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山》
第一章(高山)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包拯和彬彬一直都是同学,包拯应该叫包正,不过因为皮肤有点黑,在这个小小的班级,又担任了班长的角色,因此大家都私下里叫他包拯,拯与正只有一字只差,三年级之前,每次叫他包拯,他都很愉快的答应,仿佛这应该对他做班长的肯定,但到了三年级之后,再这么叫,他就不答应了,就和谁急,就和谁玩命,有一次小杰从张老师办公室里面出来,“包拯,老师叫你来她宿舍一趟,”包正听到后,立马气鼓鼓冲过去,黑黑的皮肤因为愤怒而越发绷紧,不过一双眼睛却异常明亮!”刚才你说什么”,小杰大气也不敢多喘一下,怯怯的说,“老师叫你去她办公室一趟,”“我问前一句,”“包拯!”包正眼睛瞪的大大的,“以后在不要这么叫了,”吴杰此刻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慢慢挤出一个字,“昂”!教室里面是我们的两个主人公,教室外面却是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此时正值早春时候,操场边的竹笋已经探出头,小草还没有完全变绿,但已经能隐约闻见空气弥漫的草香,对面的大山经过一个冬天的荒凉,此时已经被青绿的树木所覆盖,这是一所座落在大山里面的学校,学校前面,是一条小河,经过整整一个冬天冰雪的积淀,此时的水量变为平时的两倍,远远的便能听见水声,小河的对面,坐落着一排排土胚房,春天的早上,雾气还尽数散去,这时的村庄景色绝对是一年中最美好的时候,现在学校的楼顶上,便能看到整个村庄的全貌,安静祥和的隐匿在晨雾中,空气中散着一丝炊烟的味道。
沿着小河向上走一点,有一条大路, 沿着大路一直走,就可以看见一棵高大的槐树,它是那样的高大,四五个成年男子才能把它合抱起来。从彬彬懂事开始,槐树就已经在那里了,村里人迷信,把它当做神灵一样供着,每年七月处七,每家每户都要去槐树地下上香,以此来纪念逝去的亲人,它见证了这个村庄的兴盛繁荣。
第二章(惊蛰)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张老师在教室里面踱着步子,欣慰的看着孩子们,“报告”,一声短促而响亮的女声从教室门口传来,打断了早读中的孩子,孩子们齐刷刷的抬起了脑袋,看着门口的那个冒失鬼,干净的脸上一对黑漆漆的眼眸,黑瀑般的头发随意的披在肩上,彬彬一直觉得她的头发好像是用墨染的一样,“这是这周第几次迟到了,”张老师面带怒色的说,“报告老师,以后再也不敢了,”此时的朝阳有点慌张,“进去吧,下次再也不要迟到了,”“奥,”朝阳很快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彬彬就是她的同桌。
早读结束后,彬彬拿出从家里带出来的饼子开始吃,然后就开始了各种胡侃,“小强爸爸在山里打了一只野猪,”“昨天晚上有人在老槐树下面看到一个黑影,”诸如此类的话题。教室很小,这个小小的班级只有二十多人,四周的墙壁有很多剥落,,不过斑驳的墙体上挂满了各种名人画像,还有孩子们自己做的板报!
老师早在一个星期之前就许诺他们周一上午要带他们去郊游,所以过去一周,孩子们都是在期待中度过的!
张老师早早的来到教室,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孩子们早已经迫不及待,暨待出发,老师领着孩子们出了校门,“包正,看好同学,不要走丢了,”“恩,包正重重的点头,”一路上包正就像一个将军一样,一直走在队伍的前面,此时正是惊蛰时分,还有点冷,早上雾气还没有散尽,道路两边的大山都隐匿在晨雾中,时不时的传来几声麻雀的叫声!翠绿欲滴的草坪上还带着些露水,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泥土的清香,这是彬彬最熟悉的味道,一路上朝阳就在她的旁边,又说又笑,她真是像阳光一样灿烂,在彬彬眼中,朝阳就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孩子。
走了一段时间,老师和班长在前面停住,这就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南湾,南湾,彬彬再也熟悉不过的地方,每次放暑假,彬彬都和小杰来这个地方,找一片肥沃的草地,把自家的牲畜赶进去,顺便刨几个地里的土豆,找一些干柴活,生一堆火。土豆就在炭火上烤着,等炭火烧尽,土豆也熟的差不多了,白色或着黄色的土豆肉,异常的香甜,每次吃烤土豆彬彬和小杰嘴上都黑呼呼的!彬彬在心里面想着,难道老师要带我们烤土豆?
