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她时,她已经不梳高高的马尾辫,而是一头柔顺的长发。眼角眉梢,画着精致的妆容,微微勾着的唇,也是艳丽的红色。
唯一还算熟悉的,便是她嘴角那抹似有若无的笑。
“呦,你怎么还这副老样子?”她将挎包放在一边,“大城市好玩吗?”
我喝了一口水,“你怎么,变成了这样?差点都认不出了。”
她只自嘲的笑笑,我们之间,陷入很长时间的沉默,久到我差点忘记,这个人,我是不是真的认识。
她是我相识很久的朋友,有多久呢,每次回忆起来,都有好多的故事,足够讲上三天三夜,不眠不休。
只是,现在坐在我面前的她,似乎长大了,成熟了。
“你还好吗?”我有些恼自己,怎么连开场白也这么像电视剧里的久别重逢。
“当然。”她拿起咖啡,手指上艳丽的红色让我有片刻的失神。
我沉默着,听她的下文。她知道我的习惯,只要我不说话,就是要听她说了。
“我重新找了个工作,在沈阳,还不错。”她慢吞吞的说。
“沈阳的冬天特别冷,这你是知道的。”
“沈阳的小吃街又开了几家新店,但一想到你吃不到,我就替你多尝了几次。”
她说了很多,可我只沉默着。这些她口中无所谓的事情,怎么会让她变的这么多。
她见我不开口,叹了口气,“你呀,非要逼得我无话可说。”
我看着她精致的妆容下掩藏着悲伤,突然有些心疼她。我认识她太久,知道她的他,可她却迟迟未提他半句。
她说过,没有谁能将他们分开。
当然,能让她改变的也只有他。
“我们分手了。”她淡淡开口,声音却微微发抖。
“不是说好一辈子吗?”
她喝了一口水,双手紧紧抓住杯子,低着头,刘海垂下的阴影挡住了她的眼,“一辈子,没那么长。”
她和他,一北一南。初识在大学校园,后来她说,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理由就是喜欢。
确实,人的一生会遇见很多人,但只有那么一个两个,会让自己的体温片刻上升0.2℃,无论是多巴胺还是荷尔蒙,总之就是产生了化学反应,就是想在一起。
我的老师曾说,我们都是坠入人间的天使,却会因为遇见一个人从此熠熠生辉。
可喜的是,她遇见了。可惜的是,她遇见了。
“毕业后,我们商量以后去哪。”她将头深埋,“我说只要有他,哪里都好。可是……”
“可是什么?”
“他家里觉得,我是北方的,距离太远。”她微微有哭腔,“我真的不怕,可是我就是怕他怀疑。”
就因为一南一北,就因为距离太远。她空有跟随他的决心,却敌不过现实的残酷。
“我努力了,我真的努力了。”她终是抑制不住,“最后,他不肯待在有我的地方,也不愿带我去有他的远方。”
“忘记吧,可以重新开始的。”我不知道怎么安慰,毕竟有些话,在现实面前,只会越发的苍白无力。
“我努力了。”她抬起头,哭花的眼妆有些丑,我却看到了以前那个她,那个执拗的有些天真的姑娘。
记得以前是孩子的时候,拿着一块钱只想买糖,进了超市也只会买糖,其他的连看也不看,那种简单的幸福足以高兴一整天。
多希望自己是个孩子,摔破皮的膝盖比受伤的心更容易愈合。有些难过,哭一哭就好了,
甚至一个棒棒糖也足够满足许久。
只是,孩子的时候渴望长大,长大以后再也回不去了。
我们要考虑的太多,从喜不喜欢到合不合适,最后分开只会惋惜一下子,可就是有那样的傻子,会怀念一辈子。
“都会好起来的。”我轻声开口,“下一次,带他回家。”
“回家?”
“嗯,回北方的家。”
如果我遇见你,如果我认定你,如果你也觉得我不错,和我回家,回我北方的家。
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