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 兰亭雅集
永和九年,暮春之初,会稽山阴兰亭。
众名士环绕曲水而坐,满斟的羽觞随水而流,流到谁跟前,谁就即兴作诗一首,诗不应景者、句不全者、不得句者,均须领罚,罚酒三杯。
萧近欢诗才本来极好,但是个酒蠹子,屡屡装作做诗不成,几圈饮下来,面红眼饧,起身到旁边竹林下小解,此时王羲之提起鼠须笔,在铺展好的桑蚕纸上即席挥墨,写下兰亭集序第一句: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
众人观笔势纵横,一起叫好。
萧近欢急着过去看热闹,脚下一滑,跌倒了,头磕在林间一块大石上,他立时昏死过去。
之二 唐人街大游行
再醒来,头痛如裂,萧近欢抬手朝头上摸去,却摸到一只脚,一只穿着古怪鞋子的脚。
“哎呀,不好意思,我扶你起来。”那只脚挪开了,一张脸探过来。
魏晋时代的名士,最是嗜美成性,面对这张长得很刘伶的丑脸,萧近欢不免作呕,秽物没呕出,却闻到自己口鼻内冒出的浓烈酒气,萧近欢这才想起自己是喝醉了,又在青苔上滑了一跤跌倒了。此刻还趴着呢。萧近欢急忙爬起来,掸掸衣服,举目一望,兰亭没有,曲水没有,流觞没有,王羲之没有,所有名士都没有,甚至连清爽扑面的空气都没了!萧近欢大惊失色,一头火红的狮子摇头晃脑直逼过来,萧近欢吓得不轻,转身就跑,那个长了一张丑脸的年轻人不得不拔足跟上来。
“你怎么了?是不是脑子被踩坏了?我带你去医院!”
“什么怡园?”萧近欢听不懂,同时不免佩服这个丑脸青年的胆色,看来也是个同道中人,猛狮逼近面不改色,真名士也。“这到底是什么地方?这样吵闹?狮子也在街上乱跑?”
“这是唐人街呀!中秋街会呀!”
萧近欢听不懂,除了“中秋”这个词。“什么唐?”
“你跑这样快干么?好像有警察追你。”
“什么井?”萧近欢又听不懂,“怎么人人都不避狮子?”难道这里的人都是傻大胆?
“为什么要避?那又不是真的。”
“假的?!”萧近欢转念一想,就算是梵僧带来的佛像画上也没见过红色的狮子,这才停步,“为何有人扮假狮子?”萧近欢发现了狮身下的人足。
“庆贺中秋呀。”丑脸青年很有耐心。
不必躲狮子了,萧近欢这才仔细观察所处的地方,只见一条极阔的大街上车水马龙人头攒动热闹非凡,有舞大旗的,有踩竹竿上的,还有不少人坐在装饰的花里胡哨车不像车不像船的东西上一边傻笑一边拼命挥手,萧近欢看不太明白,百戏他观得多了,没见过这样的。
丑脸少年也借机上下打量萧近欢,忽然下定主张一样,扭头将他拉到僻静处,萧近不解其意,丑脸少年贴上来低语,“你偷渡的吧?不怕,跟我走。”
“什么偷?”萧近欢又听不懂,“我什么也未偷呀!”
之三 李晓喻
李晓喻今年刚满十六岁,但已经上了大学。他就是那种美国人所谓的“GIFT KEDS”。
李晓喻是第二代移民,父母在美国中部一所城市经营着一家中餐馆,生意相当不错,能挣到钱,但十分繁忙,所以虽然非常舍不得,还是不得不让儿子孤身一人到异地求学。
在纽约,李晓喻和他的小舅住在一起,小舅最近被公司短期外派,所以李晓喻可以顺利地将萧近欢带回家中,没有受到任何盘诘。
李晓喻不知道萧近欢是从哪个山坳坳里跑出来的原始人,怎么能无知到那种程度。看见他住的高层公寓,说,“天啦,你怎么能住在半空?”给他可乐喝,他哇一口吐出来,说“这酒馊啦?”让他暂时睡沙发,他啧啧称奇,“天下还有这么软的卧榻。”
卧榻?!
