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几个人有勇气谈论死亡,因为这常常被认为是造作、悲观、小题大做。不过咱们倒不妨从三个方面依次看:
一、死亡的权力
几乎同时带给我触动的,还有来自台湾的一位嘉宾黎建南,人称“黎老大”的他给我们讲了这么一个段子:台湾南部海边常常遭遇台风,当地政府就禁止民众下海游泳。可就有人公开讲说:我们民众有冒险不怕死的权利,你放个警告标志责任就已经到了,可就有人想冒险,想培养个大浪中翻腾的勇气,虽然有可能死亡,但我们也有选择死亡的权利。
无论是琼瑶的公开信,还是黎老大的段子,都指向了人“死亡的权利”——怎样看待死亡、希望用怎样的方式迎接死亡,是否是个人无由置喙的个人自由与权利?如果再向前推进一小步,自杀是否也包括在这个自由权利中呢?
2016年初,出版过两本史学专著、被称为“史学研究天才少年”的18岁高三学生林嘉文,以坠楼的方式告别了黑夜和这个世界,半年前,他患上抑郁症,死前,他留下遗书:“仅就世俗的生活而言,我能想象到我能努力到的一切,也早早认清了我永远不能超越的界限。”“最终的离去不仅是感性地对抑郁、孤独的排解,也是种变相地对我理性思考之成果的表达”,“这样的社会风气里,容不下安乐死这样很个人主义的事的,因为总有人想榨取别人,自然不能放别人自由地生死”,“烦请所有得知我去世消息的人,如果你们觉得不能理解我,请给予我基本的尊重”。“说放下也就放下了。”
不得不说,林嘉文拥有了同龄人本不具备的思考深度。对于他的境遇我们也没有任何立场可以做任何解读与评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卡缪就曾说过,只有一个哲学问题是严肃的,那就是自杀。在这里,我们碍于篇幅与主题,对此不再展开更详尽的讨论,但自杀本身作为死亡到来的个人选择权,依旧是值得纳入这个主题的一个深思。
而对于林嘉文和琼瑶都提到的“安乐死”,它减轻垂危病人痛苦的人道主义作用不言自明,可目前在世界上仅有荷兰、瑞士等国以及美国部分州通过了相关法案,毕竟,这种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太多质疑:比如历史上德国纳粹就曾用这个作为种族灭绝的借口;比如执行医师被赋予处置生命的太大的权力,同时又受到来自内在的巨大道德煎熬;而病人家属所处的利益均衡的暧昧位置,又将带来各种利益诱惑对人性的巨大考验……
如同拥护死刑的废除方所坚信的:只要有死刑,就一定会有冤案,而哪怕只冤枉一个人,造成的后果都是永远无法弥补的。所以,排斥“安乐死”的一方也坚持认为:只要诱惑足够大,总会有被“安乐死”错误执行的人,无论是出于执行手术的医师的各种私心:技术、金钱、甚至是病态执着;还是出于病人家属的各种盘算:提前摆脱、遗产分割的利弊、甚至是个人私怨;更甚者,对病人表达的错误解读、舆论误导、对痛苦感受程度的错误界定……都会成为“安乐死”在全社会推行的巨大潜在危机。
所以,死亡的权力应该被赋予到什么程度?
