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近代大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1588年出生,1679年去世,他活了91岁,非常长寿。霍布斯不仅长寿,而且他的生命跨度,正好经历了英国历史上一个风云变幻、跌宕起伏的时期,他经历过英国内战,见过查理一世被砍头,还见过克伦威尔执政。正是因为亲身经历过这些政治动荡,霍布斯开始思考国家权力的本质问题。
而在他之前,政治学家们主要思考的是:什么样的政治才是好政治?但这个问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国家肯定是存在的。但很少有人会追问:国家为什么一定会存在呢?
霍布斯思考的,就是这个问题。他认为,如果没有国家,由于资源有限,人们为了争抢这有限的生存资源,就可能会互相敌对,甚至还会导致“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状态”。而国家的存在,就是为了克服这种人与人的战争状态。在思想史上,这就是霍布斯最著名的招牌概念。
那具体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呢?当然,就要建立一个统治机构。这个统治机构应该具有压倒性的力量优势,有能力制止所有人之间的互相侵害行为。这个统治机构,在霍布斯那里,就被称为“利维坦”。“利维坦”这个概念,你可能不太熟悉,它其实是指犹太教圣经中描绘的一种海中巨兽。霍布斯正是用它来比喻国家的力量必须要非常强大才行。
霍布斯的这个逻辑,在今天看来,我们可能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因为霍布斯的这个理论已经成为很多教科书的一部分。但是,在300多年前,这可以说是一个横空出世的理论。当时,所有谈论政治的人,都把国家当作一个病人,试图给这个病人开药方。霍布斯却站出来说,你们别忘了,国家本身就是一味药,它要治的是人类社会一种更根本的病。这个提醒,在当时是振聋发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