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以为世界很小,后来才知道地球大到,长大后很多人就再也见不到了,他们跑到哪去了呢。
小学初中高中乃至大学,我们认识很多很多人,可是我们身边现在还有几人,有人觉得朋友只需几个至交好友,年轻时相互拼搏依靠,老来喝茶聊天,可是我们很多时候会失去不该失去的人。毕竟我们曾经在一起度过那么好的一段时光,好的坏的,回忆起来甜甜的,会冒着泡的记忆 。
我的孩童时代,说起来真的是极有趣的,现在想想,会笑的合不拢嘴。家乡在贫困山区,地处偏远,自我记忆起,就是每天早上睡到自然醒,然后等着从另一个村的老师骑着摩托来喊我上学,因为老师和我同姓,而且乡村比较讲究辈分,所以他该叫我姑姑,这个小小的得意,想起来我都美得冒泡。鲁迅在一本书里所提的几个年级的在一起上课的场面,我大概就经历过。
我儿时好玩,上课不爱听讲就喜欢搞小动作,老师也拿我没办法,就随我去了,我们只有一个老师,当他给高年级上课的时候,我就合上我的课本,不打瞌睡的聚精会神的偷偷听 ,当时觉得他们的课本怎么这么有趣呢,而我的同桌是和我同一天出生的一个男孩子,脑子应该比我聪明,他就很乖。老师上课,他就乖乖的写a o e ,为此,我很愤慨,考试考的比我好,我肯定得挨打,为此我才不会给他好好学习的机会。
我偷偷的从书包掏出方便面的佐料倒在手心上,一边舔,一边怂恿他和我一起,哈哈哈,这个好吃鬼怎么能抵挡住诱惑,分分钟被我带跑,走上一条被老师扯耳朵的不归路。
被老师扯耳朵的他,和小女生一样的脆弱,而我可能脸皮太厚,都没啥感觉,他一边委屈的抽鼻涕,一边对我说下次他带我吃樱桃,果然小时候的我给他的印象一定是有福同享的大好人!!!!
为此,我很羞愧,那时候考试考不及格就要挨打,我最喜欢就是他和我一起挨打,这样我才平衡。有一次,我们一起上学,走在田间的大坝上,瘦弱的他被风刮走了伞,连带着他也掉进了田里,我以为他会哭,谁知道,他从田里爬起来,把手里攥着的几毛钱塞给我,让我到学校给他买吃的,他回家换衣服,用现在的词来形容我那时的心情,大概就是风中凌乱,这样的他傻乎乎的,一点也不聪明。
这里我之所以怀恋他,是因为春天我们一起摘桃花,夏天一起吃樱桃,秋天一起去找板栗,冬天,我们约定好一起从家带碳烤火。
可是,后来我离开了家乡,去了镇里上学,就再也没回去过。
那里的学校,后来也没有了,学生不知道都跑哪去了,可能现在还在读书,或者工作,或者结婚生了娃。
总之离我很远很远了。
今天回老家,看见那个爱哭鬼了,已经长成了意气风发的少年。
再见,我们没有一句寒暄,因为太陌生了,他也许会和很多人打招呼,但不会和我说,“嘿,好久不见,调皮大王!”
嘿,爱哭鬼。
感慨终归感慨,失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所以我希望能看到这篇文字的你,好好珍惜对你们好的人,以前熟悉的,现在不联系了,可以主动发发消息问侯问候,好友见面,即使很多年不见,也要笑着打招呼,不要像我一样的退缩,同学聚会少玩手机,多注视注视他们的眼睛,那里面可能有多年以前的你,那个你都遗忘,却被别人好好收藏起来的你。
珍惜二字赠与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