二、死亡的意义
除了对于死亡权力的重申,琼瑶也在文中讲述了她眼中死亡的意义:死亡是当你出生时,就已经注定的事!那么,为何我们要为“诞生”而欢喜,却为“死亡”而悲伤呢?恰似《倚天屠龙记》中那句明教人挂在口边的教义——“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国人历来对谈论死亡讳莫如深。被尊为“先圣”的孔子就说过“未知生,焉知死?”意思是说,生的事情你都还没弄明白呢,死你管它干什么?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中国数千年来缺乏最基本的死亡教育,很多中国人都是大限将至,才第一次认真思考死亡这件事。
与此相对的是基督教的一种观念,或者说很多西方人的一种观念——未知死焉知生?如果不理解死亡的意义,那生的意义又在哪里?所以,很多西方国家非常重视从幼儿起就进行的死亡教育,像乔布斯“向死而生”的观念:“如果这是你生命的最后一天,你会怎么做?”,就是了悟死亡本质、从而选择一种更积极的观念来应对生命的生活观。
再进一步,用心理分析大师佛洛依德的观点,人不但有爱的本能(性本能),也有死亡的本能,每个人的身上有一种趋向毁灭和侵略的冲动。这个死亡的本能设法要使个人走向死亡,因为那里才有真正的平静,才有希望完全解除紧张和挣扎。这是因为人的生命是由无机物演化而成,从大自然、从黑暗温暖而平静的子宫而来,所以生命一旦开始,一种意欲返回自然、天人合一、回归无机的倾向随之而生,这就是死亡本能的来源。所以,人永远处于趋向永生、也渴望死亡的永恒矛盾平衡之中。
有智者说,在你死后,万物将随你而来。庄子《齐物论》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佛陀临死前留下了“生灭灭己,寂灭为乐”的偈语。而只有当死亡降临的那一刻,你才会真正揭开生命的底牌:人真的有灵魂吗?灵魂是什么样的能量方式存在?人死后,灵魂是否由此界迁居彼界?人是否存在轮回往生?
三、死后的方式
人死后,采取怎样的方式悼念?琼瑶希望死后将她火化成灰,以花葬的方式归于尘土;“不发讣告,不公祭,也不开追悼会”。
琼瑶对美好的事物爱了一辈子,所以她提出的“花葬”,首先让人想到的,就是黛玉的《葬花词》:“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死后能与花相伴长眠,化作护花春泥,倒也不枉红颜一生。
受儒家文化影响,国人重礼尚孝的传统,形成了千百年来哭祭、乐祭哀悼祖先等一系列仪式规范。在古代,至亲去世,按照礼法要守孝三年,不能工作、不能婚娶、也不能有任何形式的娱乐和享受。现在仍然有很多地方有大办葬礼的传统:锣鼓鞭炮齐鸣、纸钱漫天飞舞、男男女女哭天抢地,为了追求所谓的场面与热闹,葬礼的方方面面都在攀比。而无论从古至今,葬礼上“公开表演”的性质从未改变。所以,魏晋时期的阮籍、王戎等名士,就把对这种世俗“表演”的厌恶,表现为叛逆的不遵礼法、喝酒吃肉,实际上却是“喝酒一斗、吐血数升”的悲痛至极。可见,真心的悼念,并非要凭着怎样的场面与方式。
其实,对死去亲故的这种悼念仪式,有人说这是高等哺乳类动物的本能。例如东非象群,当它们在逐水草迁徙的漫漫长路中,遇见同类留下来的骨骸,会沉默地围成一圈,伸出鼻子温柔抚触那些未能抵达终点的同类,许久,才会再组成队形继续前进。
不过,也有学者坚称,哀悼亡者是人类独有的异行。数万年前,史前的人类就有了仪式性的埋葬活动。万物皆有生灭,因为灵性的不同,并不是所有生命都看得见死亡。唯有人类为此震惊、困惑,并把死亡从一个自然现象变成一种值得认真对待的大事,并且思考其中的含义。因此,人类才会很不自然地埋葬死者,并且创造了一连串的程序和礼仪。仿佛只有经过这些仪式,我们才能处理好生者与死者的关系,才能让死者安息,才能告慰生者,才能让死亡产生意义。而在多元思想觉醒的今天,人类会更多地思考,这种仪式的意义与本质是否统一?那天终将到来,你又希望用什么样的方式?
Born to die,人生的所有不确定性,其实都指向一种可能,就是死亡。
《大鱼海棠》说:死是永生之门。
《寄生草》说: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人人终有一死,虽然并非所有人都算真正活过。
死是清凉的夜,生是闷热的白天。每个生命在极尽璀璨之后,都将坠入永恒的黑夜。死亡的黑暗更加映衬生命的光彩。
让你害怕死亡,是老天爷的把戏。
好好活着,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因为我们将会死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