更可笑的是,他带萧近欢去卫生间告诉他冷热水的开关,莲蓬头冲出水的那一刻,萧近欢眼睛都看直了。
李晓喻找了几件小舅准备捐掉的衣服要萧近欢先换上。“你不能穿成这样出门,现在又不是万圣节。还有你的头发太长啦,要剪掉。”
李晓喻也是直到萧近欢洗完澡才发现这位老兄的头发竟然已经拖到腰上了。
“剪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断发?万万使不得!”萧近欢严词拒绝。
李晓喻哭笑不得。他六岁时被父母从老家接到美国,现在中文还不及英文流利,萧近欢半文半白的措辞让他听得很头痛。
决定收留萧近欢,帮他逃过移民局的拘捕,除了出自一片好心,也是因为李晓喻实在太寂寞了,寂寞到看见路边流浪的小猫小狗就很想抱回家养,但这里的房东不许养宠物,那么退而求其次暂时“收养”一个无家可归的可怜大叔也是好的。说实在的,李晓喻第一眼看到萧近欢就觉得他长得有些像他老爸,他虽然矮矮丑丑的,但他老爸可是又高又帅,也是像萧近欢这样逢人就笑,不管遇到什么棘手的状况也不会手足无措,就像萧近欢眼下一样。虽然对很多现代化的新奇玩意感到陌生,老是一惊一咋,但听李晓喻解释了用途之后,萧近欢马上就能平和地接受,随后就会弯起眼睛笑起来, 慨叹一声,匪夷所思呀。
刚刚偷渡来的人呀,不该像过街老鼠一样又畏缩又可怜么?李晓喻想起自己小时候第一次在旧金山入境,爸妈为了纪念那个时刻还特意给他在机场拍了照片,照片中的李晓喻满眼都是就要漫出来似的惊惶,可他那还是合法入境呢。
六岁的李晓喻惧怕这个无论什么看起来都是那么陌生的国度。并且这种陌生感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淡化。
时至今日,虽然在外人看来十六岁的李晓喻已经在这里取得成功了,已经彻底融入了,只有李晓喻自己知道,那种生硬冰冷如巨石般的隔阂感一直都在。
李晓喻本来还想和萧近欢聊上几句,但这位老兄往沙发里一窝就立即扯起鼾来,睡得不知多沉实、多安稳。
之四 神奇的萧近欢
也许因为涉世不深,李晓喻从没想过萧近欢可能是个坏人。而萧近欢住下来的这十多天里也没任何“不良”的举动,比如偷拿点钱什么的。事实上,当第一次李晓喻递给萧近欢十美金要他放在身边备用时,萧近欢还很荒谬地问,“这是什么画?这种尺幅?还有这种墨色不好调吧?
李晓喻是个很有计划性的孩子,他想到小舅回来后萧近欢势必要离开,那么耽误之急一定要让他学会简单的日常用语,这样等到他不得不出去谋生的时候,他也能相对找一份较好的工作。
李晓喻找来一些入门的英语教材,又教会萧近欢怎么开关电视和换台。
五天后,真的,仅仅是五天后。
李晓喻被闹钟叫醒后,迷迷糊糊爬下床,萧近欢探进头来问,早餐要吃什么?
李晓喻说,我喝杯果汁就行了。
不来个烤面包或煎鸡蛋么?
等李晓喻意识到萧近欢一直在和他用英语对话的时候,他所有的睡意都被吓跑了。
“你、你原来会英语呀?!”