彬彬这样想着!这时候小杰从旁边凑过来,“想啥呢,这么出神,张老师让我叫你过去!”“奥,知道了,马上就过去”,彬彬回过神,大部队已经向山谷深出挺近了,彬彬马上跟了过去,走了十几分钟,道路逐渐变得开阔,平坦,路的尽头,是一块绿油油的草坪,彬彬以前从未到过这里,想不到山谷里面还有这么漂亮的草地,彬彬的旁边是一个白白净净的男孩子,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他长得高高瘦瘦的,鼻梁上挂着一副眼镜,他叫小智,村里最殷实的人家,同时也是班里学习最好的一个,此刻他情不自禁的吟出陶渊明的诗。“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而,心远地自偏。”这个书呆子,就知道卖弄文采,哄女孩子开心,彬彬这样想着。
第三章(春露)
小智,班上最高的男孩,同时也是村子里最富裕的人家,小智爸爸是村长,村里人都知道王文远家有个大小伙,长得白白高高的,村里的孩子整天在泥堆中打滚,浑身脏兮兮的,而小智却长的白白净净,这就使得他格外的与众不同,就像是从县城里面来的孩子,在这个小小的村庄,他的出身显得如此高贵,尽管这样,也没听见过小智目无尊长。每次大人教育自家的孩子,都会拿小智来做比较,”你看看人家小智,又乖又懂事,你在看看你”,每当这时,孩子们总是默不做声,心里面却愤恨着小智!
此刻的小智正被一群女生所围住,山谷里面的花都开的差不多了,红红的,像是被染过一样,路的两侧长满了不知名的野草,使得这条小径更加幽深,蓝色的天空像海一样,彬彬离开被女生围住的小智,转身向小杰走去,这时候张老师招呼孩子们过去,“我们这次出来郊游,主要是为了让你们认识春天,了解春天,童年是很短暂很珍贵的,我希望这次郊游能带给你们快乐,大家注意安全”,彬彬听不懂老师的话,什么回忆,什么短暂,在他看来,只要高兴就行,他只是一个三年级的小学生而已,哪里会在乎这些弥足珍贵的
回忆,他才十岁。
第四章(夏至)
童年的生活从来都不会无聊,上山抓鸟,下河摸鱼,没事再捅个马蜂窝,都是彬彬最常干的事,而每次跟在彬彬身后的,就是彬彬的弟弟,小勇,他比彬彬小两岁,虎头虎脑的,一对乌黑的眼睛嵌在稚气未脱的脸上,每次小家伙都跟在彬彬身后说,“哥哥,你等等我,”
小勇对他的哥哥,一直都是很尊敬很崇拜的,这倒不是彬彬有多么优秀,而是彬彬所讲的故事,每次晚上睡觉,小勇都央求哥哥讲故事给他听,对弟弟的要求,彬彬也一直尽力满足,故事的内容,从牛鬼蛇神到历险征程,从远古大陆到魔法世界,在彬彬的故事中,弟弟和他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到最后总能化险为夷,赢得胜利,甚至看完电视剧,彬彬都能在他的故事中让弟弟和主角对打,在彬彬的故事中,他们无所不能,无望不剩,每次听完故事,小勇都沉浸在做英雄的喜悦中,有一次晚上,村里停电,爸妈都不在家,家里面就只有彬彬和弟弟两个人,窗外的风呼呼的吹着,外面一片漆黑,阴森森的,彬彬找来一根蜡烛,点燃立在炕头上,兄弟两个趴在炕上,吓得不敢出去,小勇对彬彬说,“哥哥,这么黑,会不会有鬼啊,我怕鬼,听说会吃人,”彬彬抑制住内心的胆怯,很自信的说,“没事,我在呢,我可以保护你,鬼来了我打他,”小勇一双天真的大眼睛冒出光茫,“真的,” “嗯,哥哥不会骗你的,”彬彬自信满满的说,尽管彬彬此时也是很害怕的,但在弟弟面前,他必须履行当哥哥的义务,他必须保持自己在弟弟心目中大英雄的形象
!
第五章(夏楷)
暑假!这是每个孩子都特别期待的假期,每次暑假,彬彬都像一只快活的小鹿,并不是说彬彬厌恶学习,只是他更喜欢无拘无束的日子,漫无目的的徜徉在野外,幻想自己是一只小鸟,自由的漫步在云端,又或着是一条深海中的小鱼,快活的游荡在海湾!
暑假每一天好像都过得很有规律,早上和老爸老妈去地里干半天活!中午呆在家里和弟弟看电视,弟弟喜欢看动漫,彬彬喜欢看悬疑剧,虽然每次都为了争遥控器吵的面红耳赤,不过最后彬彬还是会妥协,他想着自己是老大,就应该有点哥哥的样子,夏天的夜晚,清静幽谧!彬彬最喜欢的事就是呆在院子里面数星星,记得丰子恺写过一篇竹影的文章,用烧火的木炭当做笔,在水泥地上描出竹子的轮廓。虽然没有那种闲情雅致,但是在晚上数着一颗颗闪亮的星星,也别有一番情趣。
第六章(谧秋 )
暑假快结束了,新的一学期开始,学校仿佛是每一个孩子最不愿意去的地方,伴随着暑假的结束,彬彬也开始读五年级,九月份的乡下早晨还有点清冷,树叶飘散在秋风中,像是一个个轻舞的精灵!或婉转轻吟,或悄然独立,默默的诉说着秋天的凄凉,但是对于秋天,彬彬还是异常喜欢的,喜欢在这个萧瑟的季节独自駐立,静静的走在无人的街道,街上铺着一层刚从树上飘零的落叶,轻轻的踩在落叶上,享受着脚尖轻柔的时刻,或者是站在微风吹过的山顶,看着天上飘过的白云,享受着耳边擦过的秋风,山上的草木凋零,山顶上覆盖了一层落叶,使得山头格外的好看!落叶教会彬彬的,不仅仅是临终前那一刻炫目的轻舞,彬彬甚至学到了更多,要保持低调,养精蓄锐,厚积薄发,人总要落叶归根的,但是更要学会在天空中飞舞,实现自己炫目的价值,哪怕只有一瞬间的精彩,学校里的唐诗宋词,抑或是文爱飘逸的散文,成熟老辣的名家名著,还是提笔拈来的随笔小记,都在彬彬心中留下印记,喜欢徜徉在未知的世界,探索着人生的乐趣!
