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陆原静书
【原典137】
来书云:前日精一之论,即作圣之功否?
“精一”之“精”以理言,“精神”之“精”以气言。理者,气之条理;气者,理之运用。无条理则不能运用;无运用则亦无以见其所谓条理者矣。精则精,精则明,精则一,精则神,精则诚,一则精,一则明,一则神,一则诚,原非有二事也。但后世儒者之说与养生之说各滞于一偏,是以不相为用。前日“精一”之论,虽为原静爱养精神而发,然而作圣之功,实亦不外是矣。
【译文】
来信说:“前些日子先生说到的精一,是不是就是做圣人的功夫呢?”
惟精惟一的精,是就理而言;精神的精,是就气而言。理,是气的条理;气,是理的运用。没有条理,就没有运用;没有运用呢,也无法看到条理。做到了精,就有了精气,就能澄明,就能一心不二,就有神妙,至诚如神;做到了一心不二呢,就能精纯,有精气,就能澄明,就有神妙,至诚如神。所以,精就是一,一就是精,是一回事,不是两回事,只是后世儒者的学说,和道家的养生学说,各执一偏,无法相互促进。前些日子我说的“精一”之论,虽然是针对你喜欢存养自己的精神而发的。不过做圣人的功夫,也不过如此。
【解读】通过讨论“惟精惟一”,进而讨论“精”、“一”、“气”的关系。作圣之功,就是“精一”。
王阳明认为,物质形态的实质是气,理是气的条理,是社会的规则;气是理的运用。
参考资料:《传习录集评·梁启超点校》(九州出版社)、《传习录》(中国画报出版社)《传习录(明隆庆六年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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