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作家协会微信群公约
为了更好地加强群成员的沟通、联络,提升群形象,净化群空气,发挥群作用,特制订本公约。
一、入群成员必须为攸县作协会员或有意加入县作协的文学爱好者,不得拉纯商业广告人员入群。
二、群成员一律实名制。(操作方法: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对“我在本群的昵称”进行修改。)
三、本群的宗旨是:加强文学交流,增进相互友谊,传递先进信息,共筑美好梦想。
四、群成员应当自觉做到:不传递和发布不良倾向的文字和视频,这包括与四项基本原则和法律法规相悖以及色情、暴力、赌博、病毒链接、商业广告及其他不良信息。
五、积极开展文学宣传和文学评论活动。这包括推荐优秀文学作品、在群内晒个人作品、对群内外文学作品进行评论。群成员要积极品读他人作品,并适时发表自己的见解,以文论文、畅所欲言,可以肯定也可以提出善意批评建议,相互之间以礼相待,切勿流入文人相轻模式。
六、群成员应积极参加群内互动,不能长期潜水,不能只当观察员。本群管理者将记载群成员互动情况,定期表彰先进。
七、对于大篇幅家常生活私聊的内容,应转入点对点对话模式。
八、违反上述公约者,第一次由群管理员给予私下善意提醒,数次不改者由本群管理委员会在群内提出通报批评,问题严重者本群管理委员会劝其退出本群。
九、本群管理委员会负责督促检查公约的落实。希群内各成员认真遵守此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