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着性子读到第二章第五节,主人公拉里终于出现。毛姆是一位很看重颜值的作家,他自己也说过。人物的五官、肤色、穿着、举止,他都描写得细致入微。越是他喜欢的人物,他越会把他们写得俊美。
在毛姆的第一印象中,拉里是这样的:身高与艾略特相去不远,将近六英尺,体形瘦削且手脚修长,相貌干净,称不上俊朗却也不算难看,神色腼腆,并不引人注目。他虽未开口,却好似参与了讨论。他的身材微壮,说话给人坚韧的感觉。他的神情严肃,五官端正无奇。他的睫毛既粗且长,双眼因深入眼眶,看起来比实际大,他的眼瞳黑不见底,模糊了与瞳孔的边界,眼神因而格外锐利。拉里有种与生俱来的迷人气质。
这一大段外貌的描写,让我们对拉里有了一个初步的印象。他相貌不是特别出众,却有着非凡的气质。很快我们就会看到他有多么非凡。
当众人都劝布雷德利太太重新装潢房子的时候,拉里安静地坐着,一言不发。当布雷德利太太点名征询他的看法时,他却说出了与众不同的见解。他说,重点不在于要不要重新装潢,如果路易莎阿姨满意现在的样子,重新装潢又有什么意义呢?
言外之意是,这个房子的主人和居住者是路易莎阿姨,也就是布雷德利太太,只要布雷德利太太自己喜欢之前的装潢,别人的意见无关紧要。这就好比一个人去买东西,自己喜欢就好,关别人什么事?他的见解独到又充满智慧,却与伊莎贝尔相左。他没有为了讨好女朋友而违心地声援她,哪怕引起女朋友的责怪。我相信他支持布雷德利太太,一定不是拍马屁,而是他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从这一点来看,拉里是坦诚的,不做作的,不虚伪的人,是我喜欢的类型。
拉里放弃了很好的工作机会,做出到巴黎去的决定,所有人都不理解,他自己却不以为然,哪怕与心爱的女朋友暂时分开。他的养父尼尔森医生、朋友马图林、艾略特、布雷德利太太、伊莎贝尔,都觉得拉里应该找一份正经工作,踏上正常的贵族生活轨道,或者去上个大学,将来成为有影响的学者。可是拉里却说他不喜欢,他要到巴黎闲晃。
闲晃的意思,就是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吃喝玩乐,东游西逛。显然拉里不是这样。这从他能安静地在图书馆里坐一整天,从早晨一直到晚上,一直专心致志地读一本书可以看出来。拉里说的闲晃,是一种学习或者探索,一种思考或者寻觅。
拉里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在战争中失去了一位最好的朋友,从而勾起了他对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的求索,他想知道,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他不想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
“死了就是死透的样子。”这句话是拉里的心理创伤。前一秒还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说有笑的人,后一秒就悄无声息一动不动了,这让他无法接受,他需要时间来疗愈,需要寻求到心中想要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