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说是我最先提出“第三方支付”概念,你信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来讲一段我自己写作这篇论文的故事。
2003年初,数起非典病例已在南方的广东和北方的北京被发现,而当时的我正宅在家中写我的研究生班结业论文。
我在成都电子科大的EMBA论文的题目是《试论邮政金融参与电子商务的可行性及必要性》,文中我借鉴了国际贸易信用证结算原理,提出了由“第三方支付”的电商结算工具。因为在我看来,当时中国才起步不久的电子商务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交易双方对对方的不信任问题,最初的交易结算方式就是“先款后货”或“先货后款”两种。前者买方将承担卖方在收到货款后迟迟不发货行为所导致的违约风险,后者将由卖方承担自己在发货后买方迟迟不付款的违约风险。考虑到交易双方通常都会选择于自己最有利的结算方式,结算工具的选择已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可以说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买卖双方遭遇的问题其实跟国际贸易初期交易双方遇到的问题其实是一样的。后者通过交易双方开户银行的介入,采用信用证结算手段成功地解决了交易双方的信用风险问题。为此,我认为信用证结算原理同样适合中国的电子商务交易资金清算。鉴于中国邮政平台集金融、物流和信息交换三位一体,于是我设计出了由邮政金融承担“第三方支付”的任务……
我将自己的“研究成果”首次发表在了2003年第一期的《邮政金融》杂志上(该杂志为季刊,系国家邮政储汇局委托上海市邮政储汇局主编的邮政金融业内内部杂志。2007年邮政储汇局改制成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后,《邮政金融》杂志于2007年底停刊)。
鉴于当时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决策层对电子商务资金结算这块并未给予应有的重视,我又先后在2003年底的《通信科技技术》和2004年第2期的《现代邮政》杂志上发表过类似文章,为避免给人以“一稿多投”的嫌疑,我用了不同的标题,但核心内容就是一个,中国邮政必须尽快推出我的“第三方支付”结算手段服务于电商发展。
后来的结果完全出乎我的预料,集金融、物流和信息技术于一体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竟被马云的阿里巴巴反超,数年后,后者竟成就了好大一摊买卖。
为证明我所言不虚,建议大家可以输入“四川省邮政储汇局余鉴”百度或必应一下,除已于2007年底停刊的《邮政金融》杂志外,上面提到的其他文章均能够上网查到。
每每想到我当年宅在家里撰写论文,以及后来电子商务在中国的迅猛发展,往往会令我想到“时无英雄,竟使竖子成名。”的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