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要点:
1. 哲学是原始的科学;
2. 《老子》和《利维坦》有个共同点,他们对于政治的观点不是来自于神启,而是来自经验或算法,这在当时是有朴素的科学精神的。
3. 《利维坦》的核心观点深受伽利略的科学发现影响,通过算法推导出绝对专制制度,尽管这很反常识。
正文:
本周学到一个新的读书方法,读某个领域的书,要先看这个领域的历史,才能对各种观点进行比较分析。上周学习了《老子》,如果说它对中国古代统治术影响至深,那么《利维坦》可以算作英国历史上同样具有重大意义的政治思想著作。 这两本书貌似讲的都是应该怎样治理国家,但是还是有点不同的地方。上周已经学习过,《老子》里面很多篇章貌似很有玄而又玄的感觉,但是它一开始的目的其实是非常实用的,就是告诉帝王具体怎么做才能把国家治理好。用不恰当的比喻,它看起来像是“术”,你就照着做就好了。换个角度说,《老子》就是奔着解决统治者刚需来的~
但是《利维坦》不同,人家是奔着探索真理来的。它的源头是哲学。所谓哲学,有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爱智求真,我们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或许就是在哲学的追问下,生物学,遗传学,心理学等等学科催生出来,都在试图给出答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哲学是原始的科学,它不讲究实用性,而是探索真相,满足人类纯粹的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附注1)。至于对现实产生指导意义,那只是它的附带作用,不是本质。而《利维坦》的作者霍布斯,就是那个兴致勃勃,把一位科学家的探索发现,一路推导,最后竟然推导出一套“政治“真理,不亚于发现”地球竟然是圆的“。
我们看看《利维坦》究竟发现了什么真理。
1. 绝对的专制
霍布斯深受伽利略的科学发现影响,即万物是运动的,不是绝对静止的。
当物体静止时,除非有他物扰动它,否则就将永远静止,这一真理是没有人怀疑的。但物体运动时,除非有他物阻止,否则就将永远运动。这话理由虽然相同,却不容易另人同意。
--------------摘自《利维坦》
从这个发现,你能推导出什么?大师就是大师,思维总是那么深刻。霍布斯认为,既然万物是运动的,那么人的欲求也是运动。怎么理解?当你喜欢一个事物,”喜欢“这个词语描述的就是一种”接近“运动,而讨厌一个事物,”讨厌“这个词语描述就是一种”逃避“运动。这么一路证明下去,最后霍布斯证明,人的一切欲求都是持续不停的运动,除非收到外力的阻碍,否则就是停不下来。
再继续推导下去。设想下在国家出现以前,自然状态下的人是什么样?大家体格和智力都差不多,强强不到哪儿,弱也不会弱太多。可是人都有欲求啊,好东西很少,大家都想要啊,这种欲求可是停不下来的。所以,竞争,争夺出现了。在这种情况下,人人自危,天天都想着怎么多得到点,或者提防别人别抢我的。想想这日子就是够凄惨的,哪儿来的幸福指数呢?而这一切,都怪人有欲求哇,可是,谁没有欲求呢,这是停也停不下来的呀?
等等,前面不是说”除非他物扰动“吗?有没有什么他物,来停止人们的贪得无厌呢?
有!霍布斯斩钉截铁的说。他提出的办法就是:绝对的专制。大家推举一个人出来做主子,赋予他绝对的权利,所有人绝对的服从他。这样,该怎么做,好东西怎么分都听专制者的,靠专制者和武力的震慑,那些欲念就这样被停下来了,纷争停止了,天下太平了。
我等老百姓还是有疑虑,万一这是个暴君呢,让我们过着水生火热生活怎么办?霍布斯的回答是,这总比自然状态下人人自危来的好。人生本身就是痛苦的,这个痛苦相对还能熬点~。 再说,是不是暴君,你等小民哪有那个见识分辨出来?这就像大人管教小孩子,小孩子总觉得大人管的多,这也不让干,那也不让干。实际上,是小孩子没见识,不知道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好。
2. 主权者与人民是契约关系。主权是唯一的人民民意代表,不然就会产生冲突。
理想的政治制度被推导出来了,应该很符合国王的利益,但是国王很不喜欢。因为当时国王鼓吹的是君权神授,国王的权利是上帝赋予的。但是经霍布斯这么一说,国王这个主权者是人们通过契约赋予的,国王头顶上的光环一下子就没有了。
再从看看当时英国的历史。当时英王查理一世的统治引起的民怨实在太大,最终被起诉,送上断头台。霍布斯怎么看呢?这实在是荒唐!国王可是人民通过契约授权的主权者,起诉国王不就等于因为自己的授权错误而惩罚他人吗?你若问那怎么做才好?杀掉就是,国王可以杀,但不可以审。面对清教徒克伦威尔摄政这一现实,霍布斯倒挺能接受的。主权者不能分割,这个主权者既然被取代了,那么新的主权者会继续维持与人民的契约,服从就好。不管是谁主权,不管他做了什么,都代表了人民的民意。
3. 算法推理可以无视经验
霍布斯的主权理论多少违反直觉,现实是主权者和人民经常有不一致的地方。主权者横征暴敛,这难道也是人民的民意?霍布斯的辩解是基于法则推导来治理国家才是正确的,我这套理论就是基于宇宙法则(就是伽利略的发现)推导出来的,不可能错。你说不对,那你看看那些经历外患或内部骚乱的国家,他们的人民对“主权者就是人民代表”往往就存在疑义。而那些能长存在没有灭亡的国家,他们的人民从来没有对“主权”发生疑义(附注2)。
我的体会:
1. 无论是《老子》从实践得来的经验主义,还是《利维坦》这样的经过演绎推理而来的产物,都反映了人类认识世界的两种思维方式,绝对的经验不可取,因为现实条件在不断变化,过去有用的经验未必现在还有用。绝对的推理也不行,毕竟,逻辑链上稍有不严密的地方,结论就会差了十万八千里,还是要对照现实进行逻辑修正。根据现象,进行符合逻辑的推理,才能更接近真实吧。我得好好学学逻辑学了。
2. 《利维坦》的成书时代大概对应的是清朝初年,英国已经出现了以科学逻辑的思维来探讨国家政权,但中国仍然是一成不便的封建思想。这中间,到底是什么因素导致了两种不同呢?
附注1: 为什么中国没有形成哲学传统呢?还是,我们的文化基因就是特别现实,对”地球是不是圆的“这样的问题并不关心,毕竟知道也没啥用,不能吃不能喝的~。
附注2:读到这儿,我有疑问了。霍布斯这个说法等于是有了结论,再去找证据,看上去似乎也能说的通。那么,这个判断符合逻辑吗?按照霍布斯的逻辑,因为A现象里存在B因素,非A现象没有B因素。所以,B因素导致了A现象。这个逻辑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