虽然已过三十,但是重新开始,应该也还不晚。将自己的所思记录下来,希望也能帮助和我一样,看过很多书,但感觉无所收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