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著名家庭教育专家薛立新教授:精神奖励更好
合理利用奖励手段,能够强化孩子的成长动机,刺激孩子的进取心。在对孩子实施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的选择上,应当分清利弊。物质奖励虽会对孩子起到一定的刺激作用,但是它的负面作用同样不容忽视,如果把握不好度,很可能会滋生孩子的攀比心理。在与孩子的沟通过程中,适当的精神奖励则会给孩子更多的自信和荣誉感,精神奖励对父母来说也更具有操作性。所以在对孩子的奖励中,使用精神奖励更好。
张茗是一个很有才气的女孩,16岁时就出版了诗文集《阳光女孩》。张茗的母亲说,女儿的才气完全是她激发出来的。
母亲常对张茗说:“孩子,妈妈是你永远的读者。”正是这样忠实的读者培养了这样的少年诗人和作家。
张茗第一次写诗时才7岁。那时,张茗在寄宿制学校读书,学校不让带玩具,细心的妈妈悄悄地给女儿带了一面小镜子。没想到,镜子竟然成了陪伴女儿度过寂寞时光的伙伴。为了宣泄想家的情绪,女儿写了一首小诗《镜子的美丽》:
当你发闷的时候,是谁在陪伴着你?
不错——是镜子!
镜子,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
当你发闷的时候,有镜子陪伴,镜子发闷的时候,有谁在陪伴它?
不错——没人!
它只有默默地想着和小主人在一起的情景,
只要小主人一进家门,
镜子就又露出了笑脸。
当时,张茗还不大会写字,许多字是用拼音代替的,可她却兴奋不已。星期六一到家就大声对妈妈说:“妈妈,你看我写的诗!”妈妈看了一遍后,非常激动地说:“太棒了!我的女儿会写诗了!我要把它珍藏起来。”
妈妈的鼓励,让女儿信心大增,写诗的潜能逐渐表现了出来。以后,女儿又陆陆续续地写了第二首、第三首……后来又开始写散文、小说。
不管多忙,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女儿有新的作品要“发表”,母亲都会放下手头的事,听女儿读,给她提意见,做她的第一听众、第一读者,给女儿鼓励。就这样,这位特殊的“读者”“听众”,大大发掘了女儿的潜能,培养了女儿的自信,帮助女儿爱上了写作。
大多数父母,都已经认识到奖励对孩子的重要作用,在与孩子的日常沟通中也频繁使用了奖励的手段。其中有些是事物质上的,有些是精神上的,这些奖励手段也确实发挥了不同的激励作用。但是奖励也是要讲究技巧的,要知道,过度的物质奖励对孩子弊多于利。
我们都有这样的体验,孩子小的时候,即使是一个小粘贴,一面小红旗或一个小星星都会满足他们的心里需要,都会成为他们听话、进步的动力。可是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和物质欲望的不断增强,孩子的胃口也变得越来越大,以前的要求越来越不能满足他们。于是就会将物质奖励的需求逐渐升级。从“买好吃的”到“买玩具”,从“去麦当劳”到“买名牌衣服”,从“手机”到“电脑”……在长期物质奖励利诱下的孩子,往往会错误地认为努力学习、遵守纪律、讲究美德、履行义务都是为了父母,为了父母的奖励而做的。
有的孩子常会对父母说:“我都给你好好学习了,你要奖励给我什么?”或“我给你扫地了,给我什么报酬?”可见,在物质奖励的诱导下,孩子的思想随之也发生了偏差,他们把自己应尽的义务看成了是向父母索取等价交换的筹码,无疑这样的奖励已失去了原有的意义,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在与孩子的沟通过程中,以奖励的形式强化好的东西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一定要慎用奖励,把握好奖励的“度”,一味对孩子进行物质奖励是不可取的。与物质奖励相对而言,精神奖励对孩子的激励作用会更持久、更安全些。因为精神奖励更多关注的是行为的结果,而不是行为的过程,会使孩子获得自我实现的满足。
对孩子进行精神层面的奖励更好,但是使用这种方法也应遵循一定的原则,精神奖励要建立在孩子所做的具体行动上,如孩子将自己的绘画作品拿给父母看时,父母应该说“你画的真棒!”来作为对孩子精神上的奖励。此时,孩子就有可能饶有兴致地和父母谈起自己画面中的具体事物,自己的构思和绘画过程,这样精神奖励不但对孩子起到了鼓励作用,让孩子对自己的绘画能力充满信心,还会以此增进与父母的沟通与交流。久而久之,孩子就在每次精神奖励的诱导下,增强对精神享受的兴趣,逐渐提高心理上的高层次要求,让积极和上进变为一种内化的精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