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和儿子一样,要平分继承父母的财产,你怎么看?

我是紫君   我的原创



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那么,嫁出去的女儿要不要继承父母的财产呢?

很多开明的家庭,特别是一儿一女的家庭,选择让儿女平分;也有家庭选择只留给儿子,女儿是人家的。

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要看看自己兄弟姐妹以及父母的综合情况进行评论,切不能一概而论。

有个亲戚,原生家庭条件不错的。家里三个孩子,一个妹妹和二个哥哥。因为二哥从小脑子不是很好使,身体也是欠佳,成年后找的老婆也是有点问题的那种。当然,婚姻在其妻子到处宣传:“我担心孩子爸爸在给我下毒”这句话,最终走向解体。

现在和儿子一直租房居住,儿子已经年近30岁,因为和父亲一样一直在一家超市打工,每月工资只够基本生活,无房、无车经济条件不好,是一直没有找到女朋友的原因所在。

父母居住了三十多年的老房子要拆迁,老父亲已经在几年前去世,母亲也是八十多岁的人了。老母亲考虑大儿子和小女儿都有房,日子过得不错,就决定将拆迁分派的二室一厅的房子给二儿子的儿子结婚使用——这是为人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都有个窝吧。

大儿子和儿媳平时为人比较通情达理,对母亲的分派没有异议。然而,小女儿却不干了,认为同样是孩子,法律上支持女儿和儿子一样都有份,应该平分父母的遗产(听说还经常教唆大媳妇要老母亲平分房产)。为此,和年迈的老母亲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在老母亲住院都不愿意去看望,后在母亲拿出一万元现金给付后,才去医院照顾母亲。哎!这是什么女儿,让人不得不叹息要女何用?

我另外有个亲戚,原生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父母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女儿和中间是个儿子。父母当年拆迁分了三套房子,给儿子准备了一套房子,自己住一套,另一套让四个女儿平分,这个家庭的四个女儿都能欣然接受,没有任何人有所怨言。

因为家里老大从小有心脏病,小时候医学不够发达,造成智商远远不及其他四个弟妹,大姐夫又是个不上路的人。正如古人说的,有其父必有其子,如今老大的儿子已经二十八岁了,工作了几年也是没有什么积蓄,一家三口至今住在六十多平的老房子里。和其他四个弟妹相比,经济条件差了好几个档次,以至于妹妹们平时都多少尽量关照这个大姐一点。

在今年平分父母拆迁分的这套房产时,每人按说也有二十来万吧,家里三个妹妹直接告诉父母,自己的那份全部转给自己的大姐。正如他们自己说的:“因为我们智商比大姐高,虽然谈不上多富裕,但都能靠夫妻俩工资过好自家的日子。“

就像电影《老大的幸福》里,老大的幸福也是弟弟妹妹关心的,也是他们地一块心病。所以姐妹们在父母那里除了尽自己该尽的义务外,对于父母的财产,都是拱手相让了。

要知道,在这个金钱至上,物欲横流的社会,这家人团结互助的精神还是得到了周围很多人的赞许。

上面二个案例,都是发生在身边现实版的真实故事。

显然,在第一个案例中,这个妹妹和家庭困难的二哥争房产是有违工序良俗的,是自私自利,六亲不认,只认钱的典型代表。不可否认,你老母亲分配的这个房子对你的二哥是雪中送炭,是关乎他和儿子后半辈子的安居所在;而对你这个妹妹(已经有二套房子的人来说)仅仅是锦上添花,有必要吗?

说实话,对于我们这般凡夫俗子真是无法理解的了。

毕竟血浓于水,都是吃一锅饭长大的啊,是吧!

第二个案例中,这家人妹妹们的作法显然是深明大义,珍惜手足情深多么情深义重。

应验了那句老话:家和万事兴!

所以,父母高兴,兄弟姐妹非常和睦,互相帮村。我们经常听到的都是,今天这个妹妹帮父母包了一些饺子;明天那个妹妹去父母家烧了一桌好菜;后天父母又收到女儿邮寄的水果、服装等等。

以至于老爷子无限感叹地逢人并笑着说:“还是享女儿的福啊”!

所以,关于嫁出去的女儿应该不应该继承父母的房子?不是一二句话能说清楚的,涉及到每个家庭的经济状况;每个家庭孩子们的感情;每个孩子家庭的情况以及父母对每个孩子的关爱情况而定论。

总之,在第一个案例中,这个女儿于情于理都不应该继承。而第二个案例,老大完全应该继承,才是合情合理的,对吧!

其实,万千世界,每个家庭条件都是不一样的,每个孩子的能力也是不一样的。家一定不是讲理的地方,但是,家一定是讲爱的地方。运用一句老话: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孟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民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

嫁出去的女儿是否需要继承父母的遗产,法律有法律的分法。然而,落实到具体家庭,那是真的需要根据各人家里的情况权衡,各凭各人的良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绝不可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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