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31庾公乘马有的卢①,或语令卖去,庾云:“卖之必有买者,即复害其主,宁可不安己而移于他人哉?昔孙叔敖杀两头蛇以为后人,古之美谈②。效之,不亦达乎?”译文: 庾公(亮)骑乘的马当中有一匹的卢,有人对他说让他把这匹凶马卖出去。庾公说:“卖它,必然会有买的人,那就又会伤害它的主人。难道能够把危害自己安全的东西转移给别人吗?从前孙叔敖杀死了两头蛇,是为了不让后面走来的人看见,这在古代传为美谈。我效仿他,不也是通达事理吗?”注释:①庾公:指庾亮。亮字元规,东晋名臣。历元帝、明帝、成帝三朝,官至中书令、征西大将军,执朝政,握军权,显赫一时。 的(dì)卢:相传是一种凶马,骑乘则对主人不利。参见刘孝标注。②孙叔敖:春秋时楚国人。杀两头蛇事,见刘孝标注。 美谈:人们乐于称道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