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午后,我不能抑制自己,放下平板,一脸傲娇地抽出《妖精的小孩》这本书,一路小跑到一楼,坐在沙发上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二楼也有沙发,为什么要跑去一楼?这年头,热成狗,一楼凉快啊!)
(以下严重剧透)
书籍开头先讲贝思婆婆是一个聪明人,她觉得躺在女儿家的小婴儿萨斯琪被掉了包。她的一双眼睛颜色变幻不定,从未见过风笛却抓起来就会吹,而且吹出来的曲子尽是些不认识的小调,她一直担心她太特别,甚至告诉她的父母,但换来的只是她父亲雅诺的一句“够了,到此为止”。
她长大后,从来只是认为自己有一点点的与众不同,她遭人欺凌、讽刺、侮辱、挖苦、排挤······而她却不怨恨,因为啊,她不懂恨,同样,与恨之相反的爱,她也不懂,但她做到了:她的母亲安瓦拉日日维护她,不让她遭受众人异样的目光,她绞尽脑汁的想送给安瓦拉什么东西。
一日,在荒野上,她认识了一个不排挤她的男孩塔姆,他的眼睛也同样变色,他们成了好朋友。不久后她跑去荒野的几天,她看见了一群妖精,那群妖精叫她“莫寇”,她也记起了一些久远的记忆。她记起来,自己真的是被掉包的,是因为在芒德(妖精的世界),她已经生活了好几周了,却还没有学会隐身术,而被放逐。同时,她是一个半人半妖精,他的父亲是人类中的一位渔夫,被一位美丽的妖精骗来芒德,那妖精就是她的母亲。
最后,她同塔姆一起,去了妖精世界把那个被掉包的婴儿换了回来。
2.
我躺在沙发上,思考着,在看萨斯琪&莫寇被辱骂、挖苦的时候,我非常的看不下去,有时候跳过看后面的却又想看看前面,而在看她和塔姆愉快相处的时候,我是很高兴的,会反复看很多遍。
我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书里、以及现实中,都有这样龌龊不堪、丑恶不堪、爱嚼舌根的人呢?
或许就需要这样的人,才能体现正义的的珍贵吧。
但是,我跟你讲哈,面对这种人,咱们暗箭难防,不如痛痛快快的给咱怼回去!jue死他们!
唯一要说的是,千万不要也在他背后嚼舌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