学校里面人声鼎沸,弥漫着一种欢快祥和的气息,校园里的花草葱葱,经过了一场秋雨的滋润,变得格外的清新!清爽的气息沁人心脾!仿佛犹如隔世的魅力!
第七章(秋雨)
喜爱春天的温柔,喜爱夏天的炎热,喜爱冬天的寒冷,而我,更喜爱秋天,秋天的雨。初秋一到,就“哗啦啦”下着倾盆大雨。穿梭在公路的一辆辆汽车和一辆辆自行车溅起的水花,漂亮极了!秋雨下个不停,它们落在树枝上,落在房上,像淘气的小孩从瓦片上滑下来,顿时形成了一幅模糊不清的画面,它像一个漂亮的水帘,也像一个神秘的魔法师,从天上“漂”下来,一转身就不只去向了。秋雨越下越大,风也越来越狂。雨风也越来飞过,顿时白杨树沾上了它们的痕迹,树叶被风吹的“哗哗”作响,雨滴落到了树叶上,一下子落到了土壤里。秋天虽然寒冷,但是这也是它独有的特色。秋天是丰收的季节,这第一场秋雨正陪着农作物慢慢地成长。看着窗外下着的雨,我有了许多想法。所有的季节都有雨,我们都要经过雨的洗涤。秋雨就像是生活的种种困难,而我们就像是一株无依无靠的小草,随时都会被大雨击倒,所以我们要以顽强的意志和智慧克服困难,击破困难,战胜困难,所有的困难都解决了,小草的生命又一次复活了。
第八章(冬至)
记得费翔唱过一首《故乡的云》,当时这首歌红遍大江南北,那清新的旋律,总能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而每到了冬天,这个小小的乡村便会上演歌曲中的情景,皑皑白雪,粉妆玉砌,高山,田野,光秃秃的枝干,都被一层薄薄的白雪所覆盖!空气干冷干冷的,哈一口气,瞬间变成白雾,少女少年眉毛上,睫毛上染上刚刚落下的白雪,身体却裹在厚厚的棉衣中。
冬天的早晨,天还没有完全变亮,整个乡村隐匿在浓浓的白雾中,整齐的屋顶,烟囱里冒出的炊烟,悉悉索索的行人,还有时不时传来的几声雀鸟的啼叫,组成的一副乡村冬至图。每一个向往乡村的人,大概就是割舍不了心中的那份平静,而内心深处的这片森林,是车水马龙,灯火酒绿的城市所给不了的。
游荡在空无一人的街道,顶着生活的压力,思考人生的意义,内心的不羁与不安,在内心交错,当夜深人静,当停下脚步,你或许会明白这样一个简简单单的道理,广厦千间,夜眠仅需六尺,家缠万贯,日食不过三餐,摆脱庸俗成功学的困扰,我们都需要一片森林来让自己平静,而乡村就是让你平静的那片净土,没有尔虞我诈,没有勾心斗角,只有淳朴的乡俗,善良的村民,看着落日的余晖,听着潺潺的流水,清爽的微风映在远处的青山,映在妻儿的脸庞,这时你就会明白生活的真正意义!
第九章(寒风)
矗立在寒风中的都是不羁的生命,彬彬小的时候,看过一部电影,叫做《燃情岁月》,电影中狂野不羁的男主角,气势壮阔的美国西部风,也许当时的彬彬看来,它只不过是一部电影,但在十年后的今天,当他经历了生活的苦痛,他才明白电影所表达的真正意义,男主角年轻时离开故乡,四处闯荡,顽强的面对着生活所带给他的一切痛苦,像是一块坚强的石头,像是一匹不羁的野马,奔驰在生活的广阔平原,耳边呼啸而过的寒风,脚下荆棘丛生的道路,都不能阻挡他奔跑的脚步,直至生命的尽头!听过荆棘鸟的传说,这种鸟一生都在飞翔,从来都不会停下来休息,直到生命终结的时刻,找一个最锋利的荆棘,刺破喉咙,发出高亢明亮的叫声,然后口吐鲜血死去,这种鸟一生中只停这一次。如果到先辈的智慧中寻找答案,他们或许会这样告诫我们短暂的一生,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奔跑,不能停留,不能回头,这是生活的无奈,也是人生的胜利!
至此,完工!第一次写这么长的东西,不过还是坚持写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