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当归姑娘
今天老爹和老妈去吃酒了,老爸的“伙计”新宅入火的酒宴,留我一人解决午餐。我就着冰冷的水洗菜,然后煮汤、煎鱼,吃完后又就着冰冷的水洗碗刷锅,心里越想越羡慕。
在我们的话中,非常好的朋友就叫“伙计”,小时候不明所以,听着特别别扭,可是某一天突然他们都不这么叫了,因为已经不再年轻了。“伙计”大概成了他们那代人的独特称呼吧。老爸有过许许多多不着调的朋友,唯独这一个“伙计”却是至始至终的。
他们认识已经有四十多年了!四十年是什么概念?就是当他们还是一个小毛孩的时候,就认识了,而且这么多年来往不断过。
那天老爸正睡午觉呢,鼾声如雷,一个电话来,骨碌一下爬起来骑车出去了。一问,老妈说,Z叔(他伙计姓朱,大名不知道,暂且这么叫)修房子还欠几包水泥急用,让你爸给他买过去。今天早晨我醒来时,老爸已经不在家,小弟说老爸去帮忙办酒席的事了。
我想,什么样的一种友谊,能让你义不容辞地去帮忙?
回头想想,有一个这么多年依然这么好的“伙计”真的挺酷的!老爸和Z叔小时候的故事不是很清楚,从我记事起,每年的正月十六他来我家过元宵,正月十七我爸必去他家,这两天分别是我们两个村很盛大的年例。早些年的时候,八月十五他也会到我家来,后来渐渐地就没有了,可能是过节的气氛越来越淡了,也可能是工作、生活等原因。小时候特别喜欢去他家,但是渐渐地不再喜欢过年走亲戚之后,就再也没去过,如今算来,上一次去他家超过十五年之前了。
那个不爱说笑话,很温和地问你事情的叔叔,依然鲜活地存在我的记忆里。他年轻时确实很白净,我见的时候经常穿着白衬衫,跟老爸完全不是一路子的人。听说他在市区当保安,可能不用务农带给他不一样的气质吧。来我家的时候,常常就是提一箱水果,或一箱饮料,热闹的元宵节,这两样东西都是消耗地最快的。
我常常不能不在意的是他那只残疾的手,很久以前我见过他那只完好的手,非常干净好看,可是另一只却是像握拳一样,只露出几个小小的指头,拿大件东西根本不行,除非提着。抽烟时,他好像倒是很喜欢用那只手夹着烟。很多很多次我都想问他,他的手怎么变成这样的,但是我从来没有问过。我心想那肯定是他难以启齿的痛,现在想想,很小的我就有这种敏感的心思。也是因为这点残疾,导致他很晚才结婚,才有孩子。
说实话,我是看着他们俩从青年小伙子慢慢变成中年油腻大叔的,看着他们慢慢双鬓斑白,意识到时间已经过去那么久了。上一次见他是两年前的元宵节了。但是老爸跟他一直都有交往的,他们会一起吃饭喝酒,聊近况,有事依然可以一个电话过来。
记得之前,家里想搬去市区住,托他帮忙找房子,他找好了,最后我家还是决定留在镇上了。如果那时搬去市区,大概会跟他成为邻居吧。
老爸有那么多的朋友、工友,大多是酒肉伙计,每次那些人喊他去喝酒,我会调侃他:又去跟你那些“猪朋狗友”喝酒啊,你的酒肉朋友真多!但是,他们俩一起吃饭喝酒时,我从来没这样玩笑过,因为我觉得我懂他们,即使喝酒也不会真的醉,而且他们是真正的朋友,不是酒肉朋友。
《萤火虫小巷》中的姐妹情写到了三十年,“三十多年的姐妹情,总要心碎几次。”女人之间的塑料姐妹情,廉价但持久,但是也可能说陌生就陌生了。而男人之间的友谊,真正的友谊,是铁的,真诚的,没有可以用来衡量它的东西。而我相信,假的友谊早点断舍离,不真不假的友谊是一阵子的,而真的友谊是可以一辈子的。
再次对老爸和他的“伙计”表达羡慕之情,希望他们可以交往到老。诶我连个约饭的人都没有,只好孤零零一个人吃饭了……
2018/01/29 于湛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