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位看客,大家好!我就是那只“网红”警犬,大号“老三”的就是。想必大家对我的事迹已经有所耳闻。这件事情给我的狗生带来了极大的困惑和麻烦。我一度想学范冰冰女士写一封道歉信给广大爱狗人士,可惜我不擅措辞,也没有干过偷税漏税的勾当,更没钱去找公关,徒唤奈何而已!
道歉信写不好,恐怕还要被中学生拿去做病句练习题。这羞辱我是受不了的,毕竟我还要狗脸。连我们狗都不信的道歉信,还写个卵?去他娘的,我决定不写道歉信了。以下就当是我的告白书吧!
经过这次风波,我对人类的世界越发难以适应了。人类进化蜕变得太快,我们狗毕竟还是落伍的动物。学人类总有莫测高深、望尘莫及的感觉。
首先,我没有做过欺骗大众的事情,若有,也只欺骗过我的第一任铲屎官,为了让他带我去撒欢儿。再者,除了翻吃垃圾箱的事情有点影响市容市貌之外,我实在没有歉疚的必要。
但翻检垃圾箱找吃的,又不独我一条狗。人类有那么多乞丐靠着捡垃圾活命,质诸城管大爷,论罪应该是还论不到一条狗身上的。
我深知不管怎么炒作,也改变不了自己只是一条瘸腿警犬的事实——如果派出所的人们还把我当警犬的话。这么说,恐怕要引得有些狗子不满了,人也要说我不知高低了。对此,我无力作辩解。
我对自己的身份至今很有点莫明其妙。何时为警犬,何时要流浪,全不由我自主。生而为狗的荒诞,更有甚于人类。就像你们傻傻分不清公仆和老爷是不是一个身份,当家做主和吃瓜群众是否指一类人是一样的。不特此也,傻帽如教书匠,有时连自己是园丁还是工程师也是搞不懂的。而况弱智如我的狗?
要求一条狗标明自己的身份,比人类揪着自己的头发说要离开地球还难。你们人啊,真能薄责于已而厚非于狗了!说我是体制内的警犬吧,我还要经常出去跟流浪狗抢食。说自己是流浪狗吧,然而两次跟了人去,竟害得两个领养者都吃了官司,背负了“偷盗警犬”的罪名。祸福难测,人事难料,真不胜感慨系之矣!
气闷的是,现在所有的流浪狗都恨上了我。怨毒和愤怒都写在它们的脸上,它们不再让我靠近垃圾箱了。以前它们只是愤愤地嘲弄我,现在简直要吃了我。我想你们应该知道这中间的原委的:它们恼恨我断了它们的晋升之路。
以前还有敢于收养流浪狗的人,现在谁知道其中没有潜伏着派出所警犬?
更可悲的是,人们也说我是一只伙同贼人行骗的“骗狗”——自有犬科动物以来,我大概是第一个担负这个不雅称号的狗了——还说我早被人训练好了,饱餐了派出所的优质狗粮,出来假装在垃圾堆里捡食物,待到爱狗人士前来,便瘸着腿踱近跟前,伸着狗头任其抚摸,同时面露温顺相。这样高深的韬略,恐怕是人类惯用的伎俩,我们狗再进化五百年也达不到。
其实我对抚养我的人是万分感激,无以报答其厚恩的。我只为觅食而去,谁给我治好腿伤,给我洗澡,喂我狗粮,我就跟着谁走,打定主意伴其一生的。能喂一口狗粮,我不在乎他是亮丽光鲜的阔人还是衣衫褴褛的乞丐。
不怕你们笑话,我委实学不会你们人类的精明和练达,至今不会揣摩跟着什么人走更有前途!我的两次换主子,只是因为他们偷盗了我这条“警犬”。这就是荒诞的所在,所里的豢养我,就跟你们的皇帝霸占女人一样,打进深宫里,任其自生自灭。谁要是救她出冷宫,那一定是要遭罪的。
说回“老三”这个诨号吧,说实话,我是不大喜欢他们这样叫我的。按你们人类的尊卑观念,“老三”戴在我头上是有点僭越了。一般只有道上混的龙哥和古惑仔之流才配用这样的雅号。或者单位上的三把手才配叫“老三”——啊,冒犯了,这三把手似乎是用来形容小偷的。若要名副其实,只有坐了第三把交椅的好汉,才配“老三”这个大号。我不配这个号,但为了避免他们改口喊我小三,我还是缄默的好!
另外,“老三”这诨号还是有微言大义在的——从一只体制内的警犬的狗眼看来——这“老三”还有一层身份地位的象征。君不见《天龙八部》里的岳老三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当老二吗?可知还有许多“老四”也无时不在觊觎着老三的座次。
排座次、分等级是人类惯用的套路,按座次排行,人分三六九等,也不光是我们狗眼看人的专利,这技能在人类的手里早就发扬光大了。为了排座次,还要借助天帝显灵的鬼把戏,相斫不止,流血成河的事,人类文明史上也不鲜见。
老实不客气地说吧,人的夺位比狗的抢食高不到哪里!
我的这个诨号实在没有给我带来什么尊荣。所里开会的时候,台上最少要摆三张凳子的。虽然我是老三,但从来没有让我坐上去过,不,蹲上去过。我这个“老三”在所里的地位,还没有家养宠物的高。
我至今吃不饱肚子,常常枵腹游街,但谁让我是一条狗呢!现在翻垃圾箱也是偷偷的去,生怕被人带走,连累于人。而且所里的同志也不允许,说丢了他们的脸,现在他们都说我是一条傻狗,骂我是脑子有毛病的狗!
你们有句话说得好:“非我族类 ,其心必异。”这是我们动物的族群意识,但在人类心里,却是如此根深蒂固。我为人类悲哀!
我很希望“老三”这个诨号,是所里同志调侃我的叫法。但我心里还有隐隐的恶意猜测:那就是我的存在恐怕是顶替着一个名叫“老三”的人的编制,不是有头驴就占了名叫吕得水的人的编制吗?我怀疑所里也曾有个老三,名叫苟得梁的。我大概是顶了什么老三的缺,不然叫我想破狗头也想不通这个事。
孔夫子说:“名不正言不顺,必也正名乎?”他们呼我“老三”,可以说是给我正了名,但我知道“彼也一是非,此也一是非”,如今我成了一只傻狗!
人类的一个名作家李敖曾经自比狗类,在家门上书曰:“内有恶犬,小心咬人!”我希望派出所的主人也能仿效这个典故,给我带个挂牌的项圈,牌上书曰:此乃警犬,傻狗一只!
这样就没有人因我而受连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