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本章主旨是再为“学”下定义。前几章的主旨都是论证“学”,但把“学”放在了一个特别宽泛的范围中讨论。愈是宽泛愈难以定义和把握。从可操作性方面讲,需要把探讨空间再缩小。此处涉及到“学”的主体是“弟子”,现代称“学生”。“弟子”来自社会各个方面,聚在一起成为一种特别的组织,相当于宗族社会层次。一方面,由老师和弟子构成的团体象个大家庭,另一方面,弟子之间的同学感情又使之如“乡亲”一样,故弟子兼具家庭与乡党的双重社会属性,涵盖面广;而作为弟子,所要做的主要事情又是“学”,针对性强。故以弟子行为来定义学,更能突显“学”的特点和性质。
“入则孝”
“入”的是家庭和学堂,“孝”的是父和师。“孝”本是家庭中子对父的行为,现在孔子将其扩展到学堂中的老师身上。按照人与人之间关系定位,学生对老师的行为应为“敬”,现在以“孝”代替“敬”,就是把师当成父。
“出则弟”
“出”的是家庭和学堂,“弟”的是同学和朋友。“弟”本是家庭中弟对兄的行为,现在孔子将其扩展到学堂中的同学和学堂外的朋友身上。按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定位,同学和朋友间应当“信”,现在以“弟”代替“信”,就是把同学和朋友当成兄弟。
“谨而信”
“谨”对事,“信”对人,意思是认真做事,诚信对人。在家庭和学堂范围外是乡党以及社会组织,按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定位,乡党中是“老乡”关系,社会组织中是“合约”关系,“谨而信”即对合约要认真,对乡亲要诚信。“谨”是对待自己工作的一种态度,“信”是朋友间的行为,现在以之代替乡党、组织等,就是把乡党一类人当朋友对待,把工作当自己的事去做。
“泛爱众”
心有所系为“爱”;无差别爱称“泛爱”,即对穷人、富人、好人、坏人一样爱;“众”指大众,天下人称大众。把对少数亲人的爱施于天下人,即是把天下人当自己的亲人。
“而亲仁”
主动接近为“亲”;“仁”,指仁的境界。“亲仁”,一是意愿上想达到“仁”的境界,二是行为上正向“仁”的境界发展。
“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行”一字,明确了“孝、弟、谨、信、爱”加上“亲仁”就是“行”的主要内容。“行”的余力用来学文,“行”的主力当然是用来学孝、学弟,学谨、信、爱等等。在此处,行即学,学即行,“行有余力”即“学有余力”。“孝、弟、谨、信、爱”和“亲仁”就是“学”的主要内容,“学文”则是“学”的次要内容。“力”,进一步表明学必用力,力必出自身体力行,即“学”是一种身体实践的行为。“有余力”是假设,即“如果还有余力”,表明力应最多地用在“学”的主要方面,在完全满足“学”的主要功能后,再用在“学文”上。
“文”与“孝、弟、谨、信、爱”等属于不同关系范畴。就本章而言,“孝、弟、谨、信、爱”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文”是指一切知识技能,属于“物”的范畴,“学文”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学文”被当“余力”而为的事,表明一切知识技能都不是“学”所要注重的内容。故而于儒家而言,“学”作为“道”之本,作为“道体”之“学用”,作为“得道”之方式,特被定义为“人与人之间的合道关系行为”,而且是“把对少数人的孝爱等行为施予多数人”的行为,并且“以‘亲仁’为标准”。
从本章孔子对“学”的定义,还可辨析儒家、道家、佛家在修道上的不同。儒家侧重于人(事),兼顾于社会(政),稍涉于道(物);道家则侧重于道(物),兼顾于社会(政),稍涉于人(事);佛家则侧重于道(物),兼顾于人(事),稍涉于社会(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