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之英雄豪杰不过面厚心黑而已。厚黑教主的最大影响力之文章就是《厚黑学》短文。一开始是古体文写出来发表的,后来我们看到的白话文版本与最先的古体文不同。两者大意却是差不多的,应该是教主自己按照原文提取重点写出来的。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前面这一句,古之英雄豪杰者,不过面厚心黑而已。但是由于这一思想比后面厚黑学原理出现的早,并且厚黑教主本人突然得病仙逝。故而我们无法确切的知道,厚黑学之中厚字,黑字的具体定义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是叫黑,什么样的做法用了厚。
我读完心理学与力学之时也似乎有了一些模糊的感觉。一天我再读厚黑学短文的时候原来就有的一些想法开始出现在我的脑海当中。我忽然将短文所举例子的个人力线划出,恍然大悟。是了是了,厚黑的法门就在于对他人力线的作用上。
短文一开始就论三国英雄,曹操称霸三国全靠心如何黑。刘备取得地位全靠脸皮如何厚。孙权能与两人三分天下在于厚黑兼有,但黑不及曹操,厚不过刘备。但就看前面全在总结三个人的本领且然后提出厚黑是使得他们成功的手段。所以就看前面这一部分讲三国英雄的是引出的作用,后面这一段讲楚汉争霸就是具体证明使用厚黑才是能让人取得成功的必然法宝。
刘邦的本事就是后面从教主短文中发现厚黑两字真实含义的最佳解析处。文中刘邦的本事在于精通厚黑两门大学问。其中:“亲生儿女,孝惠鲁元,楚兵追至,他能够为了逃命推他们下车;后来又杀韩信,杀彭越,鸟尽弓藏,兔死狗烹,请问刘邦的心子是何状态……”原文之中最后一句提到刘邦的心子是何状态,可见这一两句就是要写刘邦心黑的意思。
将这三个例子分开来看。一是说刘邦为了自己逃命推自己亲生儿女下车,试来对比我们一般人可以想象亲生儿女肯定是自己的至亲至宝,肯定不舍得将亲生儿女推到敌人的追兵面前。刘邦就可以为了自己逃命做得出来这样的事情。其中特别全在狠心二字上面。
二和三是刘邦杀韩信,杀彭越,兔死狗烹。韩信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其军师才能,所以刘邦在打败项羽之前是不会对韩信不利的。肯定要千方百计的收买韩信的人心。但是刘邦在韩信等人消灭了项羽的时候,韩信最大的优势就变成了其对刘邦来说最大的威胁。如果韩信造反刘邦一定会很头疼。曾经有人想邀请彭越一同造反,彭越并没有答应,但刘邦依旧让吕雉在酒宴之中杀了彭越,还被做成了肉羹,吕雉还要求在场的人分食。确实证明刘邦心黑是到了很高境界得了。
这就只是看到了表面现象,要想弄清楚黑的定义,我们还有深究一下刘邦行为的背后心理力学原因(根据《心理学与力学》推到出来的原因)。刘邦推儿女下车当然是希望自己马车能更快一些,方便自己快一点逃脱敌人追杀范围。
这时,刘邦想活,儿女也想活,但马车只有一辆。刘邦与其儿女就都变为马车的负担,于刘邦生出一条力线,想要夺得马车使用的权利。其儿女也生出一条力线,也想拥有使用马车的权利。所以刘邦与其儿女就马车而言变成为两条分开的力线,如果同时作用于马车身上就会使得马车速度降低。
但如果将其儿女的力线抹去马车就按刘邦所发出的力线与马车本身的力线和一,速度肯定要快,刘邦自己活下来的可能性更大。
刘邦踢儿女下车就是要抹去其儿女逃命的力线作用。但好玩的是刘邦一踢自己儿女下车,车夫就停下车把刘邦儿女抱上车。反复几次下来,刘邦就想拔剑杀了车夫,车夫却说,你杀了我,谁来替你赶马车呀。刘邦这才安静下来。
再看这个情形,马车与车夫是一体的,发出一条力线。刘邦也发出一条力线。两者合一结果线大于刘邦个人的,而小于马车与车夫的。
再说杀韩信,韩信如果造反就会发出一条于刘邦反方向的力线,刘邦与其他不会跟着造反的人就看成一体。两者力线相反就会抵消一个并且使得结果线成为两者的差。也就是说即使刘邦消灭造反的韩信也会使得自己元气大伤,毕竟韩信本来的力线绝对不小。所以刘邦选择将韩信的力线抹去,杀了韩信,将韩信的军队收编。这样一来韩信的力线就不存在了,刘邦自己的势力不会有一点损伤。
彭越又是为什么呢,彭越的问题就在于受人邀请。杀彭越我认为不是要消灭他本人的威胁,而是要消灭其他人要造反的念头。如果再有其他人造反,受邀请的人为求自保肯定第一时间将这个人举报给刘邦,这样就不敢有人邀请别人来谋反了。让力线消灭在产生的阶段,谋反也就成不了气候。这一例子可以说是最高明的黑学运用了,将可能生出的反向力线抹杀在还只是想法的过程中,前面两个都是力线很具有威胁的时候才想办法将其抹灭。
研究到这里就可以给黑字试着下定义了,所谓“黑”就是在其他人的不同力线,威胁到我们个人的目的,或者利益时。将这一力线抹灭,让其不可能实际发出。因为一旦这不利力线成为实际的行动,肯定可以危及我们的利益,或者我们本身。这一过程一般需要一定的狠辣手段。
我们回过头来看,《厚黑学》短文前面对于曹操行为总结为黑的论断。“三国英雄,首推曹操,他的特长,全在心黑:他杀吕伯奢,杀孔融,杀杨修,杀董承伏,又杀皇后皇子,悍然不顾,并且明目张胆地说‘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心子之黑,真是达于极点了。有了这样的本事。当然可以称为一世之雄了”这些全部例子都是符合前面提出来的定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