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包法利在《包法利夫人》这本小说中,就是从外省而来。她运气很好,尽管从小没有母亲陪伴在身边,但好在有一个通达事理的父亲,送她去学习,从不阻止女儿的任何兴趣爱好,反而很支持女儿。家中也很富裕,父亲经营着一个田庄,田庄里的农夫们和父亲交到很好,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热热闹闹,和和乐乐的。在如此欢乐、和谐的氛围中长大少爱玛,不仅天生丽质,而且纯真无暇。
也许是田庄的生活过于单调,对于爱玛来说,她急着拜托这种安逸徒劳的生活。此时,修道院成了她的希望。
在修道院的生活里,她受到了不良影响,养成了向往上流社会糜烂生活的思想和爱幻想的习惯。同社会的接触,无疑是一种催化剂,使这两方面如蝇恶臭的发酵起来,一发不可收拾。
与女主人公爱玛相比,男主人公夏尔·包法利就没有那么好运了。他的父亲虽然曾当过军医的助手,却沉沦于好吃懒做之中,凭着自己光彩夺目、勇士似的外貌,就一直过着坐吃山空的日子。夏尔出生后,父亲按照斯巴达的方式严格训练儿子,直到十二岁时,才开始接触文化课教育,夏尔成为医生,也是父母的安排。在拿到行医执照后,父母又接着给他安排了婚事,对方是一个寡妇,一年有着一千二百法郎的高收入。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她就过世了。这也是为何夏尔对爱玛所犯的错总是包容的原因,纯洁的爱玛,愿意嫁给他,已经是一种奢望了。
和夏尔结婚后,爱玛便搬到了小镇上,丈夫经营着他的小店,招待病人,顺便打打下手,爱玛都做的很好。直到夏尔带着她参加了一些舞会后,爱玛常常心不在焉的,以至于到后来有些日子,她发高烧,说胡话,没完没了。夏尔以为是水土不服,带着爱玛搬到了更大的达荣镇。
在达荣镇,爱玛更加迷恋上了上流舞会,通过地主罗多尔夫,她接触到了更多的新鲜事物,包括成为罗多尔夫的情人。当然,这时的爱玛其实还存有一丝的意识,她知道这些都是虚幻的,直到遇到莱昂,她就彻底没有意识了。莱昂与夏尔和罗多尔夫相比,多了不仅仅只是年轻,更重要的是对于女性的安抚。所以,对莱昂的任何要求,爱玛总是尽力满足,包括莱昂向她提出要去学习法律之后,爱玛还去向商人勒乐借高利贷帮助他完成学业。
三年后,莱昂回来了,向来身份低微的他本就缺乏勇气,法律学了个大概,实在学不下去了,回来了。再次见到爱玛,他变的如吸血虫一般,狠狠侵蚀着爱玛,灵魂与肉体,都成了他的寄生场所。爱玛也是真的爱他,从此之后,对于莱昂有求必应,与之曾加的,还有那些为了混迹于上流社会所借的高不可攀的利息。
后来,莱昂的抛弃,成了压死爱玛的最后一根稻草,无力偿还的利息,更加速了爱玛的死亡,最终,爱玛服毒自尽,一个外省人,惨死在“风俗”社会中。
由这本小说衍生出来的“包法利主义”也就成了平庸卑污的现实和渴望爱情、超越实际可能的幻想相冲突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