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的火爆带动了微商的发展,与此同时微商也带动了部分违法行为的发展,比如传销。“只要一部手机,一个微信账号,消费128元就能代理整个商城产品,在家里发链接,就能轻松月入上万,甚至十几万!”这样的描述,你会心动吗?
在阿里巴巴大数据技术协助下,工商部门破获涉案金额为6.2亿元的微商传销第一大案。涉案公众号“云在指尖”关注人数达2400万余人,缴费人数达260万余人。
微商行业大地震,“云在指尖”被定性为传销,这也宣告着这个最大的分销平台彻底的倒闭。
2015年7月20日,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立案调查,2016年9月9日,咸宁工商局正式公布调查结果,将“云在指尖”定性为传销,依法查处。
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在销售商品后给上线会员返佣,其返佣规则具有明显的“层级关系”、“入门费”、“团队计酬”等特征,涉嫌传销。
该公司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运营上线,该商城是当事人自行开发具有在线购物、在线支付等功能的综合性电商平台,截止 2016 年 2 月 2 日,在售商品 16 类、6000 多种,供货商150 余家。商城利用微信进行推广。
据悉,腾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以及工商机关的行政建议要求,对“云在指尖”相关公众帐号也进行了封号处理。
“只要一部手机,一个微信账号,消费128元就能代理整个商城的产品,在家里发发链接,就能轻轻松松月入上万,甚至十几万。”这是云在指尖广散于朋友圈的招募代理的文案,通过此具有吸引力的语言,迅速获得了极大的关注。
根据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截止2016年2月份,“云在指尖”商城浏览数达 1.4295亿人次,关注人数达 2476.08 万,“1 星”及以上级别会员共 246.57 万人,其中“1 星”会员 229.30 万人,“2 星”会员 18.22 万人、“3 星”会员 4227 人、“4 星”会员 1309人、“5 星”会员 378 人,人员层级总数为 52 层。
云在指尖假借“消费资本论”、“消费是投资人人是老板”、“全新商业模式”、“分享赚钱”等噱头,吸引了大量人员传播和参与,导致非理性消费、过度营销分享,使微信平台中充斥“云在指尖”传销信息,正常使用微信的人群被恶意推广,破坏了互联网环境、社会经济秩序。
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侵害用户利益,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动,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一经发现存在此类行为的帐号,微信公众平台将对其进行限制帐号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号处理,并有权拒绝再向该运营主体提供服务。
目前市场上已有的微商模式大体分为两类。
一类:是传统的C2C模式,也就是商家——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三级代理这样一种结构,它可以层层发展无限级代理商,形成一个销售纵向。
一类:是通过搭建一个微商分销系统,形成三级分销模式。
在微商的利益链条上,最赚钱的就是在金字塔顶尖的高级代理,他们才是既得利益者。本质上来说,微商本身也是一种商业模式,只要不超过国家规定的3级代理,其实都是合法合规的,超过3级代理的都被定性为传销,但是在微商行业,几乎很少有不超过3级的,云在指尖甚至到了7-8级,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是《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所指行为。
但在目前的微商市场,依旧是一片混乱,鱼龙混杂,导致微商口碑极差。在这里,小编要提醒用户:"面对诱惑要保持理智和清醒,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勿相信'多层分佣'、'高额返利'等骗术。用户遭遇此类欺诈行为时,应第一时间进行举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