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直观,在描述一件事物的时候倾向于用身体可以感受到的动作或表象来直接描述,而英语则倾向于透过现象描述本质的东西。请看下面的例句:
Help me up. Let me see if I can bear weight. 扶我一把,看我还能不能站起来。《丑女贝蒂》
这句话发生的情境是说话的人脚摔伤了,需要别人帮忙把她搀起来。汉语用的是“站”这个最直观的词语,不管你是不是因为受伤想站起来还是坐久了想站起来,反正都是站。但在英语中则明确表达了她是想验证自己伤得重不重,自己的脚是不是还能支撑身体的重量,和一般的“站起来”是不同的,所以用了”bear weight”,意思更加明确。
再看下面这个例句:
他老婆醒了His wife comes back to life. 《喜剧之王》
这句话发生的情境是他老婆生孩子晕死过去了。汉语中在此处用得“醒”也是可以表达睡醒的“醒”的,因为特征都一样,就是眼睛睁开了。但英语则明显的把两者区别开了,这儿的醒是苏醒的“醒”,意思完全不同。
再看下面一句:
念过书没有?Have you been educated?《喜剧之王》
当然同样的意思也可以用英语表达为have you gone to school?《鹿鼎记》 但不管用哪一种方式来表达,在文字上都比汉语要更加得贴近实质,“读书”则表象化一些。
这个特点也体现在对一些外来词的称谓上,如我们说“口香糖”,是从味道上来定义的,英语则是”chewing gum”, 是说这种糖是用来咀嚼的,用来活动口腔肌肉的,不管它香不香。再比如,我们说“红绿灯”,是从灯的颜色上来判断,英语则说”traffic light”,是从它的功用上来定义的。
除了以上几点外,英语表述的实质性还特别体现在”give””have””get””be”等几个使用频率很高的词汇上。
先看give:
That’s why my dad gave me a guy’s name. 这就是为什么爸爸给我起了个男孩的名字。
You have to give her credit. 你得承认有她的功劳。
Wine is giving me a headache. 我喝酒头痛。
Mary gave birth to a baby last week. 玛丽上周刚生了宝宝。
He’s been here before. I gave him a haircut, remember?他以前来过,我还给他理过发呢!记得吗?
You almost gave me a heart attack. 你差点把我吓出心脏病。
Now give me a boost. 推我一把。
I wonder if you can give me a lift? 你能送我一程吗?
Give me a big “ahh”。大声说“啊”
Please give me a hand. 请帮个忙。
以上例句中,都是用give+N 分别替代了汉语中的比较感性、直观动词,表达了一个事物(无论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从“施动者”到“受动者”的传递过程。Give更加清晰地体现了两个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
再来说说“be”这个系动词,请看以下例句:
I’ll be right there. 我很快就到。
I’ll be back soon. 我很快就回来。
Where were we? 我们说到哪儿了?
(It is) my treat. 这次我请客。
You’re a good dancer你舞跳得真好。
Sorry, I think you may be in our my seats。 打搅,我觉得你们是坐了我们的位子了。
在以上例句中,”be”这个系动词与汉语喜欢用直观的动词来描述事物不同的是,英语更倾向于进行性质或状态的判断。这其实也是英语追求事物本质的一种表现。
通过以上分析,大家应该感觉得到英语的逻辑性比汉语要强得多。但这并不是说汉语就没有逻辑性,而是这种逻辑性是隐性的,是在字里行间体现出来的,虽然没有那些直接表示句子成分关系的连接词,但我们依然非常清楚二者之间是因果关系还是转折关系,而且,少了这些语法上的束缚,我们在行文表达上也就更加的随意,即使是用词的先后顺序上做些变动,也照样可以表达同样的意思。比如前面举过的例子,“念过书没有?”如果把句子的顺序变动一下,或者加一字减一字,都还能表达相同的意思,如“书念过没有”“有没有念过书”“书有没有念过?”“书念过没?”“书有没念过?”,而英语就不可能进行这么灵活的变动。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英语更加适合写议论文,因为它逻辑严密,所以我们听美国总统的演讲总是让人感到振奋,而汉语更适合写散文以及诗词歌赋,因为它讲究“形散意不散”,所以我们的老祖宗才为我们留下了那么多美丽的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