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南方多情,便如此多雨吧。
从六月至今,南方的雨断断续续的下着。即使上一分钟还烈阳高照,下一分钟也能倾盆大雨,偶尔还有“东边太阳西边雨”的景象。淅淅沥沥的雨点夹杂着高温天气,构成了南方夏天的独树一帜。
晚来的公车 会有靠窗的空位
每天下班的时候,公司附近的公交站台总是人满为患。每一辆停靠的公车,都会有一群人不停的追着车辆跑,都想距离车辆最近,都想能快点上车以至于能有个座位可以坐,所以在站台停靠的每一辆车的车门前都被围得水泄不通。是的,我也曾很长一段时间是那个追着公车跑的人,但我常常是,挤不上我追赶的公车,或者是,很不容易要靠近车门快上车了,却被别人挤下车。啊哈.....你看,长得矮小真的没有竞争优势啊。那天,忍不住跟老爸吐槽了下挤公车的狼狈,在电话那头的老爸宠溺的安慰了几句,然后叮嘱我以后别去追挤不上的车辆,呆在站台等人潮逐渐散去,晚一些到的车便不会太拥挤,也就可以轻松坐车。
后来,我开始不再追着公车跑,也不再费劲的去挤上那拥挤的车辆,我开始耐心的在站台等待,等那辆晚到的公车,幸运的是我常常能等到的公车都会有一个我很喜欢的靠窗的位置。每到这时候,我都满心欢喜。
我也才明白,其实有些时候不必去追寻大家都急切想要的事物,也不必一定要追上谁的脚步,更不必觉得要与之站在同一线上才不会输。给些耐心再等等,晚到的也许更好,更舒服,也会有不一样的心境和风景。等车如此,人生亦是如此,晚到的,未必差。
尘封的信件 有一段简单且稚嫩的岁月
前两天,妈妈来电问我,我放在老家房子抽屉底层的信件需不需要清理掉。我告诉妈妈,替我保管好,我不想清理它们。
如果不是妈妈的电话,我都快忘了我还有一堆被岁月尘封了的信件。那些信件,大多数是在上初中的时候,我与同学的书信来往。那时候,我离开老家的小镇,到市区上初中,而我的同学多数都留在小镇上学。离开后我很少回老家,于是和同学的联系就靠着书信来维系。
我和同学每个星期至少都有一封信的往来,多的时候会有两封信。每次,班长去办公室把我的信件拿回来交到我手上的时候,都能让我欢欣雀跃大半天。信件里的内容其实也非常简单,不外乎是聊聊彼此的学校、同学、成绩、以及生活,更多的是和同学之间相互的拌嘴,但即使如此,我们也很乐在其中。到今天,我也会因为当年和同学之间的书信往来感到骄傲。可能放在今天网络通信如此发达的环境下,我们都不曾会这么用心的去维系一段距离不算太遥远的情谊。
想起前段时间回老家,路过当年我常常寄信的那个绿色邮筒。时至今日邮筒依然伫立在市区繁忙的十字路口,在每天人来人往的街道中它已渐渐斑驳老旧,甚至,它的锁也都锈迹斑斑,沧桑得像个历经风雨的老者。即使隔着岁月层层的烟沙,它依旧能描摹出那一场曾倾城且动人的繁华光影。
邮筒承载了我的青涩友情故事,也曾圆我稚嫩梦想。
在上高一的时候,我很喜欢看一本叫《课堂内外》的文学杂志。它是我到今天为止一直坚持随手写生活随笔的启蒙老师。那时候对它,是真的热切的喜爱。某天,不知道哪来的念头,给杂志社寄去我的两篇随笔,在信件里点名希望得到杂志社主编的请教。在寄出稿件一个多月里,我天天盼望着收到回信,但两个多月过去了依然音信全无,然后我放弃了等回信。最后,在第三个月的时候,我收到了杂志社主编的亲笔回信,主编老师在信里告诉我他认真看过我的随笔,希望以后能常常收到我向他请教的稿件。
那是怎样一种心情呢?大概就像是喜欢了很久的偶像,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和我打了个招呼,然后再对我说一句,你很棒。这应该是我那一年的人生巅峰了吧。
那封信的最终目的地是寄往重庆,那也是我唯一一封信寄到一座我从未踏足过的城市。主编老师写给我的回信我还完整无缺的保存着,但我后来再也没向他请教过写随笔。
其实我都不知道后来我为什么没有再向他请教过写随笔,也忘了是什么原因没有再跟同学把书信往来继续坚持下去。但很庆幸,我把写随笔的习惯坚持下来了,即便写得犹如当年那样稚嫩;也很庆幸,虽然和同学断了书信往来,但也不会因此失去一个挚友,即便我们不常见面或者不常联系,这段友情也依旧青涩依旧简单纯粹,犹如当年的我们。
