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的爱情,其实没什么好写的,我记性很好,唯独对爱情很健忘。
但是真的要写,我还是会努力回忆一下的。此时我想起了岩寺——徽州一个不知名的小镇。我又想起了倪,也想起了刘,想起他们的时候,有一点点苦涩,但不浓重,十八年了,那雕琢在心底的哀伤早已被岁月磨平,更多的是平淡。
或许很多事经过时间的荡涤,才能浮现出它的真相,才能理智地去思索与判断,才能领悟其中的真善与假恶,才能理解冲动与任性是魔鬼!
那天晚饭前,心血来潮,想听一听郑钧的歌,顺便缅怀一下那些渐渐老去的时光。《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灰姑娘》,《路漫漫》……
“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将不停而求索……”听着听着,回忆不断涌现,从那团记忆的薄雾里走来的两个人,越来越清晰,他和她。
他瘦高个,留着长发,总是一幅漫不经心的模样,走路像漫步,歪着头,眼里满是不屑,外形和痞子没什么两样。学习却很刻苦,他对未来有一些小野心的。
他为人仗义,却又对人孤傲无礼,总之,他是一个矛盾体,这种反差和坏坏的模样吸引了不少女生的目光。
他常唱郑钧的歌,声线极象郑钧,有摇滚范儿,尤其是那首《路漫漫》,收尾的一句总是歇斯底里的,伴随着野性与犀利的眼神。
她是北方人,重感情,性情耿直,是我大学时代最好的朋友,或者说更像亲人。
她勤快,做事麻利,总是事无巨细地照顾我。比如每次洗完澡,她把我的衣服一把拿去水池洗。每次开学,她总是先到学校,帮我洗被套,晒被子,把床铺得整整齐齐。
于是我来到学校时,床褥上不是经由夏天雨季后的霉味,而是摸上去软蓬蓬的,还带着香喷喷的阳光的味道。我逛街时也会买好吃的带给她,我们互视对方为亲姐妹。
记忆很琐碎,后来我不知耍了什么小伎俩,有了男朋友,就是女生心目中的男神,倔强倨傲的他。
从此,我们仨形影相伴,每天一起吃饭,一起打乒乓球,一起看电影……
周末我们一起去周边玩,有时去爬山,铺上垫子,坐上面看书晒太阳。爬山时她拎着东西,他则扛着我,让我坐他的肩膀上,现在想来,除非是真爱,又有几个男孩愿意这样做呢?
那年夏天,我得了腮腺炎,她忙着熬中药,他清晨去菜场买猪肝烧汤给我补充营养……
而渐渐的,我厌恶了这种生活,觉得束缚甚至是屈辱,我渴望独来独往的自由。于是我用极端的方式伤害了他,我劈腿了,告诉他我有了新男朋友,假期结束,我带了一个男生来学校,我想让他死心。现在想来,我的品行多么恶劣,做事多鲁莽。
清楚得记得那天,他写了一首长长的诗想挽留我,在大雨中,他被雨水淋透。后面的结局已经不堪回首了,无法言语,我们相互伤害,惊动了系里,冒着被学校处分的风险,我也要跟他一刀两断,我那时的极端与固执,现在看来纯粹是脑残。
她也站在了他一边,我失去了这世上对我最好的朋友!我不理解,爱情是我和他的事,无关任何人,于是我也和她断绝来往。
现在想来,当时我那么任性,不懂委婉,不体会别人的感受。
于是他和她都离开了我。
当我独自在合欢树下读书的时候,看着合欢纤细的花瓣随风落下,是解脱还是累?
在毕业回程的火车上,他经过过道时看了我一眼,恐怕是这辈子里最后的一眼,那眼里已经没有怨恨。我却心平如水。
想想我年轻时的几段恋情,都是无疾而终,又如出一辙,我没有耐心和一个人保持爱情长跑。闺蜜们都说我很冷血,对朋友仗义,对男朋友太无情。其实我只是不想受牵制,每次开始时我都认为那是爱情,结局是我不曾爱过任何人。
唯一爱过的人,是现在的老公,但前提是,我们磨合了整整十年,才渐渐有了现在的稳定的爱,或者说是亲情。
年轻时,他玩的不着家,我歇斯底里,他向来都是哄;他爱赌,常常被我打得偷偷地哭。但生活中他一直宠着我,支持我的所有想法,盲目崇拜我。他磨光了我的尖刺,让我独立又温婉,我也改变了他,让他正直有担当。按他的话说,我们互相成就了彼此。
其实生活中,哪有什么长久的爱情,无非是有一纸婚书和孩子的牵绊,让你分手时愈加谨慎,结果是熬过了就海阔天空,彼此找到舒适的相处方式,熬不过就互相折磨,各自离场。重头再来,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