“我不会呀。我原来只会梵文。”萧近欢本来有点想炫耀一下自己在梵文上的造诣,可是看到李晓喻已经目瞪口呆的样子,只好暂时忍住。梵文说实在的那可真是不好学,他特意住到庙里跟着译经的大和尚们学了两个寒暑才算小有所成,李晓喻要他学的这个什么英文,那可真是容易之极,a piece of cake。
一直被人视为“GIFT KIDS”的李晓喻虽然为人并不骄傲,但心中对自己的天赋也是暗暗感到得意的,之前萧近欢那些怪怪的举止总让李晓喻疑心他可能是智力上有什么问题,现在,李晓喻不由对这位大叔刮目相看了。
之五 萧近欢的第一份工作
除了语言能力,萧近欢的适应能力也大大出乎李晓喻的意料。一个本来连高楼都没见过的人,看见烤面包机跳出面包会吓得向后一跳的人,不懂怎么拧开盒装牛奶的人,大半个月后竟然学会了用电动剃须刀刮胡子,用吸尘器吸地毯,用平底锅煎培根,甚至还有了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
更神奇的是,有一天李晓喻从学校回来,发现萧近欢不见了。正忧心如焚的时候,他施施然回来了。手里抓了一袋不知什么东西,一屁股坐倒在沙发上,向李晓喻慨叹,“你们这儿车不用马拉都能跑那么快!!”
“汽车。”李晓喻小声纠正。他仍处于震撼的状态,纽约这种大都市,他来这么久都还不敢乱跑。萧近欢哪来那么大的胆子。不过也算他厉害,逛完一圈,还能找到回家的路,安全回来。
“我出去看看有没有合适我干的营生。”
过去萧近欢是一直靠祖产过活的,但来到这里,一茶一饭都靠李晓喻供给,对方不过是个大孩子,萧近欢很过意不去。
当然有。李晓喻想。他听小舅说过纽约的实际人口其实是统计人口的两倍,多出来的那一半都是非法居留的没有身份的人,就和萧近欢一样。这些人为了留在纽约,再脏再苦再累的活都肯干。
李晓喻可不愿这个越相处他越喜欢的大叔去遭这个罪。“我们在一起想想办法。”李晓喻这样宽慰萧近欢,其实他能有什么办法,他每天不过是学校——家两点一线。也许等小舅回来了,可以求求小舅。
“对了,你看看这是什么?”萧近欢将手里那一小袋东西托给李晓喻看,他在街头乱晃的时候人家硬塞给他的,不要都不行。他在回来的路上闲着无聊读了袋子上印的英文字,好像是说可以涂在脸上让皮肤光滑的,那岂不是和他们那儿用的桃花膏是一样的东西。
“这是面膜。膏状的。”
“你们这儿的人也爱用这个?”
当然,不过都是女人爱用而已。李晓喻有点不敢相信地看着萧近欢拆开那个小袋子然后挤出面泥,以非常娴熟的手势涂在了自己的脸上。用完之后还以非常专业的口吻点评着,“不怎么好用,比我自己调配的香膏可差远了。”
在萧近欢的解释下,李晓喻勉强接受了“在他们那个地方有地位的男子要悉心打扮敷粉点唇后才能出门”的诡异风俗,还有“在他们那儿男人的美貌和女人的美貌同等重要甚至更加重要”这种奇特的社会风气。萧近欢还说只要给他合适的材料,他马上就能配得出非常好用的香膏、口脂和香沐。虽然半信半疑但第二天李晓喻还是抽出时间陪同萧近欢去了中药房和花草集市,买了他需要的东西。
萧近欢兴兴头头忙碌的时候,一个想法在李晓喻脑海中成形了,纽约这里他最熟的就是唐人街,那里有不少美容院,如果萧近欢真的能做出他声称的那种效用极佳的护肤品保养品,他们很可以直接拿到美容院去推销呀。
因为这样,萧近欢的到了他的第一份工作,虽然和李晓喻设想的略有出入。按计划去美容院推销的时候,老板娘对这种HOMEMADE的产品心存疑虑,因为如果顾客用了有不良反应她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萧近欢马上提议她亲身试用一下。
“这、这怎么用呢?”
“我教你!”萧近欢马上亲自动手,在老板娘脸上又是涂抹又是按摩,老板娘惊喜了,“你这按摩手法,哪儿学来的?”
萧近欢娴熟而独特的面部按摩手法受到了大大的赏识,当场被雇用为美容院高级技师,老板娘要求他将他的独门手势传授给店中所有的小妹。
彻底呆掉的李晓喻感觉自己的眼珠子都要从眼眶里滚出来了。
之六 在纽约大胆游荡的萧近欢
萧近欢问李晓喻,为什么他除了去学校,其他时间差不多都窝在家里。
李晓喻有点不好意思,对萧近欢解释,这叫“宅”,现在很普遍的。
这次轮到萧近欢半信半疑了,“这样足不出户,你是有什么玄理要参透么?”
