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费曼 著
这本有趣的书,写的是本书主角费曼先生生活中各种折腾、恶作剧。以至于有人开玩笑地说,以至于书名都自嘲般地说:别闹了,费曼先生。
他是一位画家,办过个人画展;他是一位鼓手,被专业乐队邀请去表演;他掌握多种语言包括中文,甚至还会讲一两句广东话;他从小就会修收音机,曾经靠“想”就把收音机修好;他还是一位开锁匠,保险柜密码锁可不在话下;他真实的身份其实是物理学家,拿过诺贝尔奖。
从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多种可能性,人生嘛,不就是折腾咯?
“懒懒”的费曼
有人说,勤能补拙,勤奋使人进步。但相反,费曼正是他行动上的“懒”,让他思考得比别人多。从小他就喜欢琢磨一些小事,比如他在姨妈的旅馆里打工期间,就对房间进行了一些改造——那里有个规定,离开的时候要关灯,但他总是记不住。于是他自己动手拿绳子和重物做了一些小开关,一离开便能自动关灯。在厨房帮忙的时候,他觉得一根根切四季豆的速度太慢,于是花了一点小心思,改装了一下装置,大大提高了切豆的效率,后来太得意不小心切到了自己的手指。
但,一切的改革都会遇到阻力。他那个年代接电话很麻烦,经过费曼动手改装完之后,可以不用跑来跑去。但当她姨妈看到那些奇怪的装置的时候,“这些纸是干嘛的?话筒为什么放在这边?你为什么不……哗啦哗啦……”
他试着解释这一切,但是他的姨妈是个精明的旅馆老板,也是有理也说不清了。这件事让他明白了,在现实世界中,进行改革创新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喜欢一探到底的费曼
他喜欢跟人家打赌,像有一次,他们竟然争论尿液是不是由于地心吸引力作用而排出身体外,他觉得不是。为了证明,他便一边倒立、一边小便给他们看。看到这段真是让人忍俊不禁。还有一次,有人说阿斯匹林跟可口可乐一起吞进去,会立刻昏倒。他也觉得很荒谬,为了证明自己,他当然是做给其他人看。但他们还是不服,于是把各种情况都做了:同时吃,先吃阿司匹林再喝可乐,先喝可乐再吃阿司匹林。结果什么都没发生,他又赢了。
别说是这些谣言,连专业人士他也敢挑战他们的权威。有一次他到一家餐馆用餐,刚好有个油漆工说粉色油漆是用黄色和白色调出来的。他想了想,虽然自己在这方面并不专业,但是光应该是一样的道理吧?如果他真的调出黄色来,那一定是些很有趣的新方法,我非看个究竟不可!于是他特地买了两种油漆,跑回来跟那个油漆工对质,结果他又赢了。那油漆工告诉了他许多看似很合理的事情,使他相信可能有那么一个我不晓得的奇怪现象。虽然他预期看到的是粉红色,但结果确不如他意。
对于很多看似很合理的事情,他的态度是这样的:“什么事都可能发生,虽然也许实际上你已经很确定应该发生的是什么。”
永远有着好奇心的费曼
喜欢观察小昆虫可能很多人都有,这些记忆可能停留在童年。但费曼直到大学,为了研究蚂蚁,是怎么找到食物的,是怎么从食物的地方找到回去的路的这些问题,他在宿舍搭上横七竖八的线,专门看蚂蚁是如何将食物运回家。
他还观察小蚂蚁的微小生活世界。看蚂蚁和蚜虫之间发生的有趣的事:蚂蚁从蚜虫背上挪下它分泌的蜜汁,将这颗蜜汁小水球用脚举起(可能是它们脚上有某种油,水滴都可以被举起)然后用嘴巴咬破,失去了表面张力的微小水滴一股脑流进它肚子里。这情景真是有趣不是吗?
“最强大脑”的费曼
他看完书总是想要自己亲自验证一下。比如,有一次他看了一本杂志提到,猎犬的侦查能力有多强,嗅觉有多敏锐。作者还叙述了他们做过的实验,像猎犬能够辨认曾经被人摸过的东西等等。于是他想:猎犬真厉害,不知道我们人类的嗅觉有多灵敏呢?
他做了几个实验,叫人随便在书架上拿出一本书翻一翻,再放回去。他竟然仅仅依靠自己的嗅觉,就找出了刚刚被拿出来的那本书。除了书,其他物品他也可以分辨出来,比如扑克等。So amazing!就像在看《最强大脑》!
那是什么原因呢?原来人手的气味差异很大,那是为什么狗能辨认出不同的人;你真的应该自己试试!所有的手都有种潮湿的气味,吸烟的和不吸烟的手所散发的气味差异最大;女士的手又往往有化妆品的味道。费曼经过自己的实践,证明了人类的鼻子并不比猎犬差多少,只是在于你有没有去做这样的尝试。
别停下,费曼们
关于费曼的故事还有许许多多,他古灵精怪,天马行空,喜欢自我突破,他永不停止对未知的学习,物理学家也可以是开锁匠,也可以是画家,音乐家,而我们身边也不乏这样的“费曼们”,你又想做怎样的自己?
ps:在医院呆了一个多星期,尤其这几天做完手术什么都做不了,还是赶紧把书看完,附上书评。
2016-08-06
handsome
于广中医第一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