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十八线破落小县城出来的穷苦人家的女孩子第一次吃汉堡是在什么时候呢?
如果我的时间线没有混乱的话,第一次接触这种略显高级的西式食品大概是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
那是居住在乡下的我第一次去县城。乘坐村口的大巴到县城只要二十多分钟的时间,而小小的我却觉得那时间珍贵的短暂又漫长。我喜欢坐在大巴上看公路两旁的树木一棵棵向后面奔跑的感觉。
不一会县城就到了。我忘记那天大人要办什么事情,但很快那件“事情”就弄完了。接着我被领进了新华书店。
零几年的时候,县城的新华书店一楼卖特价书和光盘,二楼卖琳琅满目的图书。在二楼和一楼之间有一排椅子,就是在那其中的一把椅子上,我吃到了人生中第一个汉堡包。
过了好多年,大概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在一次逛超市的时候惊奇的发现。原来当年我吃的那个汉堡只不过是烘焙区的橱窗那种再低廉不过的汉堡,而当时的我却吃的那么开心。
的确,两片我没见过的上面粘着零星芝麻的面包胚之间夹着温热的鸡肉和拥抱着厚厚沙拉酱的生菜叶,那对于甚至买见过白色芝麻的我真的是新奇又美味的食物。我坐在新华书店的椅子上,小心翼翼的打开汉堡包的包装纸,谨慎的咬了一小口,沙拉酱的咸甜味带给我很奇妙的享受。接着,又是一小口,鸡肉特有的香气在我的舌头上铺开,接着冲出我的口腔,扩散在整个图书馆的空气里面。那真是一种非同一般的快乐。
那个汉堡包最终被我一小口、一小口的吃掉了。
三年级的时候第一次去哈市,我在一家肯德基里面吃到了人生中的第二个汉堡包。
几十年过去后的今天,肯德基的经典双人套餐在我的心中已经被列入了半个黑名单。为了身材,除非特别馋,否则不会多吃一口。
然而那次在哈市,我用最狼狈的吃相吞掉了一整个鸡肉汉堡。十几年的肯德基跟现在一样很难找到一个四周没人的位置,记得当时大人们端着套餐,在一对情侣身旁勉强找到了座位。那次用餐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倒不是汉堡,而是身旁的那对情侣。
我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吃完了面前的食物之后,就开始四处打量。从取餐口、大门口到洗手间,再把目光转到我身旁的那对情侣,我像一块木头一样看呆住了。
只见那个男孩体贴的把自己奶茶杯中的果冻用嘴含住,然后送入那个女孩的杯中。那一时刻,我彻底的呆在了那里,心里五味杂陈。以致于长大之后谈了恋爱,总喜欢两个人吃互相咬过的食物。
后来我十八岁了,汉堡包对于我还说并不是什么稀奇食物。我开始特别渴望的去拥抱这个世界,于是我来到一家面包店打工。
在面包店做服务员的工作之一就是做汉堡,我喜欢做汉堡,因为操作简单又安静。只要在后厨用锯齿刀把一个个椭圆的面包胚对半切开再抹上厚厚的沙拉酱、铺上一层生菜,然后把在微波炉中加热好的鸡肉取出夹在两块面包之间就可以了。
提前炸好的鸡肉加热之后有一种特别的香味,有的服务员嘴馋会偷偷在做汉堡的时候偷偷切下一块鸡肉放在嘴里。动作一气呵成,绝不拖泥带水。
后来我分外想念那段打工的时光,那是一群被压榨但是很快乐的人,从他们身上,我重新定义了活着的意义。
活着,不过是为了活着本身。
上了大学之后我习惯与独来独往,一个人去图书馆、逛街、吃饭。而一个人吃饭,吃什么都会很香。我再次迷上了汉堡。
大学两年了,我一个人吃过了学校快餐店的汉堡、食堂的汉堡、肯德基的、德克士的、网红店……配上炸薯条和加冰块的可乐,都很好吃,不分高下。
朋友说我容易满足,吃什么都好吃。然而事实的确是这样,我热爱我的每一餐。粗茶淡饭也好、满汉全席也罢,好像天塌下来都不影响我吃饭。
能感受到源于食物的乐趣,人生足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