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过很多很多很多的爱好,小时候最喜欢的事情是出去玩。小孩子有星星那样多的想象力,我们玩很多很多很多种, 一个人、两个人、很多人的,需要道具的、徒手就来的,使蛮力的、动脑筋的,在大人眼皮底下的、小心翼翼背着大人的。
小孩子最可爱的地方是入戏快又真。我飞快地迷恋过各种各样的游戏,又在没有想到的时候飞快地忘记了他们。有一段时间我很喜欢吹泡泡,家里摆满了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泡泡糖。我就一个又一个地嚼着吹泡泡-爆掉-糊一脸-扣下来扔掉。还有一段时间我喜欢上抓石子,带着皇帝选妃的心情到处去淘圆滑饱满的石子,一颗一颗地捧在手心。我在床上、地板上、地摊上疯狂练习,好适应不同地形百战不殆。
印象里我和哥哥一起在奶奶家度过了几个暑假,有几次我们吵得头破血流。有一次我好不容易骗到了可以骑一骑他的滑板车的特权,代价是骑去他们家帮他拿暑假作业回来。我在路上骑得心情要飞起来,结果去他们家不会用钥匙打不开房门站在楼道大哭,惊动了邻居奶奶。奶奶帮我打开了房门,我抓起暑假作业又骑着滑板车刷刷刷地回去了。回家以后哥哥生气我太慢,我觉得委屈极了就地嚎啕大哭。但我也不是省油的灯,跑去把哥哥的橡皮拿小刀切得像饺子馅儿一样碎终于觉得报了仇。
作为自娱自乐的殿堂级选手,我的另一大爱好是星期六的早晨早起。穿着背心裤衩裹一床小杯子窝在沙发上看猫和老鼠,完美的时候家里还有果啤可以握在手里畅饮。后来每一次看到互动电视的广告,我都很怀念小时候星期六的清晨。我还喜欢在行驶的交通工具上睡觉,最擅长的是在公交车上沉沉睡着然后下车时成功转移到爸爸的背上被运回家。后来觉得爸爸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搬运工,尽职尽责地把我从车上、沙发上、七大姑八大姨的家里运回自己的家,让我睡上最舒服的小床。
我的爱好包括写作。原因是我听着故事长大,识字了就看很多很多的故事书,曾经会讲很多很多故事。有时候讲鬼故事把别人吓哭会得意到尾巴翘起来但是又有做贼心虚的恐惧。我很早就开始写日记,一开始是响应妈妈的要求,她提醒我记得今天发生了什么事。那些方格本上歪歪扭扭的几十个字好像就够记录一天。后来我发现了自己写故事的自由,有一次去乡下奶奶家,看到院子里的葡萄,就拿出日记本。眼睛看到的葡萄圆滚滚地一簇一簇挂在藤上,可是手里的笔有一千一万种方式去形容她,颜色深邃又剔透,叶子开朗地挂在四周,葡萄藤蜿蜿蜒蜒向绿色的小河,阳光背着照过来洒下一张网在地上。更奇妙的是葡萄在这里生根发芽,看见过很多事,比如看着我慢慢长大,奶奶在院子里烙煎饼,爷爷早晨去掏鸡蛋,和我们坐在葡萄架下吃晚饭。想到这一切,好像顿悟了为什么造纸术和活字印刷可以列进四大发明,这些记录故事的工具成就了一代一代人更丰富更敏锐的想象。
小时候我也画画。铅笔水笔油笔蜡笔毛笔排笔都用一遍,在教室里对着塑像人像,去公园里对着花花草草。用很多的力气,也有很多个晚上对着画布睡着。后来我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看书和做功课上,就画得越来越少。大学以后我学了摄影,又有了新一轮的迷恋。回忆起来我大多一个人长途旅行,三脚架撑着自己给自己照相,爬黄山的时候自重都快要克服不了脖子上还挂着长焦相机。
当事情经历了几轮新鲜的迷恋以后人就变得清醒了很多。我渐渐发现画画和摄影都是在做逻辑、数学、几何题,是一场取舍的游戏。构图怎样光怎样什么角度什么笔锋那种颜料和色调,一项一项都调整好就是一幅满意的作品。这也是公开的爱好,作品代表审美,欣赏的人不难基于直觉有三言两语的点评。而写作就像在所有的想法和情绪都走进一片森林,忧郁遇到蒙蒙薄雾,快乐遇到奔跑的小鹿,迟疑会原地不动因为在岔路口做不出选择……不面对白纸准备写作的时候意识不到这些有趣的心思意念。除了吐槽、新闻和应用文,大多数人是没有耐心读一篇短文的。所以那些爱读爱写的人,就好像在交换彼此的森林。周围的人享受便利的车水马龙。
我有很久很久不写作。在美国我写英文邮件、案例分析、报告,有一天发现有些单词翻译不回中文,有些词忘记了,突然觉得用自己最熟悉的语言表达是一件再重要不过的事。闭上眼睛一个又一个场景突然跑出来 - 有一天蓝色的湖变成了灰色、树上的叶子快要掉光,突然下了大雨、所有人走得很着急、有人的伞很像……哪怕都是琐碎,可是生活本来就琐碎,总有值得特意记住讲给别人听的。那是为什么放弃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