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刚开始写字的时候,写的是大字,墨水和纸用得很快。地主老说我浪费。
地主第一次买回家的墨水是小瓶的,100毫升。地主又只写小楷心经,又喜欢把墨水调的淡淡的来写。所以地主从4月份开始写字写到八月份,一小瓶墨水,都还没有用完。
8月份我开始写字以后,墨水用的飞快。地主每次唠叨,我都说没关系,墨水用完了,我会买,纸用完了我也会买,毛笔用坏了我也会买。
后来我算了一下,直接从店铺买瓶500毫升一得阁精制墨水,36元,百米卷纸差不多四五十元,一把毛笔就算也36元。这样一百多元,差不多可以用三四个月。
我以前最少一天打两场麻将,桌钱平均一天按50元记,一个月差不多去1500,十几年专门桌钱就十几万去掉了。
以前看一个段子说,看人这辈子是把时间用到哪里去。把时间用在打麻将上就成赌徒。那么把时间用在写字上,能不能成为书法家呢?我想即使成不了书法家,至少也比成赌徒好。
一开始,我想去找女儿的干爹拿些报纸来写。地主认为学写字起点一定要高,报纸上本身印着黑乎乎的铅字,毛笔字在上面写,看不出好坏,影响自己写字的信心。
地主跟我说,只要我愿意写,纸都由他来提供。他一开始给我买了500张毛边纸,300张白色生宣。后来,我把地主的百米长卷拿来用掉了,他又给我买了两卷百米长卷,加上我自己又邮购了两卷百米长卷和800张宣纸信笺。
所以纸够我们用上很长时间了。毛笔也是,他买的加上我买的,也够用上很长时间了。
还有毛笔字帖,我看到想要的就买回家,字帖也有一叠了。我们俩人现在就差把毛笔字学会了。
从某些方面讲,我和地主很像。他说他很早以前就想写字,可惜以前爱玩爱喝酒,耽搁了学习。我跟他说我很早以前就想读书写作,可惜以前更爱打麻将。
“你也用不着这样配合着我说。”地主说。
我其实并不是附和着地主说的,我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知道自己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前几天和四路店的同事坐在一起聊天时,他们还笑我找一个地主这么穷的,住着破房子,还没拿钱给我用。不像我们店长,离婚没两天就找到一个有钱的人。有钱的人一踢掉又找一个千万富翁,在和千万富翁接触的过程中,又遇到一个长的比她年轻帅气的男人追她,她最后跟那个年轻的在一起。
几年前,地主自己也这样跟我说:“你命也很苦,终于有个人追求我了,又是一个穷死的人。”
当时选择跟地主在一起的时候,就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果嫌的话当时就不会跟他在一起。那时候的我已决定不靠任何人。如果我真的很想要钱的话,我会换一个城市去打拼。
即使是地主,我也给他设置了随时可以离开我的余地。我有口饭吃,有书可读,就已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