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按揭买房已成常态,但是你知道“按揭”这种玩法是谁发明的吗?他就是大名鼎鼎的香港商界第一猛男霍英东。
霍英东“胆大妄为”,设想一些不可能办到的事。别人现房现卖,他的物业还是空中楼阁,就要“拆骨”预售,叫买主乖乖掏钱。事实证明,他的空想不但能变成现实,还大受欢迎,一时,香港卖楼花遍地开花,蔚为大观。
在聊霍英东炒房之前,先来科普下当时香港的土地批租制度。香港自开埠以来,长期采用土地批租制,出租土地多数采用公开拍卖、价高者得的办法,通过拍卖,使土地商品化,进入市场。这是香港政府土地政策的基础。准备拍卖的土地包括住宅楼字和工商业楼宇用地,每年举行多次拍卖,拍卖土地的时间每年预告两次。用作兴建公屋或发展公共事业以及慈善用途的土地,不采取拍大方式,通常采用私人协议方式批租,政府只收取部分地价或免收地价。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用协议方式批出中银大厦用地,按市值收地价,但规定不得转手出售。
除公开拍卖外,还有公开招标承投的办法。政府公布招标的地段,投标者并不需要公开报价,彼此互不知道对方出的价钱,仍是高价者得。招标土地大都是投资庞大、用途比较特殊的,如兴建加油站、多层停车场、戏院等项的土地。在公开招标中,地价比较便宜,但投标者必须提交详细的开发计划并得到港督会同行政局的批准,才能得到土地。这种安排是为了使土地得到最有效的开发。有时投标者虽然出价略低,但因所交的开发计划较为合理,也有可能中标。
根据《回收官地条例》,政府可因发展公共设施(如兴建地铁、进行填海工程、扩大马路、修建公园)的需要,向承租人收回已批准的土地,但必须按现时地价作出补偿。
这种拍卖、投标的土地批租制度,其最大作用是配合自由市场经济,借助市场调节的力量,使稀少的土地资源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力和效益。通过批租制度,港府完全可以控制土地供应量,从而维持拍卖价格的高水平,保证庞大的土地收益。它可以增加政府收入,为低税制提供稳固基础。但同时地价、楼价、租金的高涨却使各行业成本提高,增加市民生活负担,影响香港产品在国际的竞争力。
1954年12月20日,农历黄道吉日。
这一天,香港商业巨子霍英东,甩出120万港元巨款,在繁华的铜锣湾购置了一幢大厦。一个出身艇户的贫寒之士,一个命途多舛的冒险猛人,从此步人人生最辉煌时期。
霍英东购入大厦,即注册创办立信建筑置业有限公司。“立信”二字,取自“立足于信誉”之意。
霍英东看好香港的房地产业。香港是弹丸之地,二十世纪40年代末人口急剧膨胀到200多万,住房紧张;香港工业开始起步,工业用房奇缺。香港的地位已趋稳,人们热衷于购置物业。房地产大有可为,拥有物业,不愁找不到买主。然而,房地产投资浩大,朝鲜战争时运售战余物资积攒的所谓“巨资”,难以在房地产业大展拳脚,谈何“立信”?
当时,房地产商与住户之间的交易,通常是现卖现买,这对买卖双方都非常不易。作为买方,须一次性交清房款,动辄数十万元,不得拖欠,亦不得赊帐,如买方手头资金一时较紧,买房计划就得泡汤。作为卖主,须物业大功告成,持有现房才能收买主的钱,这样,在置地建房的整个过程中,全得倚赖自筹资金运转,房地产商常陷入资金周转困难的窘境。并且,房建好,市场发生变化,房卖不出去,还要照付银行利息,房地产商只好跳楼了——风险实在太大。
霍英东洞悉出过去的弊端,决计大胆革新,创立预售楼花、分期付款的办法。所谓楼花,就是将尚未建筑的住宅、工商楼宇分层、分单元预售出去。霍英东这一招,大受用户欢迎,开发的物业,在蓝图阶段就抢售一空!