我遗忘的生活 别人替我保存着
我很久很久没有去翻QQ和空间了。周末偶然的去翻翻QQ的时候,不经意间在同学空间里翻到了高二时的照片。看着那些照片里的我,有些错愕,有些惊喜。我从来没想过,我自己都没有保存的照片,在别人手里却完整得那么美满,像是从来没缺失过彼此。从班会、校运动会、秋游、到我和她在照相馆里拍的大头贴.....数百张的照片记录了那时候我最开心最无忧的时光,涵盖了几乎整个高中生涯的点滴生活。而这些照片,我一张都没有。
可我看着这些照片的时候,竟没有想要把它们保存到我自己相册里的念头,即便是我不知道在未来某一天,同学会不会把它们删掉。甚至, 我认为这些照片更适合保存在同学的相册里才有完整的感觉。至于原因是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
在邮箱里,还翻出来了五年前高中同桌给我发的生日邮件。邮件里,她描述了许多关于我们俩高中生活里相处的点点滴滴,那时候同桌刚学会发邮件,还很贴心的在邮件里插入了水木年华的那首《一生有你》,这首歌是当年我们常常一起听的歌曲,她还放了一张巧克力蛋糕的截图图片,就连在百度上搜索蛋糕图片的字样都没去掉,这粗心的举动恰恰透露着同桌的可爱。
有些惭愧,我曾经最快乐最珍惜的生活我自己都没有想过用心的记录它们,反倒是,别人一直替我珍藏着。也很感恩,别人把我的青春一直好好保存着,也许,这是我的幸运。
事实上高中毕业后我跟大部分的同学早已断了联系,而我们也各自有了新的朋友新的生活,甚至有的人已经成家。对于曾经的青葱岁月,大抵是,已经没有更多的琐碎时间去回忆以及怀念了吧。
不知道往后会不会与离散的人再相见,也不知道往后我忘掉的东西,还会不会有人依然替我拾捡起来保存着,但我依旧感谢珍藏我过往岁月的点滴瞬间。
有个遗憾 与陈胖子有关
我有多喜欢陈胖子呢?嗯,好像我也说不清楚。
是的,陈胖子其实就是歌手陈奕迅。我并不是一开始就喜欢他,早些年看记者采访陈奕迅的时候,我还觉得这个人长得很不好看,甚至觉得他的发型是真的丑,自然的,也就没有听他的歌。
大约是上大学后才开始认真的去听他的歌,对比起资深歌迷,我对他的喜欢起步很晚了。但喜欢上了,就一发不可收拾。胖子的热门歌曲很多,冷门的也有。但每一首歌,在他的演唱下都有别人模仿不了的独特味道。很多人都说,听不懂陈奕迅的歌,是一种幸运,能听懂的人,或许都有一段伤感的过往。大约,我是少数能听懂但又没有一段伤感的爱恨情仇过往的人了吧。
从前听歌是听调,现在听歌是看歌词。林夕和黄伟文的词遇上陈奕迅的嗓音,总能让人沉迷得不可自拔。
《倾城》是他翻唱的一首歌,这首歌我常常都在单曲循环。在2012年黄伟文作品演唱会上,陈奕迅收起一向搞怪的作风,带着脚伤,杵着拐杖,安静的演唱了这首歌。而这个视频,我也看了无数次。舞台上的他安静得有些腼腆,腼腆得有些可爱,着实让人痴迷。在表演的时候明明没有撕心裂肺的唱,但他唱得越温柔却越扣人心弦,更让听的人撕心裂肺。
无论是《葡萄成熟时》讲的沉淀与酝酿、《落花流水》讲的豁达与洒脱、《苦瓜》讲的韧性与厚度,还是《好久不见》和《不如不见》诉说的痴心和不舍,他的每一首歌,都有一种通透的人生感悟。
“感谢永远有歌 把心境道破”,陈胖子说《歌·颂》唱的是感谢,而这首歌,也把他自己唱哽咽。我也很感谢,他的歌把我的心境道破,陪伴我左右。其实很庆幸我后来能够成为陈胖子的歌迷,没有因为外貌的偏见而错失他。
刚迷上陈奕迅的时候,就像坠入爱河的小女孩,喊着未来有一天一定要跟最爱的人抑或最知己的好友去看一场陈奕迅的演唱会。但是很遗憾,早些年的时候,总是因为各种阴差阳错而错过了他的演唱会。直到今天,这个愿望还未能实现。
啊哈.....陈奕迅近来都没有开唱的打算。但无论等多久,都想实现愿望,把遗憾变成圆满。
岁月蹉跎,也仍然为每一个细碎的美好而感动。
生活琐碎,随手而记。 仅此而已。
依旧爱写生活的老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