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给孩子提供的一切成长助力,会优先考虑功用,买本书都得计较“我的孩子能学到什么”,用一种“效果论”的思维来评价使用的工具或一件完整的事。这种思考有问题吗?没有,同时,也应该注意到,仅仅看结果,远远不够。
我们倾向于结果式评价,而使用者比如孩子关注点在过程。他们就不会过问结果如何,能不能学到东西,而是在乎好不好玩,因而是“无目的”的,并不直接指向某个立竿见影的结果,同时,也有一定的目的性,即“游戏”。
大人关注“直接的目的”,而且用数目字来评估;孩子的视角则是enjoy过程,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前者是理智的计算,后者想的是感性的愉悦。
或许,这正是家长选择本来就没有多少直接功效的书籍时,仍旧强调目的和效果的原因,是否这也是玩具书等功能性明显的教育品颇受欢迎的原因?家长认为,玩具书的那些功能很好,能启蒙认知、锻炼手眼协调、激发探索意识等等,而孩子呢,这些“功能”在他们手上就是一种令人愉悦的游戏,功能性反而被虚无化,隐藏到感性的愉悦里了。
我们是不是忽视了:书,作为一种玩具,对孩子来讲,它的交互界面比功能更重要呢?赋予书一些社交技能和情商的训练,希望使用者从中习得这些实操的技能,这种思路没问题,重点是不是应该放在:作为学习者和使用者的儿童,他们与书的交互性上,是不是应该着重在交互性中有没有习得游戏的社交和交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