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村党组织书记是农村基层工作的带头人、领头雁,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群体”。全面提升村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能力,是助力乡村振新坚强组织保证的必备因素。
突出精“选”,优化队伍整体结构。紧盯“一肩挑”人选这个关键,坚持“双好双强”标准,大力选拔懂发展善治理、有干劲会干事、群众认可的优秀人才担任村党组织带头人。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任职资格联审机制,先后组织纪委、公安、信访、司法等部门对新任村“两委”干部进行资格联审,坚决将不符合条件人选挡在“门外”。实施“青苗计划”,公开选聘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从各类优秀人才中储备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努力实现把能人引回来、选出来、用起来。
突出优“育”,提升队伍整体水平。持续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双提升”,聚焦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重点,大力实施“村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菜单式”点学、“集中培训+实地调研+专题研讨”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分级分类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大力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行动,引导动员村干部参加了学历提升教育,努力提升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突出严“管”,强化队伍规范建设。制定出台《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管理办法》《村级组织运行规则》等管理制度,实行村党组织书记“一人一档”,逐人建立人事档案和电子信息库,全面掌握个人信息、履历、培训、考核、奖惩等情况。持续强化村党组织书记实绩考核,倒逼村党组织书记在岗尽责、争先创优。建立村干部准则清单,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坐班值班、村级财务管理等制度机制,全面规范村党组织带头人履职行为,确保村党组织书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突出重“用”,提振队伍精神气质。深化正向激励导向,全面落实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乡镇公务员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建立村干部工作报酬正常增长机制,修订完善《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推行“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结构化工资制度,让村干部“干有底气,干有保障”。加大村党组织带头人关怀力度,落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体检等基本保障,充分调动村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积极性与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