玄理?参透?拜托,他才十六岁,学校里的功课对他而言完全不成问题,但是他根本没有朋友,就算想出去玩都不知道该去哪里。
甚至他连怎么玩都不知道,除了打游戏、看YOUTUBE,上FACEBOOK。
萧近欢挠挠头,他是闲不住的,在家乡那会儿,就算只能骑驴,他也要游历名山大川,孔子都还要周游列国呢,何况吾辈?更何况在这个神奇的地方不靠马拉的车都能跑得飞快。熟悉了纽约城里各式各样不可意思的交通工具之后,萧近欢再也按捺不住,一得闲他就要“寻奇探幽。”
李晓喻为此忧心忡忡,一再劝阻,“纽约很多地方都好危险的,不能乱去的。”
“危险?遇到流匪散兵的追击,那才叫危险,路遇饿狼猛虎那才叫危险。”萧近欢不以为然。朝夕祸福,无可预料,因此裹足不前,未免可笑。
萧近欢其实很想拉着李晓喻一起出去“游历”,但强人所难这种事,真名士是绝对不会做的。所以虽然在这件事上萧近欢和李晓喻大有分歧,但他们仍旧能在一个屋檐下和睦相处。李晓喻也渐渐习惯了萧近欢经常晃荡到很晚才回家,两人一起到露台“登高眺远”,萧近欢会和李晓喻分享他在纽约城中游走的所见所闻。
“这里的人会聚到一个小暗屋子里喝酒,那么多客人,酒保就却只有一个。”
“我真不敢相信山海经里记载的怪兽的骨骼这里也有人保存!”
“我看到这里很多墙壁上都有色彩缤纷的图像,我们那儿的画像砖用色构图从来不敢这么大胆的。真是受教了。”
“今天我坐了一艘巨大的船去看了一个庞然的雕像,这得多少工匠花费多少时间才能完成?”
“我看到有人用个木架子支个板儿在路边给人画容像,收益很不错,改天我也去试试。”
李晓喻原以为萧近欢只是随口说说,直到他在网上上看到一段热门视频。
长发束成马尾的萧近欢端坐在路边,手里握着蘸满墨水的毛笔,略一凝神,便画出坐在对面的顾客的轮廓和五官,虽然不似炭笔素描那样逼真写实,但相当传神。
上传视频的人将其称为“中国卡通”。
坐在电脑前的李晓喻不知道多么为萧近欢感到骄傲。
李晓喻接到小舅的电话,说工作进展不太顺利,他还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回纽约。虽然心中也颇为想念小舅,但李晓喻还是感到莫名的开心。小舅不回来,萧近欢自然就可以继续在这里住下去。
之七 越来越神的萧近欢
李晓喻忍不住替萧近欢计算了一下,他在美容院的薪水加上街边画像的收入,再加上美容院老板娘开始向相熟的客人推销萧近欢自制的美容产品所能分到的提成,萧近欢现在每个月的进账足够他在纽约一个还算不错的街区租一套房子,并且衣食无忧。
就在李晓喻为了萧近欢这样一个外来人可以在这么短时间凭借自己力量在纽约立足而惊叹不已的时候,更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并且是接二连三地发生。
萧近欢自制的美容品不知怎么被一家跨国化妆品公司发现了,他们辗转联系到萧近欢,出重金想买下他的专利权。
萧近欢去李晓喻就读的大学参观的时候,随意闯入了一个公开讲座,那位教授当时正在讲中国道家的起源,萧近欢听得兴起,大声提了几个问题,金发碧眼的教授一个也答不出,人家也不生气,做完讲座追着向萧近欢讨教,后来还特意将自己正在写的论文送到李晓喻家里,希望萧近欢指正。李晓喻GOOGLE了一下对方的名字,竟然是一位在国际上都赫赫有名的汉学家。
萧近欢在街边画像的时候和一位亚裔客人闲聊了几句,没想到相当投契,两人一见如故,从街边一直聊到李晓喻家里。
基本上从无外客来访李晓喻忙着端茶送水,然后坐在一旁听萧近欢和那位客人中文夹杂地大谈特谈,“司马迁”“汉武帝”“史记”这些字眼频频冒出来,插不上话的李晓喻瞅着那位气度儒雅的客人,越瞅越觉得眼熟,“啊、啊,你不是那个⋯⋯”超级有名的大导演么!
