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约定》绝对不是一本读完了让人身心愉悦的一本书,由于喜欢朱迪·皮考特的作品,还是从书架上拿走了这本书。
还好,她的作品从来不让人失望,读完此书,带给人太多的思考。
《死亡约定》主要讲述了两个青梅竹马的青年的爱情故事及两家之间的恩怨情仇。
克里斯和艾米丽青梅竹马,相知相爱。但在他们17岁的一天夜晚,艾米丽中枪身亡,证据指向开枪的人竟是克里斯。
他们的父母,如亲人般要好的哈特和戈德两家,一夜之间成为了仇人和陌生人。
昔日一切爱与期望遽然崩塌。艾米丽的母亲坚信女儿不可能自杀,而克里斯的母亲相信儿子的说法:两个孩子相约自杀,克里斯侥幸活了下来,艾米丽却没有……
即将面临审判的克里斯会说出怎样的真相?而分别坐在原告和被告席上的哈特、戈德两家,又该如何面对这个骇人的真相?
戈德和哈特两家关系很好,两家女主人有如亲姐妹般无话不说。当艾米丽出生的时候,才六个月的克里斯在产房里迎接她的到来。
无论是紧密连接的家庭,还是形影不离的同学关系,他们如一对双胞胎兄妹一样,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看见一个人就能看见另外一个人的身影。
克里斯和艾米丽可以说是两个非常完美的孩子,他们在老师的眼里是很有天赋的学生,是老师的骄傲;他们在双方家长的眼里也是完美的,似乎是按照家人规定好的路线,一路顺畅的走下去,而且走的异常出色。
一切似乎都是完美的,但艾米丽却在兄长和恋人的双重关系上迷茫了,在某种意义上,克里斯就像亲人、像兄长,突然间就变成了恋人,有时感觉好似乱伦一样,她对这种关系又排斥又依恋,自己是爱他,但还不是纯粹的爱,还夹杂着其它的关系,没到爱得想要嫁给他的地步。
艾米丽是个完美主义者,对一切都要求完美,大到人生目标,小到生活细节,容不得出现一点纰漏。压倒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就是艾米丽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没告诉任何人,包括克里斯。
美好的一切在眼前轰然崩塌——选好的名牌大学、安排好的目标、父母亲人的期望,当然,还有和克里斯的迷惘的爱恋……
"她没有爱他到想嫁给他的地步,但她却爱他爱到不愿告诉他这一点",好纠结、好煎熬!这对于一个17岁的少女来说肯定是无法排解的。
她决定自杀!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克里斯,乞求克里斯帮她完成心愿,因为她无法自己动手,但没告诉他为什么。
克里斯想尽一切办法,还是不能劝她回心转意。既然爱她,就愿为她做任何事情,哪怕是担当蓄意谋杀的罪名!
克里斯最终同意了帮助艾米丽完成心愿,因为克里斯知道,艾米丽不怕死,而是怕不死。艾米丽死了,自己也不会活的太久,就像小时两人一起疼一样。少了一颗心,你怎能活的太久?
《死亡约定》人物比较简单,主要就是戈德(迈克、梅兰妮、艾米丽)和哈特(詹姆斯、葛丝、克里斯和凯特)两家。
作者以时空转换的方式来讲了这个故事,现在的时空讲述克里斯作为一级谋杀犯受审,过去的时空讲述两家的如何交好,以及艾米丽和克里斯的成长、交往过程。
读完《死亡约定》,忽然觉得这本书实质上是一本有关家庭伦理的书,作者以她的方式向读者提问:
你真的了解你的孩子吗?了解你的爱人吗?是否和TA进行过触及心灵的交流呢?
你爱你的孩子吗?是否以爱TA的名义给予TA太高的期望?以关心TA为借口自作主张安排孩子的一生呢?
你爱你的丈夫或妻子吗?是否给予她或他足够的自信与空间?是否注意到他的不开心呢?是否在出现了问题事能及时沟通,而不是采取冷战的方式来解决呢?
爱一个人,可以付出到什么程度呢?
如果,戈德夫妇不对艾米丽的期望值那么高,让孩子感到无形的压力,结局会怎样?
