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灵是在留学生晚会上遇见周邹的。
当时,她的父母正在闹离婚,她实在忍受不了家庭里那种三天扔东西五天就离家的环境,才选择去留学的。她没有逃避,对于痛苦的婚姻她宁愿双方都释然,她也不会过得那么压抑,只是因为父母谈离婚好几年了,最后总是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离成。但晓灵心里很清楚,这样的婚姻早就名存实亡了,母亲只是死扣着父亲的财产不肯放手,她讨厌母亲这样的性格。她不知道这个婚什么时候会离,但是她知道母亲不会这么轻易把自己打拼的江山让给另一个女人。
晓灵的成绩算不上特别优秀,家里没人管她,父母都是自私的人,所以关心她成长的只有她的姑妈雯静。她是海外留学机构的校长,正是她提议让晓灵出国去留学的。
雯静典雅,庄重,富有上海女人的韵味和独特的气质。她独居,未婚,无子,一个人生活好自在,即使年已四十,她从未后悔过这样的快乐。所以她格外照顾晓灵,无论她性格怪癖还是冷漠,都待她如亲生。
去英国留学的人不多,晓灵和周邹是其中的两个。晚会的目的,就是让大家互相熟悉,好在留学的路上,在异国的他乡,有个人能够相互作伴。
周邹问晓灵是哪个大学的,答案不出他所料,同样都是圣安德鲁斯大学。
他们都是同一个专业,所以除了在回寝室,上厕所不同路之外,他们几乎在哪儿都能在一起。但是晓灵对他并没有好感,因为周邹长得不算特别好看,眼镜都快把整张脸都遮住了,嘴角周围还有短短浅浅的胡渣,只是他偶尔笑起来,是个很顺眼的男生。
平时上课,晓灵盖上卫衣的帽子睡觉,或者翻手机看小说,她对自己的功课不上心,也不像其他女孩子喜欢买买买,好像她的生活就是上课睡觉,下课还是睡觉。周邹反倒比她认真许多,不停的背单词,和老师交流,参加社团活动等等。虽然他们的生活好像没有交集,但晓灵为了有人陪她吃饭选择在图书馆睡觉等他,周邹也会提前把作业和削好的水果送到寝室楼下再出去实践。
晓灵在自习室不睡觉的时候便会盯着周邹观察,他看起来和那些富贵孩子不一样。周邹告诉她,他根本就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孩子,如果父母在世他可能和国内很多学生一样,读一个普通大学,找一份普通工作。只不过一场意外只剩下周邹一个人和父母在市区留下的一套房,他没有依靠也没有牵挂,索性选择了留学。
周邹会在冬天给她买手套和围巾;会在她不想吃西餐的时候带她吃她想吃的扣肉和粉蒸肉;会把自己获得的奖牌送给她;会攒钱送她想要的手办;会在社团旅游给她准备好保温杯和零食;会在她拉肚子的时候送药上门;会在她寂寞的时候陪她逛街。总之,周邹做了一个男闺蜜该做的那些事。
他们就这么一直保持在友人以上恋人未满的状态,周邹似乎没想过前进一步,晓灵也没想过后退一步。就这样在别人看来像是一对的两个人,渐渐走向了研究生毕业。
毕业那天,他们在泰晤士河散步,晓灵问他:“你是不是害怕孤独?”
夕阳的霞光很美,映照在他黑色的贝雷帽上,他不做声,只是淡淡微笑,双手插在裤袋里。他往后退了一步,阳光避开了他照在晓灵身上。他问:“觉得温暖吗?”在初春的英国,这点点阳光足以杀死寒冬。
晓灵用纤细的手挡住了阳光,“是挺舒服的。”
“其实你一直活在别人的阴影里,只要你敢跳出来,你的世界到处都是阳光。”周邹知道在英国的这些年,她一直活在父母的压力之下,虽然人逃离了,但是心依然是痛苦的。这也是她无心学习和追求生活的原因,她以为自己离开那个环境就能快乐了,其实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可是,我这辈子都应该不需要阳光。”
“没有人不需要,人都是孤独的,但是我们需要给孤独找个伴。”
晓灵不想回答,她不想与人的谈话如此亲密。
毕业后,晓灵在外面租了间临街的房子,大家都在选择留下或者回国的时候,晓灵没有任何想法。她只知道她不想回国去面对那个复杂的家庭,不如给自己留一段空白,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的心情。周邹同样选择留下来,在当地一家报社找了一份实习记者的差事,虽然薪水吃紧,但只要熬过实习期便有提升的期望。
晓灵的性格和猫不差上下,忽冷忽热,是那种驯不服的小猫。他送了一只折耳猫给晓灵,取名叫“temple”,因为晓灵待的地方就和寺庙一样冷清,足不出户,就养些花花草草就满足。
他偶尔会来看望晓灵,顺便给temple带点小零食。他很高兴晓灵把猫照顾得很好,至少她把看猫这件事放在了心上,他是担心晓灵这样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会生出病来。晓灵却一点也不担心,至少她每天会趴在窗台上写点东西,temple就在一边陪着她晒太阳。
雯静在这期间,来探望过她几次,给她带一点特产甚至给她煮一两顿不错的川菜。她偶尔会把父母的事情给晓灵说一些,但晓灵完全不在意,她只知道父亲现在已经完全搬出那个她曾经所谓的家的地方了。
雯静偶尔提起一句“时间过得真快,好像你们见面就在昨天。”晓灵没在意,毕竟她和周邹关系好是周围的人都知道的。
周邹工作得很努力,白天出去跑工作,晚上加班赶稿子,出版社的编辑很喜欢他,提前让他做了正式员工。成为正式员工后,工作量也增加了,应酬也翻倍了,他去晓灵家的次数也少了。晓灵从来没有那么久和外界失去联过,原本她以为自己一直都是一个人,不畏惧这种孤独的生活,但是真的和周邹不联系后,她突然害怕孤独得要死。
她打开手机,发现上次和他发微信的时间已经是上周六了,如今已经是周三了。她吃不下饭,没心思和猫玩,连房东送的花也忘记了浇水,担惊受怕的她光着脚不停在房间来回踱步,一直到天黑她实在忍受不了这种孤独,随手捡起一件大衣就出门了。
她不太记得周邹的家在哪儿,在晓灵印象中她去过三次,第一次是他刚搬到那个地方时,她去他家吃了一顿饭,第二次是他生日的时候,她去为他庆生,第三次晓灵突然决定去欧洲旅游,把temple寄放在周邹家。所以具体怎么走,拐几个弯,在哪条街,她只能凭记忆去找。
好不容易找到了,门铃按了半天却没人接应,她又紧张起来,拨通了他的电话,只听见他声音模糊地说了句:“晓灵?”
