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在关系中。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喜悦与哀伤、漠然与愤怒、委屈与失落、兴奋与不安都来自人际关系,来自家庭里、职场上、校园内、朋友圈,来自夫妻、亲子、情侣、手足、同学、师生、朋友、同事等各种关系。
复杂的全部社会关系可以划分为“物质”和“精神”两种基本类型,“思想的社会关系不过是物质的社会关系的上层建筑”(列宁)。伦理是一种特殊形态的“思想的社会关系”,它使不同身份的人们在同一种社会历史观和价值观上相知共识、和谐共处。所以,伦理关系是一种精神共同体。
中国人惯用“心心相印”“同心同德”“齐心协力”“万众一心”等描述伦理的精神共同体,用“以邻为壑”“离心离德”“同床异梦”“勾心斗角”等来批评违背伦理精神共同体要求的思想与道德问题。在伦理认知上,中国人一向特别关注别人怎么看自己,重视自己是否置身于伦理精神共同体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视此为自己精神生活需求的核心。
从人性生成和发展的逻辑来分析,一个人是否具有伦理精神共同体的自觉意识,是评判其人性水准的重要标志。人之为人,既是利益共同体的人,也是伦理精神共同体的人,由此而使自己成为命运共同体中的人,得到他者和社会的悦纳,获得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伦理关系作为一种精神共同体,它一方面给人以精神的享受和抚慰,使人心灵有序,保持健康的社会认知心态;另一方面,给人以精神的激励和策动,使人态度积极、乐观地迎接各种人生的挑战,创造人生的价值。
古希腊伦理观强调尊重个人利益,柏拉图《斐多》篇和亚里士多德《论灵魂》都提到“人性是被上帝给定的”,在实现这种个人本性时,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人与人之间是一种以宪法和法律为主要形式的“契约”关系。由于原始人伦关系被打破,所以海德格尔认为人出生就是“被抛”到这个世界,对于他所处时代、历史、国家、身世、家人和朋友等无法选择,并且会伴随一生。
儒家以“仁者爱人”为出发点,把社会理解为一种人伦关系的存在,礼是一种儒家式生活状态,是表达爱的一种方式。在儒家传统中,几乎体会不到海德格尔的被抛感,孩子一出生就拥有了身份,是儿子或女儿,是弟弟或妹妹,这些身份本身即是“被接纳”的存在。
曾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忠则尽己而无欺,恕则推己以及人,曾子用“忠恕”二字对孔子“一以贯之”之道作了精辟概括。
孔子在回答子贡何谓“仁”时指出:“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就是“忠”。作为仁爱之人,必有仁爱之心,自己“欲立”“欲达”,必推想到他人也有立身、通达之愿望,进而在己立、己达之余,积极促成他人立身而通达。《论语.卫灵公》:“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朱熹看来,“推己之谓恕”。
“忠道”之行,贵在“克己”,俢己而身正,使合乎道义,合乎人性,还要善解人意,尊重和善待他人,在此基础上,“修己以安人”,己立立人,己达达人,携手共进,各得其所。“恕道”之行,也需尊重他人的独立意志,切勿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否则难以“安人”。
践行“忠恕”之道,要有“人能弘道”的自信,要有“泛爱众而亲仁”的情怀,要有“我欲仁,斯仁至矣”的信念,要有“求诸己”的主观努力,要有“为仁由己”的自觉能动性。
仁者修身,为达到自我与家、国、万物一体,视民众如兄弟,视万物如伙伴,立己立人,成己成物,这正是儒家“民胞物与”的思想展现。(18.10.18《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