那时一套住宅单元,约1万至2万港元。屌丝们收入低,要一次拿这么多钱确实很困难。如果预购楼花,欲置1.2万港元的楼字单位,首期只要交6000港元。而当时祖房住,顶手费(保证金)为房价的一半,也要拿出6000港元。买主购得楼花,以后每月缴300港元,20个月后能得到一个单元的现房。300港元的供房费,与房租费差不多,而租房者住到老,都还是寄人篱下。两者对比,天壤之别!
霍英东印了很多宣传小册子,既介绍他开发物业的地段、结构等详情,更不遗余力地宣传楼花的种种优点。霍氏首创预售楼花以及小册子宣传,这两者都成为以后地产界竞相效仿、极为流行的做法。
卖楼花加速了霍英东有限资金的周转,实现了他的“花小钱办大事”的构想。如开发一幢物业,建筑商估算建筑费为100万港元。霍英东先付10%的首期——10万港元。霍氏对将建成的物业估价250万港元,预售楼花可得首期125万港元,付建筑商的余款绰绰有余。物业建成,约两年收齐全部款,除去一切费用(建筑费、贷款利息、行政费用等),大约可净赚100港万元!
霍英东开创卖楼花,加上银行界创立按揭制度,加速了物业销售,加快了资金回笼,商界见猎心喜,纷纷涉足房地产。房地产热,又大大加速了香港经济的发展。
1995年暮春,拥有60余间公司的超级大富豪霍英东,在会见《一代商圣——霍英东传》一书作者冷夏时说:“人们谈到商人时,往往关注他的身家,而忽视他在经商过程中做过什么有意义的事。在香港,我当然算不上最大的地产商,我也不太计较我有多少物业,从中赚过多少钱。最叫我欣慰的,大概算我率先卖楼花,香港的地产业有现在这个样子,楼花是有一份功劳的。现在内地搞房地产,楼花也大行其道。”
冷夏说:“怪不得有人叫你为香港的楼花之父。”
霍英东笑道:“这我不敢当,在我之前,政府向业主收税,就采取分层分单位计算,另外也有人将物业拆骨预售。但是,将预售楼花制度化的是我,大张旗鼓作宣传的是我,最早把楼花炒出名的也是我。我当时并没有设想卖楼花会给香港带来什么影响,只是我手头很紧,便大胆妄想,楼还没建就卖出去,用人家的钱为自己赚钱。”
从当时的角度,霍氏确实是个鲨胆猛人。楼花一枝独秀,地产蓬勃发展。1961年的银行挤提风潮,1965年的银行危机,地产曾一度受挫,但很快反弹,发展势头愈加迅猛。霍英东更是义无反顾,捭阖猛进。然而,1967年的香港事件,却使霍氏陷入意想不到的困境。
霍英东出身贫寒,朝鲜战争时,将战余物资卖给内地有关部门,与中共人士多有接触,结下情谊。他致富后,不忘其苦出身,处处尽已所能维护劳苦大众的利益,成为他们的代言人,被人们称为“香港代表”。
1967年的香港事件中,霍氏同情左派,观点与港府相左。右派对霍氏非常不满,决定拿霍氏开刀。
其时,位于九龙天星码头旺地、由霍英东兴建的星光行大厦落成。星光行是霍氏的出租物业,未建成已租户盈门,霍氏尽悉租出,稳坐钓鱼船。可待霍氏正式招租时,租户全部收到“忠告”电话,言称租用星光行的写字间,电话开通将遥遥无期。电话公司是英资公司,在它背后是众多时势赫赫的亲英人士,甚至包括港府的要员。电话不开通,生意就无法做,结果,租户都吓跑了。
星光行租不出去,霍英东忍痛割爱,低价卖给怡和洋行旗下的置地公司。这时,一度陷于低潮的地产业复苏,租房者如云,置地在半年间将数百间写字间全部租出。霍氏白白付出3000万港元损失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