没料到电影圈中重量级人物会出现在自己家客厅里的李晓喻惊得连话都说上来了。
如果他到学校里炫耀一下某某某是他家的座上之宾,他应该立即就会从小透明变为最受欢迎的风云人物吧!
正在筹拍以司马迁为主角的历史题材电影的某某某大导演盛情邀请萧近欢出任他的史学顾问。
李晓喻因此得以随同萧近欢一起参加了明星云集的聚会。
之八 李晓喻的沮丧
萧近欢的名士风度令他在聚会上大放异彩,不管对方是谁,他都能做到不卑不亢得体周旋。而李晓喻,除了不断往嘴里填塞那些精致又美味的食物,他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在这样的场合表现自己,就算有人主动上前和他搭话,他也是支支吾吾或前言不搭后语,对方只好一笑走开。
李晓喻望着被人群包围的萧近欢,他忽然陷入极度的沮丧。他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偷渡客都能顺利融入的地方,他却不可以。
过去他还可以劝慰自己说,这不是他的问题,是环境的问题。可是萧近欢几个月前连一句英文都不会说,现在却已经可以在纽约城活得如鱼得水。除了眼下这些名流,唐人街上差不多所有店铺的老板伙计都是萧近欢的朋友,他还有一帮画家朋友,甚至他们住的公寓大楼的管理员、门卫、管道工,萧近欢都能和他们打成一片,他还走遍了纽约城的大街小巷。
他自己呢?李晓喻这样问自己。除了知道的实验室在哪里、家在哪里、最喜欢的中餐馆在哪里,他还知道哪些地方呢?并且,来了纽约这么久,不管在学校里还是学校外,他一个朋友都没交到,除了被他意外捡回家的萧近欢。
聚会结束后,一起回家的路上,萧近欢发现身旁的大男孩竟然哭了。
“我想我一定是个特别糟糕的人。”李晓喻这样对萧近欢说。
之九 萧近欢的开导
萧近欢问李晓喻想不想听听他之前生活的那个地方。
李晓喻抹抹眼泪,点点头。说真的,他早就对孕育萧近欢的那个“山坳坳”充满了好奇,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所在,能培养出萧近欢这种“奇才”?
萧近欢一连用了三个四字成语,李晓喻花费了好一会儿工夫才能完全明白。
“朝纲败坏兵燹不断瘟疫横行。”
李晓喻第一次在萧近欢脸上看到沉痛的表情。
“我也很想问问老天爷为什么我要活在这样的乱世?可是怨天尤人是没用的。凭借一己之力就想让天下变为净土也是不可行的。那么我还可以怎么做?只有乐生而忘死。努力地活,好好地活。晓喻,”接下来的话,萧近欢换作了英文来说,“你绝对不是一个糟糕的男孩。你只是不够勇敢,你不懂也不敢去面对和接纳这个世界。你要改变。只有先改你自己,你的生活才能有变化。”
李晓喻感觉这么多年堵在心中的巨石正在迅速地瓦解融化——正如眼前的萧近欢,俊美大叔的身体正在慢慢变淡。
“萧近欢!萧近欢!”李晓喻扑过去,却只抱住了自己的胸膛。
尾声
萧近欢扶了扶仍有些昏沉沉的脑袋,他就知道那是一场大梦。不远处王羲之正以一个极洒脱的动作收束最后一笔,千古名帖《兰亭集序》写毕。
集会到会者的姓名与所做诗篇皆被录入兰亭集,萧近欢因为一场大醉,无有诗作,故不被录入。
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萧近欢微微一笑,转身而去。
庄生梦了蝴蝶还是蝴蝶梦了庄生,谁又能真的说清,萧近欢只知道他认识过一个好心肠的丑脸少年,叫做李晓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