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到这个故事,是在三年前或许是两年前。一个浪漫而又有着幼稚的女孩诉说的。听完这个故事,心下是不解,不解后是觉得她极其不理智,心里有了排斥,于是在不重复这个故事。时隔三年或者两年后,在读完这个不算长的故事,没想到心里会有这样的振憾。这种感觉,就像是一场慢电影,在眼前细细的放映,放映完毕,不胜唏嘘。然后是怯动,长久的在末尾的情绪里徘徊。
这个女人好傻。为着年少时候,或者是孩童时候所爱的人,付出一生。爱慕一生,而这爱慕,对于被爱的那人,不过是虚无。他不知道,不知道自己冥冥中被一个女人这般爱慕着,不知道这女人对他的爱,是这般的久长,久长得他自己都未必能接受。他想不起那孩子的样子,想不起自己万千风流韵事里,还有这般真挚的感情。而他还有一子。他不知道,不知道三个字,何其讽刺。而这女人,默默守候着一个泡影,一个本来就破碎了的泡影。所以她傻,傻得无以复加。但是这样的傻子,其实还很多。
被一个人这般用尽一生去爱,不知道是不是幸运,也不知道是不是永生都在这样过错的故意或者无意的错过里,黯然后悔。
我爱你,在你看到或者看不到的地方。
我爱你,用你知道或者不知道的方式。
我知道,故事不过是故事。不过是用来麻痹读者的眼睛和作者的心。我也知道,这个故事其实是真的,非经历者不能明白。而我之所以在三年或者两年前不懂得,不过是少年时代的轻狂,不信人间有这样的白痴,不信时间的关系里除了将就以外,还有这样的痴情。其实是有的,只是那个时候我不懂。
歌词里说,哪怕在和你耗个十年,无所谓。其实真的无所谓。因为人在漫长的岁月里,总会有一人,铭记于心,无法遗忘。深情,仿佛瘟疫。
所以啊,睁开你盲了的眼,打开你闭塞的人。如果能够遇上,如果有对你倾慕的人,请珍惜,因为你不知道,他/她在你不知道的地方用尽全部心血去爱你。
所以啊,如果你有爱的人,请不要忍在心里。咬在唇里的柔情,会让人心疼。去告诉他/她,我爱你。如果他/她暂时不爱你,至少,你说出来后,心里不委屈。带个硫酸其实还可以,告诉他/她,喜欢我不和我在一起,我一定泼你。
PS,最后一句纯属于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