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我更喜欢单数,23,11,47; 觉得这些数字很神秘,全是质数。除不尽。有种傲然不合群的味道。但是不能缺少。
这些数字,时常让我想起理查德费曼,那个《别闹了 费曼》里的费曼,65年的诺贝尔物理奖得主,原子弹发明者之一。我很喜欢他污搞三气的个性,作为一个物理学家,他很爱打森巴鼓,甚至成了巴西嘉年华的领鼓。他也爱去上真空酒吧写他的科学论文,笑翻;最不羁的是,还会去当裸体模特。
一向觉得,不懂艺术,不会捣蛋的成功人士,是乏味有缺陷的,好像一部成功机器。数字也是,需要有些个性,不能尽被归类除尽,搞不定,只能特地开个科目给它,这个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