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记忆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但是事实就是:记忆是一个重构的过程。记忆并不记录客观事实,而是在生活中不停地被过滤和改造。
在1986年,亨尼斯被控谋杀和强奸罪并因此入狱,直到两年多后一位法官要求重审本案,他才被宣判无罪。那么,他当初是怎么被送进去的呢?原来,有目击者声称在犯罪现场附近看到亨尼斯,其中一位证人巴恩斯作证说,曾看到一个很像亨尼斯的人在ATM前使用一张银行卡。尽管亨尼斯能证明案发当晚自己不在场,现场也没有发现与他有关的物证,但是陪审团仍然认为,目击者的证词可信,并宣告亨尼斯有罪。事实上,当巴恩斯第一次与警察接触时,她肯定地说,事发当天她没有在取款机前看到任何人,但后来却更改了证词,是她在说谎吗?
我们先看一个实验。洛夫斯特曾进行过记忆重构研究,让参与者收看一段多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影片,看完后,分别问这些参与者和没看过影片的人同一个问题:“请估算汽车相撞时速度有多快?”,前者对车速的估计明显要快于后者,并且在一周后,他们更可能(错误地)声称当时看到了撞碎的车窗玻璃。
在这里,引导型的提问影响了参与者对事实的判断。在下面的实验中,则改变了参与者的记忆。洛夫斯特请参与者观看一套汽车与行人相撞的事故幻灯片,其中一张显示有一辆绿色汽车经过了事故现场。实验者向一部分参与者提问:“经过事故现场的那辆蓝色汽车车顶上是否有滑雪架?”向另一些参与者提问时则没有提到“蓝色”。那些被问到了“蓝色”汽车的参与者,事后更可能声称他们看到的汽车是蓝色的。可怕。
那么回到上面的案件中,证人巴恩斯是在说谎吗?更可能的是,经过警察和律师不断盘问,她重构了自己的记忆,并且逐渐相信这是事实。
除了对突发事件的记忆可以被重构,我们的自传体记忆,即对过去经历的事情的记忆,也会出现严重的歪曲,以便适应我们对自己的整体印象。例如,如果我们总体上认为童年是不幸福的,父母对自己很冷淡,那么我们更容易回忆起那些符合这一印象的童年事件,而淡忘那些与印象不同的事件(如快乐的时光)。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逐渐改写了那段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