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写在那个动乱贫穷又无知的年代一个小人物许三观卖血的故事。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跟爷爷村里的阿方和跟龙去的。许三观爷爷村里的人认为没卖过血的男人都娶不到老婆。没卖过血代表你的身体不结实。
由于种地,赚不了什么钱,这里的人都是靠卖血来娶老婆,建房子。
第一次去卖血,阿方和根龙教许三观卖血前要大量的喝水,要喝到肚子又涨又痛,牙根一阵阵发酸。水喝多了,血也会跟着多起来。卖完血去饭店里点一碗爆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就可以补回来了。猪肝是补血,黄酒是活血。
他们三人喝到肚子跟膀胱都涨又大又痛,才去医院卖血。
而卖血不光是你健康就能卖,卖血前还要讨好卖血的那个李血头,要带东西孝敬他。而且不能到卖血的时候想到他,平时也要记得他。否则你有再多的血,再健康的血,他也不要你的血。
许三观用第一次卖血的钱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为了大儿子一乐。因为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打住院了。急需要钱治疗。只能找许三观要钱。许三观只能用卖血的钱赔给方铁匠。
第三次为了报复妻子许世兰婚前出轨,跟何小勇生了一儿子一乐。他为了泄心中给别人养了九年的儿子,做了九年乌龟的怨气。他睡了同一个厂里的女工林芬芳。为了报答林芬芳,他去卖了血。用卖血的钱给林芬芳买了一大堆吃的东西。
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儿子,那时正闹饥荒,整天只能吃玉米粥,一天只能吃两餐。为了让儿子们吃一顿好的。他又去卖了血。
因为一乐不是他儿子,许三观不带一乐去吃。只给了五角钱叫他去街上买红薯吃。气的一乐去找亲生父亲。又被亲生父亲赶走。弄的一乐由爱生恨。逃离家。
最终许三观心善,还是把他找回来,跟他谈了心,带他去店里吃了面条。把他当作亲生儿子。
之后几次卖血除了一次给二乐的队长送礼。都是为了一乐卖的血。一次是怕一乐在乡下吃不好,用卖的血给了一乐去买吃和打点他的队长,争取早日调到城里来。
之后几次连着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病。因为他频繁的卖血,休克了。医院抢救并给他输了七百毫升。他嚷嚷着要还给医院。
许三观总共卖血十一次,十次是为了别人。最后一次是为了自己。但是医院的沈血头却不要他的血了。说他这么老了,还来卖血。讽刺他身上的死血比活血还多。他的血就像猪血一样。只配油漆工刷在做好的家具上。
从许三观卖血的故事中看出正是由于当时社会的贫穷落后及腐败。造成了人们的愚昧无知。以为身上的血就是一颗摇钱树。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还不用劳动,轻轻松松就来了那么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