如果,戈德夫妇不是忙着帮孩子选名校,而是抽时间跟孩子聊聊轻松的话题,结局会怎样?
如果,问问孩子真实的感受,而不是默认克里斯和艾米丽的关系,结局会怎样?
结局也许会改变,艾米丽也许还活着。即使结局没变,戈德夫妇也不会深陷自责与痛苦之中难以自拔。
整个事件中只有梅兰妮知道艾米丽的死亡原因,因为在艾米丽死后,梅兰妮发现了艾米丽的日记本。这本日记足以证明艾米丽是自杀,从而洗清克里斯的罪名,不过,梅兰妮却把日记本扔进了火炉。
因为她接受不了孩子死于自杀这个事实,她无法原谅自己,无法原谅孩子怀孕两个多月自己竟毫不知情!无法原谅自己对孩子的不了解!最无法忍受的是,孩子处于最悲观的低谷时,自己竟毫不知情!
艾米丽死后,梅兰妮几乎自闭,不与迈克讨论有关艾米丽的任何话题,固执的认为是克里斯杀了艾米丽。
詹姆斯则是凡事绕过克里斯,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结果,迈克和葛丝互相成了倾述对象,彼此之间竟发生了微妙的感觉,若不是葛丝的清醒,真不知道如此飘摇欲坠的两个家庭还会遇到什么磨难。
"你知道那种感觉吗?"克里斯轻声说,"你非常爱一个人,爱到少了她,你也看不到自己;你一碰到她,就有了回家的感觉?"
这根本就不像十八岁孩子说的话,更像出自一个年岁较大、较有智慧、较为伤心的人之口。相信这番话会让大多数人为之动容吧。这是怎样的一种爱啊?
爱一个人,到底能到什么程度呢?
张爱玲说,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
也许,如果内心深处真的爱一个人的时候,就可以为他做任何事情,无论这件事情在外人看来有多么卑微、多么荒唐、多么无法理喻。
爱情,真的是世上最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爱一个人,爱到什么程度最为妥帖呢?
如果有人爱你如生命,你能否承受得了?是否会感到莫大的压力呢?
除了父母之外,能为你献出生命的人真是少之又少,如果偶然碰到了,我却不知这是否值得庆幸。
一个人,他能如此爱你,必定是爱你爱到了骨髓里,以至于会把大部分的精力和目光投入到你的身上,为你欢喜为你忧。
自古以来皆是关心则乱,你的一点风吹草动,他都会胆战心惊。其结果势必造成双方的空间太小、自由度降低,一旦觉得心里不平衡,就会给双方造成过多的困扰。
那么,你会爱他人如生命吗?
坦诚的说,我会更爱自己一点点,太沉重的爱彼此都难以驾驭。
太爱一个人,就会迷失了自己,一切以他的想法为中心,以至于没有了判断力,终日患得患失。就像克鲁斯为了所爱之人,居然同意帮她自杀,把自己置于死地。
太爱一个人,就会迁就他的所作所为,不管正确与否,造成感情的严重不对等,甚至于活的卑微。
感触较深的是顾城和谢烨的畸形的婚姻。谢烨有诗情,而且善良美丽、豁达宽容、能吃苦耐劳。
也许就是因为太爱顾城,造成眼里、心里都只有了顾城,唯独没有了自己。
顾城认为儿子夺走了妻子对自己的爱,谢烨就把儿子送给别人寄养;后来,顾城爱上了别人,谢烨竟容忍三人同居,过着一种变态的生活;她容忍着顾城的一切在外人看来荒唐的行为,可惜最后还是被顾城砍死。
有句话说得非常好:在感情面前,太好和太坏都不会太长久。
爱,最好是能有一个尺度,这个尺度能让双方都能感知到彼此的爱,又都能自由的呼吸、做真实的自我。这样的爱才能更长久、才会更舒适!
不必要求对方爱你如生命,只要爱你就好!只要能感知就好!
爱一个人,到底可以为对方付出到什么程度呢?
聪明如你,请给出你的答案吧。
文/阿开
图/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