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开始维护我的博客,但我发现了一些不得了的事情。因此,我决定将我以前收藏集里的文章“龙猫-TZG 事件的始末”删除。
众所周知,在中国无论要当白帽黑客还是黑心网民,你都需要一个“挡箭牌”——那就是“四件套”。
一间房子的租金,就能让他们以真实存在的另一个人的身份进入互联网,甚至能侵害用个人实名上网的其他人的权益甚至是人生安全。而这里说的“另一个人”,并没有把我们任何一位普通人排除在外。
你可能会说,你已经非常谨慎地对待你的个人信息了,还有可能被这些人顶替身份吗?也许可能性确实不大。但是,除非你也“使用别人的身份上网”,否则一些你常使用的网站、App,还是可能“无意之中泄露”了你的手机号码等信息,而光是一个简单的手机号码,就能让那些有心人士在专门非法收集各种个人资讯的“社工库”中找到你的姓名、住址等信息,从而进行欺诈、骚扰,甚至是人身威胁等行为。
高一的某一个下午,我和同学在听辩论社进行关于实名制上网的辩论。这场辩论的结果是正方(支持这种制度)获胜。我不是辩论社的成员,但是我听了整场辩论,而他们始终没有从我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我哪有什么角度,其实就一句话:
实名制(手机号码登记)上网,并没有降低犯罪者被查到的难度,反而增大了普通人保护个人信息的难度和受害者的损失。
你大可以说这是现在的法律法规不够严格、不够规范。但是,我并不觉得是这样。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
有一个诈骗集团用境外虚拟电话号码打入受害者A,骗A说他被定罪等,然后指使他创建手机号、给骗子发送个人身份信息。骗子拿到了A的“四件套”(或许还有诈骗到的钱财)。
然后,骗子通过远程写卡等操作获得了受害者A注册的中国已实名手机,并且使用它注册各种网站和App(例如QQ),寻找更多受害者。
这些骗子甚至可以在境外,因为漫游收取短信是不需要付费的,就算要发送短信也不会很贵。
之后,骗子进入了一个千人交流群,并声称自己可以为群主和管理提供免费支持。他的地位在群里面迅速提升。
当群主和管理发现他正在尝试欺诈这个群里的人的时候,他就马上翻脸不认人,各种骂街和私聊侮辱威胁(不会承认的那种)。
最后,当他们将这位骗子的“事迹”透过网络公之于众的时候,“正义人士”通过“社工库”查出了受害者A的身份,并且对他进行“正义的报复”。
我不想讲太多细节,先让我问你一个问题:
受害者A是骗子吗?
显然不是,因为你是从上帝视角看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受害者A跳进太平洋都洗不清了。
交流群的人报警,查到的是受害者A,他要接受公安部门的调查,因此他的日常生活会受到影响;受害者A报警,他也要接受公安部门的调查。
而这两个调查的结果,都只会指向没有身份的境外实体。
然后网民,尤其是“吃瓜群众”,就会不管三七二十一,认定他们能查到的受害者A就是骗子。
这就是为什么我决定删除有争议的资料。
我以我编的故事说话:如果A真的是骗子,那么公安和司法会以清晰的方式还大家一个公道,不需要“网络公审”;如果A是清白的,那么同样侵犯他隐私的“正义人士”,和骗子又有什么区别呢?都是给他补了一刀。
反正无论何种情况,都不需要公众的猜忌,都不需要“吃瓜群众”的任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