周邹立马下来给他打开楼下的大门,晓灵冻坏了,鼻子都红了。周邹没想到在大半夜的她突然会过来,周邹也没多虑就拉着她的手往楼上走。晓灵突然眼睛就红了,在黯黑曲折的楼梯间,她用沙哑的声音问道:“你喝酒了吗?”
“哦,没事,工作上需要。”
她知道她的工作性质肯定离不开那些酒局,只是这样天天喝,身体也会有透支的一天。周邹打开房间,捡起地上的围巾和公文包,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你过来没提前说一声,家里有点乱,你别介意。对了,大晚上一个人跑过来多危险,有什么事不能给我让我过去找你?”
“你这么忙,还会记得有我吗?”
“记得记得,”他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口袋,“这是给temple买点,本来打算昨天给你送过去,但是接到临时工作,就耽误了。”
晓灵没有接过他递过来的口袋,反而拿起放在桌子上他刚刚倒给她的热水暖手。周邹见状也直接把口袋丢在毛毯上,突然睡上沙发,把头靠在晓灵的大腿,侧过身贴着她的衣服,像个孩子般蜷缩起来。
他说:“晓灵,我冷。”
晓灵放下手中的杯子,刚想起身的身子又缓缓落下,看到当初保护自己的大男孩变成了软弱无依无靠的人,她的心一下就软了。她把沙发另一端的毛毯给他盖好。她感受到周邹在她怀里笑。
“晓灵,我们结婚吧。”
晓灵被这突然的告白吓了一跳,她有点紧张,心跳也加速了,有点摸不清这是现实还是虚幻,她怎么就在周邹的家了呢?她不敢动,也不敢看自己躺在自己大腿上的周邹,回想起这些年,两人就这么做着朋友过来了,如今还没谈恋爱他便想着结婚?她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照顾了你那么久,这次该换你来照顾我了吧。”周邹的语气变弱,他累了,醉了,需要休息。
晓灵拍了拍他的后背,又环视了他的周围,简单普通,完完全全一个单身汉的住宅。直到周邹发出轻微的呼噜声,晓灵才放下心来。她突然看到了桌子的一个相框,那是晓灵,是姑妈雯静偷拍的晓灵。
从此之后,她愈来愈在乎周邹的消息,无论是微信还是他写的报道,好像都是化在嘴里的糖果一样,高兴得不行。她似乎像是换了一个人,从前那个忧郁,沉闷的晓灵不见了,现在随处可见的是那个满脸笑容的晓灵。
“402房客在吗?”一个声音沉重的中年英文在晓灵门口响起。
关上门后,她好奇又冷静的拆了快递,东西是从国内寄过来的,所以她大概也能猜到是些什么。她翻了翻,有存折,有房产证,有银行卡等等,全部都是她父亲寄过来的。这个婚终于还是离了,再倔强的人终归还是会被寂寞打败。晓灵把东西全收好,放在床底下,背靠着床边看向窗外,湛蓝的天空飘来阵阵花香。她知道母亲终于妥协了,没人能承受这样的夫妻感情。但是她没有什么感觉,从小她在家就没有什么存在感,现在父母离婚没有一个人要她,只留下了不值钱的财产,多可笑。这下她是自由的了,没有人可以利用她来威胁任何一个人了。
又是一阵门铃声。
一束玫瑰花包围着满天星,虽然看起来奇怪,不过整体是美的。
她打开上面的卡片:
从来不曾表达我对你的感情,因为我知道你讨厌感情。
但如果你有了感情,能不能让我先表达?
(如果不回复我,我就天天送玫瑰,或者干脆写一篇报道叫“周邹爱晓灵”,让全世界都知道?)
夜晚,周邹把切好的水果端给正在打包收拾准备搬家的晓灵,他把她浮起来拉到床上坐好,“既然要搬到我家,就让我来收拾,我家有什么,缺什么我最清楚,免得你带重了。”
晓灵笑了,那个大男孩仔细地帮她叠衣服,看起来既简单又幸福。她望着床头的那束花,她知道,这些年周邹一直都和雯静有联系,了解她喜欢什么,爱好什么。她最爱满天星,那么多花中,只有满天星花朵最小最不起眼,但是密密麻麻一丛却美得让人惊艳。周邹在最外面的两排用玫瑰圈起来,中间摆满了漫天星,这次它终于不是配角了。
“你还记得,刚来英国时,我让你去买花,我没有告诉你我喜欢什么花,因为我觉得只要是花能装饰一下寝室就好。结果你给我买了满天星,很意外,但是又很高兴。”晓灵说,“你是怎么知道我喜欢满天星的?”
“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你喜欢满天星,我只是怕买玫瑰太过唐突,才选择满天星,因为它的花语是‘甘愿做配角’,就是希望有一天,我这个配角能被你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