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谈一谈“责任”这个话题。
我的观点:一个男人,只有清楚明白的知晓自己应该负起的责任,才能真正称之为男人。
最近让我映像深刻的有两件事:一个是“王宝强离婚事件”,另一件事就是“搬砖拍运钞车事件”。对于第一件事,我表示我是王宝强的忠实支持者。不过今天主要讨论第二件事:男子搬砖拍运钞车事件。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正面与反面。
运钞车很明显是运送钞票的,押运人员就相当于是古时的镖客一样,每一次押送都是要冒着生命危险的。当然相对于古时来说,现在安全了不少,尤其是现在严禁一切武器的国情下。
但是,那也不意味着押运人员就是全的。有位哲学家说过:当你走投无路的时候,要记得你还有最后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犯罪。世界那么大,总有一些人会在某个时间段特别倒霉,如果恰巧这段时间社会无情的抛弃了他,那么犯罪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押运人员都给配上了武器,预防的就是这种状况。
我们回到事件本身,这位年轻人拿着搬砖砸运钞车,并且还追着砸,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们抛开押运人员该不该开枪这个问题来说。
赵四曾经有句台词:我是精神病,杀人不偿命!但是从这位年轻人的家属及其亲朋好友口中,可以得知:他不是精神病,并且还是一个学历不低的人。既然不是精神病,学历又不低,那么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车辆不能随便乱砸,更何况是运钞车,运钞车旁边必定有押运人员,押运人员手中有武器,这些都是常识,是个正常人都知道。这位男子既然是一位有学历的正常人,应该也知道这些事情,那么在特殊情况下押运人员可以使用武器他也应该明白。
这些既然他都知道,那么他去砸车显然是经过了大脑指挥的,砸车后可能出现的情况无非有两种,第一种押运人员出面制止,第二种就是开枪制止。这位年轻人想必已经做好了死亡的觉悟,拿着自己的生命与押运人员开玩笑。
在这里,我想说一声,中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出了问题可以找法庭解决。但是事件中这位青年明显没有寻找法律,没有报警,直接就提着搬砖上去了。拿着搬砖对现代武器,结果可想而知。
他是一个成人,成人就应该为自己的想法负责,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拿搬砖拍车已经构成了犯罪,拍运钞车有可能是为了抢劫。我们无法得知他当时是怎么想的,只能知道他现在已经离去。
不管怎样,死者为尊,我们可以为死者哀悼,但也应该引以为戒:搬砖是拍不过现代武器。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事情我们应该请国家法律做主,不应该采取私人行动。
晚安,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